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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如何证明被扣押财物的所有权?

2020-02-09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被扣押财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据来证明,如购买发票、合同、收据等。如果无法提供证据,需要向扣押人申请查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合法所得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对于查封、扣押的财物,扣押人应当实行登记,并派人保管。当事人对扣押决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解除或者变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债权人依法行使留置权、抵押权、质权的,应当保管抵质物,并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抵质物的余额或者价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占有人可以凭借合法权利证明要求第三人交付该物,或者向有关机关申请撤销、拍卖该物,并请求优先受偿。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被扣押财物的所有权属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当事人可以依靠相关法律条款来证明自己的所有权。如遇到证明困难,可以向扣押人申请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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