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限届满日期之前不一定必须判决,审理期限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延长时间。
具体如下:
1、无论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不同的程序和审级都有不同的审限,法院必须严格遵守审理期限的规定,在审限届满之前作出裁判。
2、如果存在诉讼中止或者是中断的情况,相应的审限就可能停止计算一段时间,特殊情况下审限可能被延长,但是需要经过批准。
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厅棚春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4、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扮耐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和返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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