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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哪个部门可以投诉小区噪音?

2020-10-28 来源:九壹网

噪音扰民是指超过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居民区噪音标准,即45分贝至55分贝之间的声音。若市民遇到噪音扰民问题,可以联系物业公司协商,也可以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拨打110报警,请求协助解决问题。

法律分析

一、若市民遇到噪音扰民问题,可以联系物业公司协商,也可以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拨打110报警,请求协助解决问题。

二、噪音扰民的定义依据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居民区噪音标准应在45分贝至55分贝之间。若音量超过这个标准,即属于噪音扰民。

拓展延伸

噪音扰民的相关法规、条文:

1、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对于居民小区内的噪音污染有着明确的规定。“第三十八条:18时至次日8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不得进行可能产生噪声的室内装修活动。在其他时间内进行室内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避免对周围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2、《条例》中还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各类扬声器、音响器材时,应当控制音量,不得产生扰民噪声”的规定。

3、如居民在小区内感觉受到了噪音污染的干扰,首先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因为《条例》中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如果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无果,业主可向环保部门进行投诉。

结语

市民遇到噪音扰民问题,可以采取多种途径解决。例如,联系物业公司协商,或者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拨打110报警,请求协助解决问题。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居民区噪音标准应在45分贝至55分贝之间,若音量超过这个标准,即属于噪音扰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

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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