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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后,能否对其提起诉讼?

来源:九壹网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申报债权,根据不同情况,已审结未执行的案件中止执行,尚未审结无连带责任人的案件终结诉讼,尚未审结有连带责任人的案件中止诉讼,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

法律分析

可以对破产企业进行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已经审结但未执行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2)尚未审结且另无连带责任人的,应当终结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3)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

拓展延伸

在公司破产后,债权人是否有权利追索其债务?

在公司破产后,债权人通常具有权利追索其债务。破产程序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并确保他们能够在可能的情况下获得债务偿还。债权人可以通过向破产法院提起诉讼来追索债务,并参与破产程序中的债务清算和资产分配过程。然而,债权人的追索权可能受到破产法和破产计划的限制。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可能只能获得部分债务偿还或者根本无法获得偿还。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破产程序的具体规定和债权人的权益来进行评估和决定。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可以对其进行起诉。破产程序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确保他们能够在可能的情况下获得债务偿还。债权人可以通过向破产法院提起诉讼来追索债务,并参与债务清算和资产分配过程。然而,具体的追索权可能受到破产法和破产计划的限制。因此,债权人需要根据破产程序的规定和自身权益来评估和决定具体的追索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受理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受理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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