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受劳动法保护,劳动法中有针对未成年人相关保护规定。由于生理特点,国家对未成年工人予以特殊保护的法律规范。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制定有这类法律。有些国家颁布了单行法规,或在劳动法典中规定了关于劳动条件的专门条款。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对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包括不得招录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录16-18岁职工的,要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保护。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六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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