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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分级标准是什么

2023-02-06 来源:九壹网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相关法律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分级的依据是什么

医疗事故分级的依据是,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三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三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也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等级,一般是根据不同身体器官的损伤来确定。

一般伴随的症状主要有: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

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

3、尿崩;

4、面部轻度毁容;

5、双耳受损;

6、鼻缺损1/3以上;

7、上唇或下唇缺损;

8、肺功能中度持续损伤;

9、胃缺损;

10、肝缺损1/2伴较重功能障碍;

11、慢性中毒性肝病伴较重功能障碍;

12、脾缺失;

13、胰缺损;

14、小肠缺损等多种症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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