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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2020-09-19 来源:九壹网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情况和伤害程度等基本信息。申请人材料不完整时,劳动保障部门会书面告知需要补齐材料,补齐后将受理申请。

法律分析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拓展延伸

江苏工伤认定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工伤认定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劳动者受伤或致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以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在江苏省,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并提交特定的材料。

首先,劳动者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工伤情况,并尽快就医。然后,劳动者需要向所在单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接下来,劳动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工伤医疗费用清单和支付凭证;2.工伤事故的调查报告;3.劳动者的身份证明文件;4.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文件;5.工伤认定申请表等。

完成上述准备后,劳动者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该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并进行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者可以根据认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医疗费用报销、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等。

总之,江苏工伤认定申请流程包括报告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准备申请材料和提交申请等步骤。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和合理的流程操作将有助于顺利完成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结语

根据以上要求,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人应提供完整材料,如不完整,劳动保障部门将书面告知补齐。江苏工伤认定申请需按流程进行,并提交相应材料,包括工伤医疗费用清单、工伤事故调查报告、身份证明文件、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工伤认定申请表等。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和认定决定。顺利完成工伤认定将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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