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劳务资质证流程如下:1、劳务派遣组织具备法人资格后,到市、区县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2、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局、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3、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资质证书。
劳务资质办理
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劳务派遣资质证书》。主办单位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法人登记。
申请劳务派遣的资质需要出具的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劳务资质办理流程
(一)资质首次申请办理程序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委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委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3、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4、公示完成后,没有问题的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二)增项申请、升级申请办理程序
1、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委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委处施工科;
2、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3、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打印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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