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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退役军人落户办理条件法律问题

2021-09-10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深圳退役军人落户办理条件:1.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批准接收的军转干部及随同批准迁入的随迁人员,可到深圳市公安机关核准迁户;2.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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