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法人不再能够进行经营活动,只能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 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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