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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在保险合同成立后解除合同

2021-01-26 来源:九壹网

解除保险合同,就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当事人依法提前终止合同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但是,当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合同条款已不适应当事人的要求,投保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选择保障自己的利益的形式,如果他放弃以参加保险的方式来获得保障,应允许其解除合同。因此,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以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一、关于保险的司法解释

第十一条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

第十二条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二、如何选择保险费的缴纳方式

一般有四种方式:一次交纳、按年交纳、按季交纳、按月交纳。

保险费率是指按保险金额计算保险费的比例。以财产保险为例,它是根据保险标的的种类,危险可能性的大小,存放地点的好坏,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以及保险期限等条件来考虑的。计算保险费率的保险金额单位一般以每千元为单位,即每千元保险金额应交多少保险费,通常以‰来表示。保险费率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个部分组成。这两部分费率相加叫做毛费率,即为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计收保险费的费率。

当然,首要的条件是经济情况。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同的人也要考虑年龄、险种等因素,慎重选择。不过,对于某些年收入高低差异很大的消费者,尤其是在选择分红类保险产品时,建议最好选择趸交的方式,这样就为充满变数的未来提供了一份起码的保障。

从年龄的角度出发,什么人适合年交?什么人适合趸交呢?对于老年人来说,要考虑自身的健康状况。健康情况良好,经济条件又允许,选择趸交受益更大,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享受高质量的保险服务,养老、保险两不误;健康状况一般的消费者,最好选择年交,避免因发生某些变数而遭受损失。对于年轻人而言,年交无疑是较佳的选择。年轻人一般积蓄不多,所以最好交费期限延长,20年至25年均可,交费期越长,每年分担的费用也越少。风险具有不确定性,一旦发生变故,保险公司会依约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年交保费就能以较小的额度享有较大保障。

从保险产品来看,一般来说,带有储蓄性质的险种,如教育金、养老险等,可以选择趸交。这样做的好处是:避免资金闲置,免交利息税,实现资金保值,同时还可按年领取红利。对于投资性很强的保险产品,如投资连接险,由于保险公司每年的经营情况也要受到证券市场、利率等因素影响,相应的账户价值波动很大,一般不建议趸交。此外,比较传统的险种,如健康类保险等,最好选择年交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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