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
村民的宅基地及自留田地,所有权同样归属集体所有。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区别,两者权利都可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所有权对所有物可以处分、变卖,使用权对使用物不可变卖,只能转让使用权。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确权办理流程:
1、申请准备:农户提出申请,与村组和工作组商定具体入户调查时间,并准备好证书、户口簿、身份证、流转合同等相关资料;
2、入户调查:对原始合同、证书等资料进行收回,并登记造册,无法回收的签订承诺书;填报发包方调查表、调查摸底表;制定工作底图,农户配合组确权小组和测绘技术人员逐户逐块指界、确认,图解实测后在草图上标注承包户姓名、地块编号、面积,并由家庭承包代表在地籍图上签字确认,确保不漏地块;
3、测量制图:未流转土地的组由确权工作组人员配合测绘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摸底表进行录入;根据工作底图,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4、公示审核:由村组确权工作组对资料进行审核,村组确认无误后,将调查结果公示表、承包地块分布图进行公示,确保公示到位,保留公示相关影像资料。对公示期间农户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在承包土地地籍图上签字确认;
5、完善承包合同:调查成果公示无异议、农户签字确认后,由村镇再次审核,审核后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完善合同,承包期限以二轮延包的时点起算,承包期为30年;
6、建立登记簿:按照新区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7、提出发证申请经农户申请,逐级审核确认后进行证书发放,证书发放要及时进行登记公示。
综上所述,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是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土地归村集体,个人对土地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得对土地进行自由买卖,私下对农村土地进行交易会被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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