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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起诉离婚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2020-12-14 来源:九壹网

分居起诉离婚需要的条件是:

1、夫妻分居必须是由于感情不和、客观原因、感情不和、双方自愿协议分居造成的;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天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时,必须连续两年;

3、夫妻分居的本质是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不能简单地理解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

4、夫妻分居两年后,必须证明证据。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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