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打孩子并不一定属于家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存在上述情况是属于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一、父母打孩子什么程度算家暴?
小孩被殴打到以下程度就可以认定父母在实施家暴:
1、有型的身体暴力。例如,致死、致残、致重伤的;拳打脚踢等人身伤害或羞辱行为等;
2、无形的精神暴力。例如,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等方式进行威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感受到威胁等;
3、其他算家暴的行为程度。
二、父母打孩子可以还手吗?
家长打孩子有可能可以还手、也有可能不可以。具体可以结合以下情形分析:
1、若是打人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个人人身权利,那么可以实施正当防卫行为的还手行为。
2、如果打人行为已经构成了家庭暴力,此时最好不要以暴制暴,而是可以寻求当地居委会等的帮助。
三、家庭暴力的特征表现为:
(1)主体双方的亲属身份性。即施暴人与受害人之间存在特定的亲属身份关系,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婆媳等。其中受害者多为女性配偶、儿童和老人。
(2)暴力场所的特定性。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共同生活中,以家庭住所为行为场所。
(3)侵害的客体集中于身体、精神、性三个方面的人身权利。
(4)主观上的故意性。即施暴人实施暴力行为,主观上存在明确的日的性,过失行为不构成家庭暴力。
(5)客观上,家庭暴力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如殴打、伤害、捆绑、禁闭、强奸等暴力行为,或者以暴力进行恐吓、威胁、逼迫,也可以是消极的作为,如使受害人挨冻受饿、不准回家、不给治病等。
从动态的运行表现上看,家庭暴力的特征有:
(1)手段的多样性;(2)行为的隐蔽性;(3)时间的连续性和长期性;(4)原因的复杂性;(5)外界介入的困难性;(6)受害程度的不可测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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