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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的效力是什么

2021-12-26 来源:九壹网

备案登记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方式,不是预告登记,不能产生物权效力。

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本质上属于合同的范畴,并不必然导致物权变动。并且,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经过备案登记,但备案登记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方式,不是预告登记,不能产生物权效力。

网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3、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网签备案登记就是双方在网上进行签订了合同,从而取得了网签号而进行依法的备案登记,从而可以在房管部不一会查到该房子的所有信息,这完全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只要网签没有备案的话,那么是起不到法律效益的。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八十六

条申请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二)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三)其他必要材料。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告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申请预告登记的商品房已经办理在建建筑物抵钾权首次登记的,当事人应当一并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并提交不动产权属转移材料、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先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再办理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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