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程序:
1、申请。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有以下证件和证件: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向当事人询问。如有必要,可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立即登记并发给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注销离婚证。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别人干涉,无法取得所需证明的,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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