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报销的申请条件如下:
1、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2、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3、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大病医疗补助是指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为了化解因大病治疗所带来巨大的经济风险而建立的一种医疗补助制度。开展这项工作,是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迫切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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