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新规定中,驾驶员不能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录,否则不能降级。
降级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自愿降级: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如A、B本换成新的准驾车型C1的,填写自愿降级申请书。
2.年龄降级:驾驶人满60周岁,持A1、A2、A3、B1、B2准驾车型的,应当降C1或C2;
3.降级注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第七十八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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