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泽口供电营业所
乙方:
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腿部擦伤,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赔偿乙方医疗及营养费壹千伍佰元整。
此后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 年11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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