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检察院、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执行;国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由国安执行;人民检察院、法院办理国安机关移送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由国安执行。取保候审可由保证人担保,保证其随传随到,违规则罚款。取保候审保护嫌疑人权益,但案件未结束。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防止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适用于判处管制、拘役、附加刑,判刑不危险,严重疾病、孕妇、哺乳期妇女,证据不足,无社会危害性,不能结案,有出境倾向。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候审不误。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
1、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2、由国家安全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以及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
取保候审的意义:
取保候审的意义在于可以最大限度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可以暂时脱离司法机关的看管,获得人身自由,但是并不表示案件已经结束。
作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适用: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结语
公安、检察院、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执行;国安决定,由国安执行;检察院、法院在办理国安移送案件时决定,由国安执行。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被取保候审人需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承担法定义务,确保候审不误。违规未报告,保证人将受罚款处罚。取保候审意义在于保护嫌疑人权益,暂脱司法看管,但案件并未结束。强制措施防逃避侦查、起诉、审判,要求保证人或交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由公安执行。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管制、拘役、附加刑、有期徒刑但不会危险社会、严重疾病、孕妇、哺乳期妇女、证据不足但需要逮捕、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结案、持有效出境证件但不需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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