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有特殊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下列为夫妻共同财产:工资、收益、知识产权、继承或受赠财产、个人财产投资收益、补贴和基金。下列为个人财产: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其他应归个人的财产。
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时,个人财产一般不参与分割。如果夫妻对婚前个人财产有特殊的约定,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在约定中明确表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的,在感情破裂时,可以按照该约定分割相关婚前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分割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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