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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逾期未检验怎么处罚

2023-06-23 来源:九壹网

未按期年检车辆的后果及年检所需资料和手续。保险公司可拒赔未年检车辆发生事故,车主损失加大。年检需提供车辆查验记录表、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保险单、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需填写年度检验表并送指定地点进行年检,合格后加盖印章。长期外地执行任务车辆可委托驻地车管所代为检验,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

法律分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逾期未年检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机动车,并督促当事人限期对机动车进行补检,同时可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200元的罚款,扣3分,可并处暂扣车辆。

未按期年检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丢失后,保险公司拒赔将加大车主损失。(保险合同规定只对合格、合法车辆生效。未年检的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按照规定是不能上路行驶的,保险公司对这样的车辆也是免责的。)

车辆年检需要哪些资料

1、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私车除车主签字外还须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公车的须附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纸粘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相应位置上;

3、行驶证(正副页);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

;5、自修车辆或修理厂承修的车辆需在查验表上盖章(新车第一、二次参加年检时可免)。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轻型汽油车的需提供采用稳态工况法检测的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单;

8、委托本地核发合格标志的需提供《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和回执

9、涉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和交通事故的应事先处理完毕;

10、法院查封的车辆需要办理定期检验的,凭法院提供的证明、凭证办理;

11、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车辆年检需要的手续

1、车辆单位或车主需填写"机动车年度检验表",并按照当地车管所规定的日期,送指定地点进行年检。车辆检验合格够,车辆管理机关在行驶证和"机动车年度检验表"上加盖(**年**车管所检验合格)印章;

2、长期在外地执行任务不能按期参加检验的车辆,由车主提出申请,报经原籍车管所委托驻地车管所代为检验。检验后,将检验结果通知原籍车管所;

3、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年检的车辆,应事先向当地车管所申请延期。

结语

车辆年检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对于逾期未年检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采取扣留车辆、罚款、扣分等措施。同时,保险公司也有权拒绝对未按期年检车辆进行赔付,增加车主的损失。车辆年检所需资料包括《机动车查验记录表》、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等。办理年检手续时,车辆单位或车主需填写《机动车年度检验表》,并在合格后加盖车管所检验合格印章。对于无法按期参加年检的特殊情况,应提前向当地车管所申请延期。请车主们及时办理年检手续,确保车辆合法上路行驶。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条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是指:

(一)机动车来历证明:

1.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二手车交易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但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

2.监察机关依法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监察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6.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8.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

9.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骗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权益转让证明书。

(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1.机动车整车厂生产的汽车、摩托车、挂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该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2.使用国产或者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底盘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底盘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3.使用国产或者进口整车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4.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未注册登记的国产机动车,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可以凭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替代。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动车登记,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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