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丧葬费的赔偿标准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车祸死亡赔偿金应由死者近亲属获得,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赔偿金不属于死者遗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减少的补偿。赔偿金的分割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决定,法院不主动分割。
法律分析
一、交通肇事丧葬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车祸死亡赔偿金谁有权分配获得
想要知道车祸死亡赔偿金谁有权分配获得,第一步应该从其性质出发,这样也有助于你跟他人理论,即使最终通过诉讼解决也有理可依,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有以下几个特点:
1、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亡之后。
2、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而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
3、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对死者自身的赔偿,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
也就是说车祸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
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而且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
结语
交通肇事造成受害人死亡时的丧葬费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车祸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权利应归属于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即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时,才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需要注意的是,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并非自动进行,当事人未请求分割时,法院不主动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二条 尸体检验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为了确定死因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死者家属同意。死者家属不同意解剖尸体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由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
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记录在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三条 尸体检验报告确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对于没有家属、家属不明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
对身份不明的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身份不明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
因宗教习俗等原因对尸体处理期限有特殊需要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紧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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