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一经作出那就是一直有效的,但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有期限的,如果是十年前的生效判决一直没有执行,那么现在就无法申请执行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侍迟、裁晌谈汪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宴仔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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