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具有子女遗产的继承权,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分析
父母具有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如果子女有遗嘱,遗产将按照遗嘱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遗产将由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子女遗产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将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办理;如果子女有遗嘱,将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程序进行办理;如果子女有遗赠扶养协议,将按照协议进行办理。
一、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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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结语
这段话阐述了父母在子女遗产继承中的权利,并列出了遗产继承的顺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如果子女有遗嘱,遗产将按照遗嘱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遗产将由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子女遗产的继承权。继承开始后,将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办理;如果子女有遗嘱,将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程序进行办理;如果子女有遗赠扶养协议,将按照协议进行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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