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一项行政案件受理之后,各部门会开始进行相应的调查,而在这一过程中,当出现某些情形时行政处罚程序会终止调查。没有违法事实时的终止调查是指现有证据足以证明行为人没有违法事实,再无继续调查的必要,更强调案件程序方面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 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没有违法事实的;(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终止调查时,权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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