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律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房屋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房屋登记在谁名下的,谁就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一、父母出资房产证写子女协议书
父母出资房产证上写子女的名字,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子女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所以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房屋的所有权归谁。而父母与子女之间签订的协议书,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不动产登记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不动产登记和房产证的区别有:
(一)不动产登记是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证件;
(二)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部监制,房产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
三、男方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加名后离婚怎么处理
男方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婚后添加对方名字,其行为应视为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房屋经过加名,已经发生了房屋产权的变动,具有物权效力,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且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因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的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且在银行贷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判归不动产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也为不动产登记方的个人债务,不动产登记方对以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为限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怀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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