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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律师能做什么

2020-05-05 来源:九壹网

一)律师接受委托

(一)律师介入时间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委托人保存;

3、律师事务所给承办律师开据信函,由律师交办案机关。二)与公诉机关联系

1、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公诉机关取得联系,向其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信函,并出示律师执业证。

2、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三)会见和通信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无需经过检察机关批准,可以随时会见。

(二)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通信,但内容应与本案有关。

(三)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以下有关案件的情况:

1、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

2、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3、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一)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要求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承办律师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二)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向有关机关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事实、理由及保证方式,并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通信地址及联系方法等。辩护律师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刑事法院审理阶段要做的事情都是不一样的。一般到了审查起诉阶段的情况下,律师不会在不计后果的替犯罪嫌疑人争取所谓的取保候审了,这个时候最关键的工作是阅卷,专业的律师都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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