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生效的判决书效力并不随当事人的遗失而消灭,可以到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再领一份,或可以到该院档案室申请调取,领到判决书后应当按照判决书的裁决去执行所有事宜。
一、孩子抚养权丢失了,对方能否要求补办?
孩子抚养权丢了可以补办。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做出判决的法院档案室,调取判决书原件即可。法院确定抚养权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孩子目前的生活状态和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道德方面以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进行判断。离婚以后,没有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进行判决。
二、调解书签错了怎么办
签过调解书但是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经过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应当具有法律效力,相当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对方当事人不愿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对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或者冻结。
三、法院离婚判决书丢了应该怎么办
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丢了,若当事人需要用到离婚判决书时,那么当事人只能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所在法院的档案室查阅,当查找到档案后,将其进行复印,复印后再加盖有关部门的印章就可以了,该复印件的法力效力等同于原件。注意,离婚判决书的效力和离婚证的效力是一样的。所以,不管在哪里登记结婚,只需要向民政局出示判决书就可以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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