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离婚必须要在被告所在地吗

2021-01-06 来源:九壹网

离婚不一定要在被告所在地。如果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遇有下列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