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亲戚关系的称谓及习俗
所谓称谓:就是对你自己以及和你有关联的家族、亲属、师友及其他一些人的称呼。目前流行的称谓,都是汉族的称谓。
一、家族方面的称谓
对自己的父母称“父亲”、“母亲”。男的自称“男”或“儿”;女的自称“女儿”。
称别人的父亲、母亲谓“令尊”“尊翁”和“令堂”“老堂”;对别人称自己的父亲、母亲谓“家严”“家父”和“家慈”“家母”。
对自己已故的父亲、母亲称“考”和“妣”;对别人称自己已故的父母谓“先严”“先父”“府君”和“先慈”“先母”。 对于后母称“继母”,其他如前。
对自己的祖父母称“祖父”、“祖母”。男的自称“孙”或“孙儿”;女的自称“孙女”。
称别人的祖父、祖母谓“令祖父”和“令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祖父、祖母谓“家大父”和“家大母”。
对自己已故的祖父、祖母称“先大父”和“先大母”,或者称“王考”和“王妣”。
对自己的曾祖父母称“曾祖父”、“曾祖母”。男的自称“曾孙”;女的自称“曾孙女”。
称别人的曾祖父、曾祖母谓“令曾祖”和“令曾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曾祖父、曾祖母谓“家曾祖”和“家曾祖母”。
对自己曾祖父母的父母称“高祖父”和“高祖母”,男的自称“元(玄)孙”;女的自称“元(玄)孙女”。
对父亲的兄嫂称“伯父”“伯母”,对父亲的弟弟、弟媳称“叔父”“叔母”。男的自称“侄”;女的自称“侄女”。
称别人的伯父母、叔父母谓“令伯” “令叔”“令伯母” “令叔母”;对别人称自己的伯父母、叔父母谓“家伯”“家叔”“家伯母”“家叔母”。 如果伯叔很多,称“几伯”“几叔”“几伯母”“几叔母”。
对父亲的伯父母、叔父母称“伯祖父”“叔祖父”“伯祖母”“叔祖母”,男的自称“侄孙”;女的自称“侄孙女”。
称别人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同胞兄弟姊妹称“兄”“弟”“姐”“妹”或依排行加加一个“几”字。男女自称同理。对同族的兄弟姊妹称“堂兄”“堂弟”“堂姐”“堂妹”,也称叔伯兄弟姊妹,或依排行加一个“几”字。男女自称同理。
称别人的“兄”“弟”“姐”“妹” 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兄” “姐”前面加一个“家”字,“弟” “妹” 前面加一个“舍”字。男女自称同理。
对自己的配偶,男称女谓“妻”“妻子”“贤内助”,自称“夫”;女称男谓“夫”“婿”,自称“妻”“妻子”。
称别人的配偶,对男方可称“兄”道“弟”,对女方称“嫂”“嫂夫人”“弟媳”“弟妹”。如果兄弟姊妹较多,前面加一个排行位数。 对自己的子女称“儿”“女儿”,自称“父”或“母”。
称别人的儿子谓“令郎”,女儿谓“令爱”;对别人称自己的儿子谓“小儿”“犬子”,女儿谓“小女”,儿子媳妇谓“儿媳”。
对兄弟的子女称“侄”“侄女”或在前面加一个“贤”字,男的自称“伯”“叔”,女的自称“姑”、如已嫁人则称“姑母”。
称别人兄弟的子女,在“侄”“侄女”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在自称的前面加一个“愚”字。
对同姓而非同一家族的长者,祖辈,长辈、同辈,均按前面所述相称,写信问候前面要加一个“宗”字,表示是一个宗族。
对过继的父母称“寄父母”“义父母”,男的自称“寄男”,女的自称“寄女”“义女”。对于寄兄弟姊妹的称呼,除“胞”字不能相称外,其他一律相通。
二、亲属方面的称谓
对父亲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姑父”“姑母”,男的自称“内侄”,女的自称“内侄女”。单对姑母就自称“侄”“侄女”。
称别人的姑父、姑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姑父、姑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祖父的姊妹及其丈夫称 “姑祖父”“姑祖母”或“姑爷”“姑奶”,男的自称“内侄孙”,女的自称“内侄孙女”。单对姑奶就自称“侄孙”“侄孙女”。 称别人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祖母的姊妹及其丈夫称 “姨父”“姨姑祖母”或“姨爷”“姨奶”,男的自称“甥孙”,女的自称“甥孙女”。
称别人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父母,称“外祖父”“外祖母”或“姥爷”“姥姥”,男的自称“外孙”,女的自称“外孙女”。
称别人的“外祖父”“外祖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外祖父”“外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兄弟及其妻子称“舅父”“舅母”,男的自称“甥”“外甥”,女的自称“甥女”“外甥女”。
对母亲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姨父”“姨母”,男的自称“甥”“外甥”,女的自称“甥女”“外甥女”。
称别人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姑父、姑母,称 “外太姑父”“外太姑母”或“姑姥爷”“姑姥”,男的自称“外侄孙”,女的自称“外侄孙女”。
对母亲的舅父、舅母,称 “外太舅父”“外太舅母”或“舅姥爷”“舅姥”,男的自称“外甥孙”,女的自称“外甥孙女”。
对父亲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称“表伯父”“表叔父”“表伯母”“表叔母”,男的自称“表侄”,女的自称“表侄女”。
对父亲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称“表姑父”“表姑”,男的自称“表侄”,女的自称“表侄女”。
对母亲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称“表舅父”“表舅母”,男的自称“表外甥”,女的自称“表外甥女”。
对母亲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称“表姨父”“表姨”,男的自称“表外甥”,女的自称“表外甥女”。
对父母双方表亲戚姑、舅、姨所生的子女,一律统称谓表兄弟姊妹,自称也是如此。
对妻子的父母称“岳父”“岳母”,自称“子婿”“小婿”。
称别人的岳父岳母谓“令岳父”“令泰山”“令岳母”“令泰水”;对别人称自己的岳父岳母,前面要加一个“家”字。
对妻子的祖父母称“太岳父”“太岳母”,自称“孙婿”。
对妻子的伯、叔父母称“伯岳父”“伯岳母”“叔岳父”“叔岳母”,自称“侄婿”
对妻子的兄弟姊妹称“内兄”“内弟”“妻姊”“妻妹”,自称“妹夫”“妹婿”“姐夫”“姐婿”。
对妻子姊妹的丈夫称“襟兄”“襟弟”,自称“妹夫”“妹婿”“姐夫”“姐婿”,俗称“联襟”。
对妻子的其他家族及亲属,妻子怎么称呼也随之怎么称呼。 对丈夫的其他家族及亲属,丈夫怎么称呼也随之怎么称呼。
上述各称谓,称别人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前面加一个“敝”字。
对子女配偶的父母称“亲亲”“亲翁”“亲家母”,自称“姻愚兄”“姻愚弟”“姻愚姐”“姻愚妹”。
家族、亲属的称谓归纳起来就两句话:父系称爷叫奶伯叔姑,母系称爷叫姥舅与姨。
三、师友方面的称谓
对教过自己学业的人称“老师”“先生”“尊师”,自称“学生”“门生”。 对教过自己技艺的人称“师傅”“师父”,自称“徒弟”“徒儿”“门徒”。 对他们的妻子称“师母”,自称“学生”“门生”。 对自己的学生称“学生”“同学”“贤契”。 对同在一起学习的人称“同学”“同窗”“学友”。 对同在一起学艺的人称“师兄”“师弟”“师姐”“师妹”。 对自己的朋友称“仁兄”“良友”“挚友”。
四、其他方面的称谓
对出家的僧人称“和尚”“禅师”“长老”“方丈”,对他们的负责人称“主持”。
对出家的道士称“法师”“真人”。 对出家的女僧人称“尼姑”“师太”。 出家人对烧香进贡的善男善女称“施主”。
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与本人的关系
一、家族长辈称谓
(前为称谓————后为自称)下同 曾祖父、母——曾孙、孙女 太公翁(丈夫的曾祖父)——曾孙媳 太奶亲(丈夫的曾祖母)——曾孙媳
曾伯父、母(父亲的祖父的哥哥、嫂嫂)——曾侄孙、曾侄孙女 太伯翁、太姆婆(丈夫的曾伯父、母)——曾侄孙媳
曾叔祖父、母(父亲的祖父的弟弟、弟媳)——曾侄孙、曾侄孙媳 太叔翁、太婶婆(丈夫的曾叔祖父、母)——曾侄孙媳 祖父、祖母(父亲的父母)——孙、孙女 祖翁、婆(丈夫的祖父、祖母)——孙媳妇 伯祖父、母(父亲的伯父、母)——侄孙、侄孙女 伯祖翁、婆(丈夫的伯祖父、母)——曾孙媳 叔祖父、母(父亲的叔父、母)——侄孙、侄孙女 叔祖翁(丈夫的叔祖父)——侄孙媳 婶婆(丈夫的叔祖母)——侄孙媳 翁亲、姑亲(丈夫的父亲、母亲)——儿媳 伯父、母(父亲的哥哥、嫂嫂)——侄儿、侄女 伯翁、母(丈夫的伯父、母)——侄媳 叔父、母(父亲的弟弟、弟媳)——侄、侄女 堂伯、叔(同族与父同辈者)——堂侄、堂侄女 宗伯、叔(同姓与父同辈者)——宗侄、宗侄女
叔翁、婶亲(丈夫的叔父、叔母)——侄媳
二、亲戚长辈称谓
曾祖姑丈(曾祖父的姐妹父)——内曾侄孙、内曾侄孙女 曾祖姑母(曾祖父的姐妹)——曾侄孙、曾侄孙女 祖姑丈(祖父的姐妹父)——内侄孙、内侄孙女 祖姑母(祖父的姐妹)——侄孙、侄孙女 舅祖父(祖母的兄弟)——外甥孙、外甥孙女 舅祖母(祖母的兄弟的妻子)——外甥孙、外甥孙女 祖姨夫(祖母的姐妹父)——姨甥孙、姨甥孙女 祖姨母(祖母的姐妹)——姨外甥、姨外甥女 姑丈(父亲的姐妹父)——内侄、内侄女 姑母(父亲的姐妹)——侄、侄女
表伯、姆(父亲的表兄、嫂)——表侄、表侄女 太外祖父、母(母亲的祖父、母)——外曾孙、外曾孙女 外祖父、母(母亲的父母)——外孙、外孙女
外伯祖、外姆婆(母亲的伯父、母)——外侄孙、外侄孙女 外叔祖、外婶婆(母亲的叔父、叔母)——外侄孙、外侄孙女 舅父(母亲的兄弟)——外甥、外甥女 舅母(母亲的兄嫂、弟媳)——外甥、外甥女 姨丈(母亲的姐妹父)——姨甥、姨甥女 姨母(母亲的姐妹)——襟侄、襟侄女 太岳父、母(妻的祖父、母)——孙婿、孙女婿 太伯岳、母(妻的伯祖父、母)——侄孙婿、侄孙女婿 太叔岳、母(妻的叔祖父、母)——侄孙婿、侄孙女婿 岳父、母(妻的父母)——女婿 伯岳、母(妻的伯父、母)——侄女婿 叔岳、母(妻的叔父、母)——侄女婿 姻伯丈、姆(妻的从伯父、母)——姻家侄婿 姻叔丈、姻婶(妻的从叔父、母)——姻家侄婿 姻伯、姆(妻的堂伯父、母)——姻家侄
姻叔、姻婶(妻的堂叔父、母)——姻家侄
三、家族平辈称谓
胞哥(本人的哥哥)——弟、妹 兄嫂(哥哥的爱人)——夫弟、夫妹 弟妇(胞弟的爱人)——夫兄、夫姐
胞姐、妹(本人的姐、妹)——弟、妹、兄、姐 夫兄(丈夫的哥哥)——弟妇 兄嫂(丈夫的嫂嫂)——弟妇 夫弟(丈夫的弟弟)——嫂 弟妇(丈夫的弟媳)——嫂 爱妻(本人的妻子)——夫
良人、夫君(本人的丈夫)——拙荆、妻 夫姐(丈夫的胞姐)——弟媳 夫妹(丈夫的胞妹)——兄嫂
从兄、姐(伯、叔的女儿)——从弟、妹 从弟、妹(伯、叔的女儿)——从兄、姐 夫从兄(丈夫的从兄)——从弟妇 从兄嫂(丈夫的从嫂)——从弟妇 从弟(丈夫的从弟)——从兄嫂 从弟妇(丈夫的从弟媳)——从兄嫂 堂兄(丈夫的堂兄)——堂弟妇 堂嫂(丈夫的堂嫂)——堂弟妇 堂弟(丈夫的堂弟)——堂兄嫂 堂小弟(丈夫的堂弟媳)——堂兄嫂
堂兄、堂姐、堂弟、堂妹(同族平辈者)——堂弟、堂妹、堂兄、堂姐 宗兄、宗姐、宗弟、宗妹(同姓平辈者)——宗弟、宗妹、宗兄、宗姐 姐丈(本人的胞姐夫)——内弟、内弟妇 妹丈(本人的胞妹夫)——内兄、内兄嫂
表兄、表姐(姑、姨、妗的子、女)——表弟、表妹 表弟、表妹(姑、姨、妗的子、女)——表兄、表姐
表姐丈(姑母的女婿)——表内弟、表妹 内兄、嫂(妻子的哥、嫂)——内兄、嫂 内弟、媳(妻子的弟、媳)——姐夫 襟兄(妻的姐、妹夫)——襟弟 姻兄、弟(妻的从兄、弟)——姻兄、弟 姻家兄、弟(妻的堂兄、弟)——姻家兄、弟
四、亲戚互称
老太姻翁、姆(亲家的祖父、母)——姻再侄、姻再侄妇 太姻翁(亲家的父亲)——姻侄、姻侄妇 太姻姆(亲家的母亲)——姻侄、姻侄妇
姻伯翁、叔翁(亲家的伯、叔父)——姻家侄、姻家侄室 姻伯姆、叔母(亲家的伯、叔母)——夫姻家侄 姻翁(亲家)——姻弟 姻姆(亲家姆)——姻室 姻兄(亲家的兄弟)——姻家弟 姻仁兄(亲家姆的兄弟)——姻家室 姻家兄(亲家的从、堂兄弟)——姻家弟 姻侄(亲家的堂、侄儿)——姻家伯、姻愚叔 姻伯祖(兄弟妻的祖父)——姻家再侄 姻叔祖(姐妹丈的祖父)——姻家再侄 姻伯、姆(兄弟的岳父、母)——姻侄 一、称谓
亲族间称谓,至今沿袭父系家族为中心的旧俗,近支称为自己家、自己家里,远支称为本家,其他亲族中人一律称为亲戚。 亲戚间的称谓,大略如下:
母亲之父,书面称外祖父,当面称姥爷。
母亲之母,书面称外祖母,当面称姥娘,或称姥姥。 外祖父之父,称老姥爷,外祖母之母,称老姥娘。
母亲之兄弟,称舅舅(大舅、二舅等以别长幼),舅之配偶称舅母或妗子、妗母。
外祖母之兄弟,称舅老爷,其配偶称舅奶奶。
外祖母之姐妹与祖母的姐妹统称为姨奶奶,其配偶统称为姨爷爷。
舅父之子女,称表兄、表弟、表姐、表妹,当面或有直以兄、弟、姐、妹相呼者。对人则称姑舅兄弟、姑舅姐妹。
父母称女之子女为外孙、外孙女、外孙闺女,舅父母呼姐妹之子女为外甥、外甥女、外甥闺女。值得注意的是山东各地多数呼外孙与外甥发音相同。 以上亲戚关系,俗称姥娘门上的。
母之姐妹,称姨母、姨、姨姨(以大姨、二姨等别长幼);姨之配偶称姨夫、姨父。
姨之子女,称表兄、表弟、表姐、表妹。对人则称两姨兄弟、两姨姐妹。 姨与姨夫,称姨姐妹之子女为外甥、外甥闺女。 以上亲戚关系,俗谓之姨姨门上的或两姨亲。
父之姐妹,称为姑母、姑、姑姑(以大姑、二姑等区别长幼),其配偶称姑夫、姑父。父之姑,称老姑姑、姑奶奶。
姑母、姑父之子女,称表兄、表弟、表姐、表妹,当面亦有以兄、弟、姐、妹相呼的。对人则以姑舅兄弟、姑舅姐妹相称。 妻兄弟之子女称内侄、内侄女。
以上亲戚关系俗谓之姑姑门上的或姑舅亲。
妻之父,书面称岳父,对人称丈人、老丈人、丈人爹、泰山、老泰山,当面则称爹、爹爹、爸爸,也有的地方称叔,称伯。
妻之母,书面称岳母,对人称丈母娘、丈母,当面则称妈、妈妈,有地方也称婶、大娘。
妻之兄弟,书面称姻兄、姻弟、内兄、内弟,对人称内兄为大舅子,称内弟为小舅子,当面则称哥哥、兄弟;内兄内弟之妻,对人统称为舅子媳妇,以大舅子媳妇、二舅子媳妇等区别长幼。
妻子之姐妹,对外统称为姨子,姐称为大姨子、大姨子姐,妹称为小姨子,当面则称姐,称妹。
妻之姐妹之夫,对外称连襟,称两乔,称一担挑儿,称“拉不平”,当面称姐夫、妹夫。
兄弟姐妹称其姐妹之夫为姐夫、妹夫,以大姐夫、二妹夫等区别长幼。 父母对其女之夫,对人称闺女女婿、女婿、姑爷、贵客、东床、东床客,当面
则称他姐夫、老×女婿等。婚后女婿住岳家,外人呼为养老女婿、倒插门女婿。又,外人称别人女婿有戏称“半个儿”的。
夫妻双方之父母互称“亲家”,对人称亲家、男亲家、女亲家、亲家公、亲家母、亲家翁、亲家婆等,当面只称亲家。
夫与妻之兄弟之间的关系又常被称为“姐夫郎舅”。 以上亲戚关系人谓之“丈人门上的”。 二、亲戚往来
亲戚间的往来习俗也极多,极繁琐,大略归类,可分为“贺”与“吊”的往来、平时一般往来、特殊聚会往来等数种。 贺礼包括贺婚礼、贺生育、祝寿等。 吊礼行于丧葬仪式。
节日往来多行于姻亲之间,其往来民间称为“按时把节”,具体则称为“送节令”。
从前节日间的亲戚往来,有规矩,也有禁忌,例如,全省各地普遍流行的新媳妇正月十五日以前不可以住娘家,临清地方有谚语曰:“七不走,八不走,九走死婆婆,‘拐弯’死老天。”说初七、初八、初九,这三天不能走娘家,初十日可以走,但从十一日到十五日称作“拐弯”又绝不可走娘家。正月十六日走娘家,又称“走百病”,家家媳妇都走,但到娘家又不能住到二月二,说是“怕蹬了娘家的囤子”。
亲戚间平日往来也很多,乡间人以为亲戚不常走动即是生分。平日往来,有互通有无、遇事相帮这一类事务性的往来;有送瓜送果,双方小孩的来来往往;远行归来,遍访亲戚,告诉在外情况,赠送由外乡带回来的礼物;有病有灾,及时探问安慰等。
儿女结婚之后,亲家间的相会一般并不多,见则必须礼节周全。 三、权益
亲族间的权益有人身方面的,有财产方面的,也有声誉等方面的。具体言之则有财产继承、赡养费用、虐待种种事件。习俗上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出嫁的女儿靠娘家兄弟(特别是长兄)维持自身利益的现象。
在传统的父系家族之中,媳妇地位低微,遇到必须争取、必须申辩的事情,只有诉诸娘家人。娘家人中,父辈出面“有失身份”,自然由在家的早已主事的兄弟出面为宜,久而成习,家家媳妇皆以娘家兄长为当然的代言人,家族、社会诸方面
也就渐渐承认了“娘舅”的这一地位。
“娘舅”在姐妹家中,始则处于“说理”、“争气”的地位,随着姐妹儿女的长成,“老舅”又变成了半个主事人。凡与其姐妹权益有关的事件,如分家、赡养、甚至死后的丧葬,没有“老舅”的参加,都难完满解决。在这些事件中,他的干预是起很大作用的。他的地位也表现在请客吃饭之中,众亲一席,若无其他更长一辈的人,“老舅”当然是首席,他自己也从不谦让。
具体称谓:古代将凡血缘相近的同姓本族和异性外族都称作亲属。
祖:(王父、祖父)父之父。祖母、王母、父之母。(曾祖父、母)祖之父、母。(高祖父、母)曾祖之父、母。(上五世即从本位起,上及父、祖、曾祖、高祖)。 曾孙:孙之子。 玄孙:曾孙之子。
来孙:玄孙之子。(下五世指从本位起,下主立孙) 世父:(伯父)父之兄。 叔父:父之弟。 世母(伯母):世父之妻。 叔母(婶):叔父之妻。 姑(姑母):父之姊妹。 姑父:姑之夫。
从祖祖父(伯祖父、叔祖父):父之伯叔。 从祖祖母(伯祖母、叔祖母):父之伯母、叔母。 从祖父(堂伯、堂叔):父之从兄弟。 从祖母(堂伯母、堂叔母):从祖父之妻。 族曾祖父(族曾王父):祖父的伯叔。 族曾王母:祖父的伯叔之妻子。 族祖父(族祖王父):族曾祖父之子。 族父:族祖父之子。 族兄弟:族父之子。 嫂:兄之妻。 弟妇:弟之妇。 从子(侄):兄弟之子。 从女(侄女):兄弟之女。
从孙:兄弟之孙。 甥(外甥):姊妹之子。 私姊:妹之夫。
女婿(子婿、婿):女之夫。 中表(姑表):父之姊妹之子女。 外祖父(外王父):母之父。 外祖母(外王母):母之母。 外曾王父:外祖父之父。 外曾王母:外祖父之母。 舅(舅父):母之兄弟。 舅母(妗子):舅之妻。 从母(姨母、姨):母之姊妹。 姨父:姨母之夫。 中表(姨表):姨之子女。
从母兄弟、从母姊妹(姑表兄弟姊妹、姨表兄弟姊妹):母之兄弟姊妹的子女。 外舅(岳父、岳丈、丈人、泰山、岳翁): 妻之父。 外姑(岳母、丈母、泰水):妻之母。 姨(姨子):妻之姊妹。 妻侄:妻之兄弟之子。 舅(嫜、公):夫之父。 姑(婆):夫之母。
姑嫜、舅姑:即夫之父母(俗称公婆)。 伯叔(大伯、大叔子):夫之兄弟。 小姑子:夫之妹。 娣妇:夫之弟妇。 姒姆:夫之嫂。
娣姒、妯娌:古之弟妇与嫂的简称。 娅、连襟(襟兄、襟弟)、两乔两婿互称。
中国人亲戚关系称谓的来源
1、祖辈
祖辈的亲属,按古代关于宗亲的范围,是从高祖开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则称为远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1)祖:在古代,广义是指所有父辈以上的男性先辈,狭义则是指祖父。 (2)祖父:又称为“王父”、“大父”、“祖君”。在古代,“公”、“太公”、“翁”也可用来称呼祖父;如今对祖父最常见的称呼是“爷爷”。
(3)祖母:又可以称为“大母”、“王母”、 “重慈”。又因古人有妻有妾,所以祖母又有 “季祖母”、“庶祖母”、“妾祖母”之分。祖母之称古今通用。 (4)婆:是古代对成年妇女的很普遍的称呼,也可以用来称祖母。
(5)奶奶:是今天对祖母的普遍称呼,古代的使用较晚。作为称谓,“奶”最早是作为乳母之称,以后又用以称母亲,又作为对以婚妇女的较广义的称呼。 (6)堂祖父、从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这些是对祖父的兄弟的称谓。
(7)堂祖母、从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这些是对祖父兄弟妻子的称谓。 2、曾祖辈
(1)曾祖:即祖父之父。古代还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称呼,比较特殊的是称“曾门”。 (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还可以称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较常见的为“太婆”。 3、高祖辈
(1)高祖:即曾祖之父,古今多称为高祖父,也有称为“高祖王父”、“高门”。但需注意的是,古代对高祖之上的历代远祖也可称为高祖。 (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或称“高王祖母”。 4、父母
(1)父母: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亲闱”等以及文人笔下的“所生”、“椿萱”等对父母的代称。
(2)父、父亲: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还可以称父亲为“公”、“翁”、“尊”、“大人”、“严君”、“爷”、“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见的敬称用语,称自己的父亲可称“家尊”,称对方的父亲则称“令尊”。
(4)爷:古代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魏晋南北朝就用作对父亲之称,或写作“耶”。
(5)母: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而在古代对母亲的称谓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其中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妈”、“慈”、“家家”和“姊姊”等。
(6)继母: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离异或被父辈逐出,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则称为出母。
(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则称父亲之妾为“庶母”、“少母”、“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时期对母亲的两种特殊称呼。
(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无论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对父亲的妾都可以称为“姨”、“姨姨”、“阿姨”。
(12)义父:指是在自己的父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父,这个“义”字有外加、假、代、自愿等意。
(13)义母:指是在自己的母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母。 5、与父亲相关的亲属
(1)诸父、诸母:是对父亲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统称。
(2)世父:对父亲的兄弟的称谓,现在更多的场合是称“伯父”、“叔父” 或简称“伯”、“叔”。古人偶尔将几个叔父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次序,分别称为“伯父”、“仲父”、“叔父”、“季父”。 (3)伯母、叔母:是对父亲的兄弟的妻室的称呼。
(4)从父:对父亲的叔伯兄弟可统称“从父”,又可分别称为“从伯”、“从叔”。
(5)姑:对父亲的姊妹可称为“姑”(沿用至今),又可以称为“诸姑”、“姑姊”、“姑妹”,对已婚者一般都称为“姑母”、“姑妈”,与今不同的是偶尔也称“姑娘”。
(6)姑父:对姑母的丈夫,既可称为“姑父”、“姑丈”,又可以称为“姑婿”、“姑夫”。
(7)表兄弟:对姑母的子的称谓。 (8)表姊妹:对姑母的女的称谓。 6、与母亲相关的亲属
(1)外祖父:对母亲的父亲,称其为“外祖父”(与今同),又可称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爷”等。
(2)外祖母:对母亲的母亲,称为“外祖母”、“外婆”(与今同),又称为“姥姥”、“老老”等。
(3)舅:对母亲的兄弟,古今均称“舅”,在不同场合,可加上一些修饰或补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 (4)舅母:对舅父之妻的称谓。
(5)姨母:对母亲姊妹的称呼,先秦时称为“从母”,秦汉以来则称为“姨母”,或称为“姨娘”、“姨婆”、“姨妈”等。
(6)姨父:对姨母之夫称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称“表兄弟”、“表姊妹”。
(无论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还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称,古人统称为“诸表”。) 7、考妣
“考”和“妣”在先秦时是对父母的异称,无论生死均可用。秦汉以来,父母死后仍可称为考妣,但生前不再称考妣,考妣只用来对死去的父母之称。而且,考妣不仅用来称死去的父母,死去的祖辈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辈均可用考妣相称(在先秦时则是对先祖的泛称)。 8、夫妻
(1)夫:或作“丈夫”,本是对成年男子的美称,但又用作夫妻之夫。“夫” 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关称谓很多,如:“夫子”、“夫君”、“夫主”、“夫婿”等。除此,还可以用“良人” 、“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汉子”等称呼丈夫。
(2)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对妻的最主要的称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种附加成分,还有“贤妻”、“良妻”、“仁妻”、“令妻”、“娇妻”等。除此,还可用“妇”、“室”、“君”、“夫人”、“娘子”、“浑家”、“内”、“老婆”、“婆娘”、“太太”等来称呼。 9、与丈夫相关亲属
(1)公:也称公公,对丈夫之父,古称为“舅”,也称为“公”、“公公 ”。这些称呼正是今天称丈夫之父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 (2)婆:也称婆婆,对丈夫之母,古称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严姑”、“慈姑”、“阿姑”等。后又称“婆”、“婆婆”。
(3)舅姑、姑舅:是早期对丈夫父母的合称。近者称“公婆”。此外还有一个常见的称呼是“姑章”,或作“姑嫜”。
(4)伯叔:对丈夫的兄弟的称谓,与近代所称的“大伯”、“小叔”是一致的。 (5)小姑:对丈夫妹妹的称谓。 10、与妻子相关亲属
(1)岳丈:是对于妻子之父的称呼,古代还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称。
(2)岳母:对妻子之母的称谓,或称为“丈母”。 (3)姑、外姑:早期用来对妻子之母的称呼。
(4)舅舅:对妻子兄弟的称呼,或称为“舅”、“舅爷”、“舅子”等,还称为“内兄”、“内弟”、“妻兄”、“妻弟”等。
(5)姨:对妻子的姊妹的称呼,或称“大姨”、“小姨”,也称为“妻妹”、“内妹”。
11、兄弟及与其相关亲属
(1)兄:又称为“昆”。今天则可用“哥”来称呼兄长。有兄弟数人的情况下,称呼中必须表示出排行,或以数字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这些排行常用语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广泛的称呼,可以称父、称兄、称弟、称子。) (2)嫂:对兄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嫂嫂”。 (3)弟:是对与兄相对者的称呼。
(4)弟媳:对弟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弟妹”。
(5)侄:对兄弟的子女最常见的称呼,也可直接称之为“兄子”、“兄女”,或称为“从子”、“从女”、“犹子”、“犹女”。
12、姊妹及与其相关亲属
(1)女兄、女弟:古代对姊妹的称谓,或直接称姊妹为兄弟。“姊”又称“姐”,与姊相对者称为“妹”。
(2)姊夫、妹夫:对姊妹的丈夫的称呼,也可称为“姊婿”、“妹婿”。 (3)甥:对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称呼,还称为“外甥”、“甥女”、“外甥女”。 13、子女及与其相关亲属
(1)子:在古代是一个使用范围较广的称呼,秦汉以后主要用作儿子之称。 自己之子可称为“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别人之子又可称为“令子”、“良子”、“不凡子”、“贤子”等。除此,还可用“男”、“子息”、“贱息”、“儿子”、“儿郎”、“儿男”等来称呼子。若有几个儿子则有“长子”、“次男”、“幼子”等称呼。
(2)女:对女儿的主要称呼。对别人的女儿往往称为“爱”或“嫒”,也称为“令嫒”、“闺嫒”。
(3)义子、义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养的子女,又称“养子”、“养女”、“假子”。同时还有一个常见的代称“螟蛉”。
(4)媳妇:对儿子之妻的称呼。最初只称为“妇”,后因儿子又称为“息”,所以子之妻又称为“息妇”,或写作“媳妇”。
(5)婿:对女儿丈夫的称呼,或称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除此,女儿之夫还可以被称为“女夫”、“半子”、“东床”“令坦”。 女婿到了岳丈家,除了岳父、岳母可以称“贤婿”之类,岳家一般人都尊称其为“姑爷”、“姑老爷”。
(6)孙:对儿子的子女的称呼,或称“孙息”、“孙枝”。“孙”又分为“孙儿”、“孙女”,“孙女”又称为“女孙”。
(7)外孙:对女儿的子女的称呼。女姓还可称为“外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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