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学校安全责任网络,深化“平安校园”的建设,确保学生平安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切实做到对学校、对班级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并进一步明确班主任的安全职责,增强班主任的责任意识。特制订班级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要求
1、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充分认识班级安全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班级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公约。建立班级安全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注重落实。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要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及时发现班级中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防微杜渐,把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发阶段。积极创建“平安班级”。
4、扎实做好防火、用电、饮食卫生、交通、教学活动及大型集体活动等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认真落实,并有记录。
5、根据上级要求及学校规定,及时传达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安全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处理的能力。
6、对私自离校学生情况要及时追查,及时妥善地处理班级事务,并与学生监护人联系,
通力合作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7、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8、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及时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纠正学生身上存在的不良行为,消除学生的不良思想品质。
9、加强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培养新时代的诚实、文明、守纪的中学生。
10、加强对学生网络知识教育,要教育学生远离网吧,确保安全。
11、加强班级的常规管理和集体活动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防止管理不善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责任追究
1、不重视班级安全工作和不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使班级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取消班级及班主任的一切评优树先资格,并在全镇内通报批评。
2、备好安全知识课,做好安全工作记录,否则将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
3、对学生不进行防火、用电、饮食卫生、交通、心理健康、远离网吧等安全教育,造成学校安全事故,且较严重,有财产损失和学生伤亡的,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情节较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4、本责任书自2012年9月1日生效,有效期为在老观镇中心学校担任班主任期间。
阆中市老观镇中心学校代表 签字:
年级 班 班主任签字:
二 0 一二 年 九 月 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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