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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英农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0-06-30

2020-03-04 来源:九壹网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0-018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10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西丰城华英禽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丰城华英禽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11日,住所为丰城108市剑南路号,法定代表人为曹家富,注册资本为219.88万美元,经营范围为:商品禽的繁育、养殖及销售、禽肉、羽绒的加工及销售。 江西丰城华英禽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截至2009年12月31日,江西丰城华英禽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8,466,079.52元,负债总额为37,614,068.75元,净资产为852,010.77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411,321.41元,净利润-5,571,960.77元(以上数据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0年5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9023794.33,负债总额为40883241.36,净资产为-1859447.03,2010年1-5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301896.52,净利润-785448.04,资产负债率为 104.76%(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丰城华英禽业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并授权董事长负责对外签署与此次担保相关的文件。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本次担保约定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占公司200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22%。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支持控股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以上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许万根、尹效华、王守伟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以及本次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上述互保协议业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互保协议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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