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任何施工过程,都必须有劳动,同样,也必须有将劳动加于其上的、包括建筑材料在内 的劳动对象。
、劳动的对象性和劳动对象的可加工性
(一)劳动的对象性,是指劳动力支出的同时,必须存在着与这种支出相对应的被加工物。 任何一种被加工物,在与人类的劳动接触以前,只是潜在的、或可能的劳动对象。正象静置 千年的煤层,不经开采,则永远是可能的被开采物;不经燃烧,则永远是潜在的能源一样口物 质在与人类支出的脑力、体力相结合的第一秒钟开始
,就已经不再是原来的物质而变成了
劳动对象。随着活劳动量的增加,劳动对象被加工的程度也在加大。当劳动对象发生预期 变化的时候,劳动即停止,劳动过程宣告结束。
(二)劳动对象的可加工性是指工作物对象在劳动力的作用下 位移的性质。
1 、劳动对象的可加工性,是它在充当劳动对象之前由过去劳动或由自然力形成的潜在 的、可能的使用价值决定的。\"潜在的、可能的使用价值\"是指通过追加劳动就、能实现的 使用价值。譬如:钢坯或钢链,是由铸钢工人生产的,它具有的轧制成各种型钢和线材的使 用价值,必然通过轧钢工人的劳动才能实现。同样
,改变形态、性质和产生
,各种型钢和线材只有通过建筑安装工人
的追加劳动,才能实现在建(构)筑物中承受荷载的潜在的使用价值。 2 、不同的劳动对象,具有不同的可加工性既然劳动对象的使用价值
,是由过去劳动创
造的,那么,过去劳动采用的不同的方式,也必然生产出不同的产品,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 正是这种不同的使用价值,才决定了它们作为劳动对象时具有不同的可加工性。 3 、劳动的目的决定劳动对象的选用
,劳动对象的可加工性决定对它加工所采取的劳动
方式。当生产什么已经确定,选用什么材料做劳动对象,要看该材料本身潜在的使用价值是 否能满足生产既定产品的需要。而材料的可加工性
,对选用具体的操作方法、使用的机具
起着决定作用。例如:焊接不锈钢栏杆,则需要不锈钢管材或型材做母材,采用与母材同材 质、同强度的不锈钢电焊条,由焊工焊接操作制成。忽略了这一点
,就象把电视广告中\"步
步精彩\"的V力裤,穿在《水浒传》中的武大身上,无论如何也不会产生矫正腿部三围的作
用一样 ,制不成不锈钢栏杆的。因此 ,预期产品、劳动对象与劳动方式三者之间的统一 ,是
确保劳动过程顺利进行从而产生预期产品的必要条件。
( 三 ) 企业定额分项施工过程中劳动对象的存在是必然的。综前所述不难知 道
, 有劳动
力的支出 , 则必有劳动对象的存在。而作为劳动对象的某种材料
, 只有在接受了劳动力作用
后, 才能成为新的产品、具有新的使用价值。因此 , 企业定额分项施工过程 , 也必然存在着
劳动对象数量的确定问题。 二、建筑材料的消耗特征劳动对象分为两大类 , 一类是没有经过人类加工过的自然物 , 虽有使用价值 , 如未经挖掘的土壤、未经开采的地下水和未经加工提炼的空气等这些物质
但不曾加入人类的劳动 , 因此是无价的。另一类是经过人类加工过的物质 , 如钢材、水泥、 生石灰、木材等等。这些物质凝结了人类的劳动 , 他们的价值量。是历次追加的活劳动量
的总和。我们把参与施工生产过程 , 、形成建筑产品所需要的、所有经过人类加工过的物 质 , 统称为建筑材料。
( 一 ) 按材料在施工过程中消耗的形式分 类
1 、构成单位工程建筑产品实体 (以下简称 \"构成产品实体 \") 的材料,是指在劳动力的作
用下 ,在改变了的实物形态全部转化为新产品实体的同时 ,它的价值也全部转移到新的产品 价值中的那些材料。因此 ,构成建筑产品卖体的材料 , 一旦进入了某一施工过程 , 就不能再 以原有的形态或性质 , 参加另一个施工过程。
2 、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实体形成的周转性材料口所谓周转性材料 , 是指在
劳动力作用下 , 基本保持原有的形态 ( 发生了部分磨损或发生位移 ), 可以再次进入另一个施
工过程的材料。因此 , 它们的价值 , 只能根据它的磨损程度一部分一部分地转移到新的产品
上去。
( 二) 按材料在施工过程中的作用和消耗的数量分类
本体现分项工程产品的功能、性质和特点的那些材料 , 即:①它在分项工程产品计量单位中 占较大的比重;②材料的性能、特点是分项工程产品性能、特点的主要来
源。
1 、主要材料 , 是指在施工过程中 ,在劳动力作用下能成为分项工程产品的主要构成 , 基
2 、辅助材料 , 是指有利于主要材料正常发挥作用的那些材料。
3 、其他材料 , 即主、辅材料以外的零星材料。
( 三)按材料在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性质分类应该说明 ,所谓\"构成产品实体 \"的材料,\" 周
转性材料 \"或\"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是对材料在分项工程中的某一
品实体的材料、周转性材料或主要材料、辅助材料。但不管作为何种材料 , 在施工过程中 ,
都存在着材料的净用量和材料的损耗量。
1 、材料净用量 , 是指在正常施工、合理与节约使用材料的条件下 , 分项工程施工的某 种材料的消耗量中 , 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数量 ;对于周转性材料则是直接用到分项工程上的
那部分摊销量 , 材料的净用量是完成质量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数量 , 它具有以下特点
(1) 净用量内所有的材料全部用到分项工程上或形成分项工程实体;
(2) 在不同的企业定额之间 , 综合内容、定额单位相同的同一分项工程所需材料的净用
量是相近的甚至相同的。
2 、材料损耗量 , 是指在施工过程中 , 不能构成分项工程实体或直接用到分项工程上的 材料消耗量。
(1) 各种建筑材料从其出厂到使用在工程上 , 包括下列损耗 : 运输损耗、库存损耗和施
工损耗。因为现行预算制度已把运输损耗、库存损耗纳人了材料预算价格里 ,所以, 这里只
涉及到施工损耗的问题。它包括 : 施工操作中不可避免的废料损耗、残余料损耗和现场运
输堆放损耗。 (2)材料损能量的特点 : ①同一施工企业 , 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
, 将具 高,其各种材料的损娓率将呈下降的趋势。②不同的施工企业因具有不同的生产能力
有不同的材料损耗量水
平。
三、企业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的确定企业定额中材料消耗量 , 应在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
则指导下 , 根据企业定额分项工程所包括的工作内容 , 采用科学的方法确定 , 既要尊重材料
消耗特征进行的人为定义 , 而非材料本身的属性。我们不能把某一材料 , 固定地称为构成产
在施工过程中的消耗规律 ,又要与企业的综合生产能力相符。 ( 一) 材料净用量的确定
1. 材料净用量应优先选用理论法、理论与实验相结合的方法确定。不能采用这些方法
确定的材料或分项工程 , 可根据条件具备的情况采用统计法或观测法确定。
(1) 理论计算法 ,是根据现行规范和设计的规定 , 运用一定的数学公式计算材料净用量
的方法。采用理论计算法应该注意的问题 : 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净用量必须满足 (不能低于 )
分项工程定额单位核定的体积、面积、或吨位的数量。其中 ,单一材料的分项工程 , 其材料
净用量不得少于定额单位的计量 ; 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材料的分项工程 ,其两种及两种以上的
材料的数量合计不得低于定额单位的计量。②以周转材料为主材的分项工程是以其功能而
非实体参与建筑产品形成。因此 , 周转性材料的净用量 ,以确保由它构成的工程实体的功能
为原则 ,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编入企业定额。周转材料的一次摊销量的大小和周转材料的周
转次数 (或耐用期限 )、一次使用时间有关。周转次数 ( 或耐用期限 )取决于企业对周转材 料 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水平 ;一次使用期则取决于企业的施工能力所影响的工期长短 ; 而周转
材料的品种变化 , 则取决于新材料、新工艺的发展速度。当企业定额的计算规则、分项工 程内容与国家基础定额或地方定额相一致时 , 可以直接使用国家基础定额或地方定额中的 材料净用量。 (2) 理论和实验相结合的确定方法理论和实验相结合是计算混合材料如混 凝
土、砂浆、灰土等配合比用量的常用方法 , 即根据设计规范提供的配比计算公式 ,先计算出
配比中各种材料的净用量。经试配、试压对计算的数据反复调整、核实最终确定的方 法。
采用这种方法时应注意 : 严格按照现行规范提供的计算公式和程序计算 , 当规范要求发生变
化时 ,要及时修正、调整配比用量。严格执行现行规范规定的配比材料的质量标准 , 并结合
实际使用的材质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某种材点在施工过程中的损耗量 , 不同的施
化。是带有强烈竞争色彩的费用项目。因此 , 施工企业应以提高竞争能力为出发点 , 施工中
不断降低材料的损耗量 , 实事求是地测定本企业各种材料的损耗率并纳入企业定额。 四、企业定额申材料价格的确定企业定额既然是投标报价使用的计价定额 , 在有了材 料的消税量之后 ,还必须有相应的材料价格。命理确定材料价格 , 是指在明确材料价格内各
项费用属性的基础上 , 从费用组成到计算 ,必须与企业的实际管理水平相结合并和国际惯例 接 轨。
, 在我国预算制度 ( 一) 材料价格的组成和计算材料价格的组成及组成费用的计算公式
的有关文件和各类概预算教材里 , 均有明确的规定和详细的介绍 , 企业完全可以以此为参考
来确定自己的材料价格。因此 ,这些规定和计算公式 , 本文不再赘述。但是 ,企业除了正确
工企业应该具有不同的水平 ,正像周转材料一样 , 它随企业的技术能力、施工管理水平而变
编制自己的材料价格之外 , 当应充分认识到 :
1. 材料价格的高低是企业材料管理水平的测试器 , 企业只有如实地计算材料的供应价 及其它各项组成费用 , 才能真实反映并使企业的了解自己管理的优劣 , 从而扬长避短 , 不断 提高。 2 ? 在构成材料价格的各项费用中 , 除了材料的供应价之外 , 其余各项都可能在不同程
度上存在着建筑业付出的活的和物质化的劳动。如 : 建筑安装企业负责进行从施工所在地、
市的车站或码头到施工现场指定堆放点或工地仓库的运输 ; 自备的包装品材料的摊销价值
采购和保证建筑材料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所进行的仓储保管等。对于这些情况 , 企业要在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大原则下正确处理。
( 二 ) 关于材料的采购和保管
费
就某一商品而言 , 一旦被购买 , 它就已不再是原来的商品了。虽然它可能尚未进入因消
费过程 ( 生产消费或生活消费 ), 但已做为一种消费资料而存在。正如马克思所说 :\" 生产资 本形式上的储存品 , 存在于生产资料的形式上。这种生产资料是已经在生产过程中 , 或是至 少已经在生产者手中 , 因此 , 已经潜伏地处在生产过程中。建筑材料也是这样 , 建筑企业是 把它当做生产资料购买 , 购买的目的 , 不是为了销售而是为了生产。所以 ,建筑材料一旦被
建筑企业购买 ,在投入生产以前所发生的储存和保管 , 是做为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
储存和保管口有些欧美国家在工程报价时 , 把采购和保管费纳入间接费范畴 , 不是毫无道理
的口对此 , 施工企业须有清醒的认识。在我国工程造价改革和国际接轨的过程中 , 无论把材
料的采购和保管费归入何处 ,这一部分所发生的费用 , 可都是建筑施工企业当期活劳动和物
化劳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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