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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2022-05-02 来源:九壹网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一.目的

1.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应收帐款管理,进一步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保证资金周转顺畅,减少呆帐、死帐的损失,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应收账款管理原则

2.源头控制、过程监控、责任到位。 3.责任到人、各司其职、严格考核。 三.应收账款范围

4.该办法适用于公司设备、配件销售涉及的所有未收回货款。其中包含设备质保金、设备、配件赊销金及其他应收账款。

四.应收账款管理职责部门

5.应收帐款的职责部门为公司的财务中心和营销中心,财务中心负责数据传递、信息反馈、收款监督,并对整体应收款负责,营销中心负责发货凭证的保存、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

五.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一)事前管理

6.客户赊销配件由营销中心服务配件主管根据客户信用度填写《赊销请批单》(见附件一),经服务主管、营销总监、总经理等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承诺客户,同时需签订赊销协议并确定结算方式。

7.营销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所有涉及赊销的销售合同,我方营销

人员需填写《赊销请批单》(见附件一),经业务主管、管理主管、营销总监、总经理等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签订。提供担保或抵押物等有效的保证方可发货。

8.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一律不再赊销。 (二)监控管理 9.客户信息收集

业务人员做好客户基本信息的收集(客户名称、地址、电话、经营规模、所有者、经济管理者、法人代表、资金状况、有关负债等情况),寄回营销中心由营销中心统一管理归档。

10.台账管理

合同签订客户拨打定金后,财务中心及时做好各种台账,客户逾期未付款时及时做好对账单。

11.发货凭证管理

营销中心及时回收客户收货确认通知书原件、运输合同等,并予以整理归档。在客户确定购买配件明细时需与其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并积极妥善保存配件收货确认单,以保留后期追款凭证。

(三)催收管理

12.财务中心于每月15日前提供一份上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催款通知单》及对账单,提交营销中心业务管理部管理主管、营销总监、总经理。管理主管负责将《应收账款催款通知单》及对账单下发到相关营销人员,营销人员凭此向客户催收应收款。

13.营销人员应严格对照财务部门报来的《应收账款催款通知单》,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每月电话拜访至少一次,每季度登门拜访至少一次,《催款通知单》及对账单经过客户签字后定期交回财务中心备案。

14.营销人员需每月末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和反馈信息,以书面形式汇报给营销中心管理主管,由管理主管整合后报财务中心。

15.收款时客户现场反映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问题,在业务权限内时可立即同意,若在权限外时需立即汇报主管,批准后方可答复客户。

16.营销人员在外出收款时应提供我公司帐户或卡号,杜绝收取现金及提供营销人员个人卡号,特殊情况需向业务管理部门主管报告,批准后方可办理。

17.问题账款的处理

营销人员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1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管理主管,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由管理主管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凡确定为坏帐的须填写“坏帐申请书”,报经总经理、财务部长批准后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坏帐申请书》填写一式三份,有关客户的名称、号码、负责人姓名、营业地址、电话号码等,均应一一填写清楚,并将申请理由的事实,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简明扼要的叙述。

18.营销中心客服服务部配件主管安排人员积极向未按约定日期及方式付款的配件赊销客户催收货款,并向服服务经理汇报。

(四)考核管理

19.业务人员因疏于访问,未能及时掌握客户情况变化的或者访问及时但未能及时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损失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该项损失25%的金额。(注:疏于访问指未依公司规定的次数,按期访问客户者。)

20. 设备应收账款从结算到期日起计算,营销人员在以后的半年时间中按照规定催款,账款收回之前,该项目应收账款提成不予发放,半年内未收回,按照当日银行半年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在营销人员工资或提成中扣除。若在此期间收回余款,提成发放,利息不予返还。有特殊情况的可提交情况说明,交予管理主管,由管理主管递交财务中心,经财务中心审核,利息予以免除。

21. 应收账款回收情况与相关人员的月度考核挂钩,具体规定见人力资源部下发的考核评分表。

22.设备及配件销售人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帐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开除,并限期补正或赔偿,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五)应收账款交接

23.业务人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帐款进行交接,凡业务人员调岗,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帐款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交出人负责,交接清楚后,应收账款的催要责任由接替者负责;凡离职的,应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营销中心管理主管应做好交接监督并签字确认。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

2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 赊销申请单 申请人: 项目名称 地址 合同额 法人代表 电话 赊欠金额 是否同意签署赊欠协议 赊欠申请 营销人员对客户经济、信用情况评价 营销管理主管意见 营销总监意见 财务中心意见 总经理意 见 附件二

赊销还款协议

甲方:济南金牛砖瓦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向甲方济南金牛砖瓦机械有限公司签订订购砖机的合同,合同价值 万元。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应于提货前( 年 月 日)支付 万元,但因乙方经济困难,暂时无力支付全款,为了乙方能提早生产,甲方同意赊欠 万元货款给予发货,就赊欠货款的还款事项,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拖欠甲方 万元,甲方按照原合同约定于 年 月 日发货,乙方保证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欠款足额支付。

二、乙方为了保证如期支付欠款,自愿将 的财产作为抵押,担保该款按时支付。 三、若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采用的担保形式有强制性执行规 定的,甲乙双方应采取相关规定要求的形式办理登记等手续。

四、若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乙方以任何理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置抵押物或向乙方的担保人主张权利,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逾期期间的经济损失。

五、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仍按原合同履行。因履行原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济南金牛砖瓦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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