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二期系统总成试验室
材料见证取样
监 理 细 则
编制单位:东风汽车公司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批 准: 编 制: 编制日期: 2012年 1 月 12 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见证取样制度 ........................................................................ 3 三、监理工作依据 ........................................................................ 4 四、监理工作流程 ........................................................................ 4 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 5 六、见证取样内容及要求 ............................................................. 5 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 8 八、监理旁站工序及旁站内容 ................................................... 17 九、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8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技术中心
工程名称: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武汉试验基地—13#厂
房(系统总成试验室)
建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用地内珠山湖大道南侧、全力三
路西侧
本工程占地面积:7573.5㎡,总建筑面积:9037.8㎡。建筑主厂房为单层建筑,局部2层,贴建辅房2层,建筑高度14.15m。建筑结构类型主厂房为门式钢架结构,辅房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该工程属武汉市地震动参数ⅡC区,建筑物主体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二、见证取样制度
工程项目总监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见证取样及送样负全责。本工程由项目总监挑选确认责任心强,了解建筑物资性能,明确需要复试的材料种类及抽样标准,代表批量等的监理人员。专门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物资复试前的见证取样和送样,并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旁站监理过程,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建筑物资进场见证抽取样品并送样。 凡是国家现行检验规范和地方规程要求复试的建筑材料必须经专业监理外观检验确认合格后,由专门负责监理人员与承包单位抽样人员一起进行抽
取样品,监理人员见证抽取过程并与承包单位一起送样。
三、监理工作依据
1、设计图纸及其修改补充图 2、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书
3、有关会议文件(设计交底、会审记录等)
4、监理合同、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包括业主与各方签订的各种协议)
5、政府有关政策、法令、监理法规等
6、其它有关文件
四、监理工作流程
施工单位提出样品和技术资料资料 否
申报 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查 可
建设单位批准
施工单位采购可
否 附合格证、质保书、准用证进场,监理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单按规定抽检(施
工单位检测数量的15%) 监理工程师对双方数据进行核定 可
投入使用 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材料进场前对材料供应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审核材料是否有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备案证明》,合格后方允许进场;
2、材料进场后,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材料报验,填写材料报验单,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准用证等,并对照材料上的标识牌进行验收,能统一、吻合后,方予签署材料报验单,予以取样验收。
3、材料验收进场后,督促施工单位堆放到指定的材料堆放的点(库),施工单位按规定对材料进行取样,监理人员对取样进行见证,同时按要求平行抽检,将试样送至指定的有法定资质的检测中心试验;
4、标养室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应配有恒温恒湿仪、温度计、湿度计、养护箱、养护池等。养护室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应有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挂于室内墙上。每天必须有温度和湿度记录。监理每周对现场标养室进行二次检查。
5、所有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都必须按规范要求见证取样送至有对外资质的材料检测中心检测。
6.取样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取样员证书。
7.监理工作的目标: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见证取样,使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都为合格产品,杜绝不合格材料流入本工地,用于本工程。
六、见证取样内容及要求
(一)本工程应对下列建筑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样复试。 1、结构工程建筑材料:钢材、砂、外加剂、施工用水、水泥、石、
砌筑块材;
2、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材料水泥塑钢窗外墙陶瓷饰面砖(吸水率)砂、石室内用花岗岩(放射性)地面工程防水涂料; 3、屋面工程建筑材料防水卷材;
4、居住节能工程建筑材料(三步节能)屋面保温用挤塑聚苯板、挤塑聚苯板外墙保温挤塑聚苯板粘结材料加强网格布锚栓等外墙窗中空玻璃;
5、暖卫工程建筑材料:给水管材卫生检验塑料管道; 6、合同约定增加复试的建筑材料 。
上述建筑物资复试报告,承包单位应及时二次报验,专业监理要严格审查子项目试验结果和结论,确认后,将一、二次报验资料及附件和保留的抽样单,复试报告印件一并整理登记并保存。并复核建筑材料实际进场数量、牌号与复试报告相一致。
(二)本工程施工试验、检验试件成型及抽取的监理见证存样、送样项目:
1、钢材的焊接、试件的抽取(分不同焊接型式、规格、级别); 2、砼标养试件;
3、砼同条件实体检测试件的成型、抽取及养护条件; 4、砂浆试块的抽取和成型;
5、钢材保护层厚度检测数量位置的确认; 6、后置埋件的拉拔试验; 7、外墙外保温的拉拔试验;
8、水泥浆料保温、对保温性能试验、试件的抽取与成型。 以上各项目监理见证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抽样员一同进行抽样,进行见证取样成型过程,并一同送样。 (三)见证存样送样编制台帐和旁站日记: 1、建筑材料台帐登记,由专业监理编制登记;
2、各种试块、试件的监理见证取样、送样及复试结果应登记台帐管理,台帐格式为自编制,最少应包括序号、抽样部位、设计强度、成型日期、试验日期、龄期、试验结果等子项。台帐设置应从委托试验单签认时开始登记,在复试审核后登记完成,反复循环;
3、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监理旁站监理,见证监理人员应采用采通用旁站记录表格,记好旁站记录。日记的记录最少以下内容:
(1)抽样材料及试验品种、种类、生产厂家、取样部位、抽取组数、有无异常情况及送样或取样时间,精确到分。
(2)抽取各种试件应记录试件的品种、种类、设计强度等级或级别规格、抽取地点或部位(部位应记录准确的所在轴线相对位置)成型时间,送样时间及有无异常情况,作为实体检测试件的养护情况也应进行记录。
(3)应记录监理见证人员抽取样品见证过程和送样过程,也同时作为对监理人员考核的依据。
4、 复试和试验不合格的处置各种建筑物资经复试审查确认为不合格的应依据国家验收规范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1)水泥:安全性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视为不合格。抗压强度不合格的应要求退场,工程允许也可协调一致,降等级使用。
(2)钢材:复试结果不合格,可进行二次加倍取样再进行复试,合格后可用于工程,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不准用于工程。凡是规范允许二次加倍取样再行复试的建筑材料,专业监理应要求承包单位必须进行一次复试不合格的二次报验,二次不合格后再行三次报验。抽取委托单,先后两次一并保存。
(3)钢筋焊接试件:必须在已焊好的接头中,随机抽取。如一次送样复试不合格时,可按规范规程加倍抽取样品再行复试,如二次复试还不合格时,判定此批接头为不合格,全部废除。
(4)砼、砂浆试块:如送实验室试验,其结果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实体检测,由委托的实验室进行。对于拆模用于强度参考的砼试块,应要求承包单位制作不少于两组试块,如一组试验不符合拆模强度要求时,推迟日期后,再进行一次送样试验,作为最终专业监理确认允许拆模的依据。
项目总监应对指定的监理见证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委托抽样单所填各子项进行审查确认后,进行签字,并加盖项目部章。
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序号 1 材料名称 混凝土 ㈠ 现场搅拌混凝土 监理平行 检测数量 施工单位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002)规定,所做试块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列规定: 1、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2、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有监理(建设)、施工各方共同选定; ②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③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多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④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同样的养护方法。 7、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㈡ 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规定留置试块外,(商品)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9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后按《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BG/T50080—2002)规定在20min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 2、一般在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数量的15%
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min。 3、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于少0.02M3。 4、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强度试样,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M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㈢ 防水混凝土 根据《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即试块留置按下列规定: 1、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制作。 2、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标准养护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3、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 ㈣ 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 根据《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1、检验水泥混凝土强度试块的组数,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M2时,每增加1000M2应增做一组试块;小于1000M2按1000M2计算。 2、当改变配合比时,应相应的制作试块组数。 (五) 试件制作要求 试模应符合《混凝土试模》(JG3019)中技术要求的规定。应定期对试模进行自检,自检周期宜为三个月。 1、在制作试件前应将试模清擦干净,并在其内壁涂以脱模剂。 2、试件用振动台成型时,混凝土拌合物应一次装入试模,装料应用抹刀沿试模内壁略加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上口,振动时应防止试模在振动台上自由跳动。振动应持续到混凝土表面出浆为止,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3、振动台应符合《混凝土试验室用振动台》(JG/T3020)中技术要求的规定。 4、试件用人工插捣时,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试模,每层装料厚度应大致相等。插捣用的钢制捣棒应为:长600mm,直径16mm,端部磨圆。插捣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插捣底层时,捣捧应达到试模底面;插捣上层时,捣棒应穿入下层深度约为20~30mm。插捣时振捣棒应保时垂直,不得倾斜,并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入数次。每层的插捣次数应根据试件的截面而定,一般为每100cm2截面积不应少于12次。插捣完后,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5、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度环境中静一昼夜至二昼,然后编号,拆模。拆模后的试件应立即放在温度为(20±2)度、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在温度为20±2度的不流动的Ca(OH)2饱和溶液中养护。标准养护室内,试件应放在架上,彼此间距应为10~20mm,并应避免用水直接淋刷试件。 采用与构筑物或构件同条件养护的试件,成型后即应覆盖表面,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 ㈥混凝土试件的见证送样 混凝土试件必须由施工单位送样人会同监理单位见证人(有见证人员证书)一起陪同送样。委托时,应认真填写好“委托单”上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如工程名称、使用部位、设计强度等级、捣制日期、配合比、坍落度等。 处理程序 根据《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1987)规定: 1、对不合格批混凝土制成的结构或构件,应进行鉴定,并及时处理。 2、对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可采用从结构或构件中钻取试件的方法或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中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推定。 3、结构或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以及施工期间需短暂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或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2
钢筋 1、取样规则 施工单位
①、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每批由重量不于大于60t的同一牌取样组数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②、热轧带肋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③、碳素结构钢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④、冷轧带肋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60t。 2、取样数量 钢筋的试样数量根据其供货形式的不同而不同。 ①、直条钢筋:每批直条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用《碳素结构钢》(GB/T700—1988)验收的直条钢筋每批应做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 ②、盘条钢筋:每批盘条钢筋应做1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③、冷轧带肋钢筋:逐盘或逐捆做1个拉伸试验,牌号CRB550每批做2个弯曲试验,牌号CRB650及其以上每批做2个反复弯曲试验 3、取样方法 拉伸和弯曲试验的试样可在每批材料中任选两根钢筋切取。钢筋试样不需作任何加工。 1、样坯的切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2975—1998)的要求: 样坯应在外观尺寸合格的钢产品上切取。 取样时,应对抽样产品、试料、样坯和试样作出标记,以保证始终能识别取样的位置及方向。 取样时,应防止过热、加工硬化而影响力学性能。 型钢 用烧割法切取样坯时,从样坯切割线至试样边缘必须留有加工余量,一般应不小于钢产品的厚度或直径,但不得小于20mm。 冷剪样坯所留的加工余量 2、试样的制备 制备试样应避免由于机加工使钢表面产生硬化及过热而改变其力学性能,机加工最终工序应使试样的表面质量、形状和尺寸满足相应试验方法标准的要求。 当要求标准状态热处理时,应保证试样的热处理制度与样坯相同。 3、试样的取样位置
的15%
①、在型钢腿部宽度方向切取样坯的位置,。 ②、在型钢腿部厚度方向切取样拉伸样坯的位置,。 ③、在六角钢上切取拉伸样坯位置,。 ④、在矩型截面上切取样拉伸样坯的位置,。 ⑤、在钢板上切取拉伸样坯位置,。 4、取样的规则 型钢应按批进行检查与验收,每批重量不得大于60t。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组成。 5、取样数量 每批型钢应做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 钢筋电弧焊接3 头 ①、在工厂焊接条件,以300个同接头形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为一批;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至二楼层以300个同接头形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 ②、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进行拉伸试验。 ①、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的机械性能试验包括拉伸试验和弯曲试验,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6个试件,3个作拉伸试验,3个作弯曲试验。 4 闪光对焊 施工单位②、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取样组数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的15% 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 ①、工艺检验。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每种规则钢筋接头的工艺检验的试件不应少于3个。对于SA级和A级接头还应取1根钢筋母材作实际强度的试验。 ②、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5 机械连接 施工单位取施工单位取样组数的15% 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接头为一验收批,不足500个接样组数的头也作为一批。对于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试件作单向拉伸试验。在现场连续检验10个验收批,其全部单向拉伸试件一次抽样均合格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 ①、在一般构筑物中,每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为一批,在现浇钢筋15% 电渣压力焊 混凝土多层结构中,应以每一楼层或施工区段中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应作为一批。 ②、从每批接头随机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
一、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 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 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 1、水泥进厂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 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建筑装6 水泥 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 施工单位取样组数 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的15% 品进行复检,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复验,粘结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 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取,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7 一、砂石的验收 砂石的验收分别按《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CJ52—1992)及《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CJ53—1992)中的规定进行。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对于砂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如为海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验项目。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对于石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含量检验。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验项目。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使用单位对砂、石的质量检测报告内容应包括委托单位、样品编号、工程名称、样品产地、类别、代表数量、检测依据、检测条件、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结论等。 8 骨料 二、取样规定 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铲除。然后对于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样品。对于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部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为4份,石子为8份,组成一组样品。 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为8份、石子为16份,分别组成一组样品。 4、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检。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样品处理。 5、每组样品的取样数量,对每单项进行试验。须作几项试验时,如能保证样品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时,也可用同一组样品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 6、每组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及防止污染。并附样品卡片,标明样品的编号、名称、取样时间、产地、规格、样品量、要求检验的项目及取样方式等。
施工单位取样组数的15%
9 1弹性○体沥青防水卷材、塑性体沥青防水卷材(APP)等 防水材2改性沥○青聚乙烯胎防水卷 (1)以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标号的产品每≤1000卷为一验收批。 (2)每一验收批抽取一卷作物理性能试验。 (3)切除距外层卷头2500mm后,顺纵向截取长500mm全幅卷材试验2块。 (1)以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等级的≤1000卷为一验收批。 (2)将被检测一卷卷材,在端部2000mm处顺纵向截取长1000mm全幅施工单位取样组数的15% 10 材(OEE,2块。 料 MEE,PEE) 1.同一规格,品种,牌号的防水涂料,每10t为一批、不足 聚氨脂防水涂料 10t按一批验收,取2kg样品送检。 2.双组份聚氨脂中甲组份每5t为一批、不足5t按一批。乙组份按产品重量配比相应增加批量。甲、乙组份样品总量为2kg。 1.单组份产品以同一等级、同一类型的3000支为一批,不足3000支施工单位11 密封材料 也作一批。 取样组数2.双组份产品以同一等级,同一类型的1t为一批。不足1t 按一批抽检。的15% 乙组份按产品重量比相应增加批量。 一、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 1、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必须对其强度进行复验。抽检数量按烧结普通砖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各为一检验批,抽检数量为1组。 2、强度检验试样每组为15块。 二、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1、每一生产厂家的小砌块到现场后,必须对其强度等级进行复验,每万块小砌块至少应抽检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成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 墙体材料 检数量应不少于2组。 2、强度检验试样每组5块。 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1、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的砌块,以10000块为一批,不足10000亦为一批。 2、试件的制备,采用机锯(不得用砂轮片)或刀锯,锯时不得将试样弄湿。 体积密度和抗压强度试件,沿制品膨胀方向中心部分上、中、下顺序锯取一组,“上”块上表面距离制品顶面30mm,“中”块在制品的正中处,
“下”块下表面距离制品底面30mm。制品的高度不同,试件间隔略有不同。试件尺寸为100mm*100mm*100mm立方体试件。 3、强度级别和体积密度检验应制作3组(9块)试件。 取样方法 一、砌体工程砂浆 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砂浆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1、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一组为6个70.7mm×70.7mm×70.7mm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 2、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同一类型、同一强度等级的砌体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二、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沙浆 根据《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沙浆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建筑砂浆 1、检验水泥沙浆强度试块的组数,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0M2应做一组试块;小于1000M2按1000M2计算。 2、当改变配合比时,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 三、试制作要求 1、在做好的砂浆试块面上,必须写好制作日期、强度等级、部位、砂浆种类。 2、做好的砂浆试块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进行“标养”。当工地现场无“标准条件”时,可采用自然养护,或及早地将试块带模送往试验室进行“标养”(试块不得受振动),以确保试块抗压检测值的准确。 3、制作和送检试块时,均须有持证的见证员参加并见证。试块送到实验室时,应认真填写好委托单。写明使用部位、砂浆种类、强度等级、工程名称、制作日期、配合比、稠度、养护条件等。报告开出后不得要求更改有关内容。
八、监理旁站工序及旁站内容
1、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取样员随机取样做试块,监理旁站监督取样员规范
做试块;
2、取样过程监理旁站,监督取样员从同一批号水泥的20个以上点取样12kg均匀混合;
3、钢筋、钢筋接头、防水材料、密封材料、水泥土等的取样,在整个过程中监理旁站监督施工单位取样员规范取样;
4、监理旁站人员对取样试件予以签字认可。
5、监理人员和取样员把样品送到有对外资质的检测中心检测。
九、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应清晰明了,并应随工程动态不断修正,图和现场必须对应相符;
2、施工现场挂设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及放火须知牌;
3、材料堆放仓库内必须按规定配上灭火器,且灭火器在检验有效期内; 4、材料堆放仓库内的配电线路必须设有PVC电线管保护;
5、材料堆放仓库必须挂设“严禁烟火”易燃易爆物标识等的额警示牌; 6、督促施工单位安全员定期对材料堆放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 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安全问题不得隐瞒,及时上报;
7、水泥仓库库容整洁无上漏下渗,袋装水泥、散装水泥不得混堆,应 分清标号、堆放整齐、目能成数;
8、各类钢材、成型钢筋应分类集中堆放,做到整齐成线,并设立标识 牌,注明规格、使用部位及检验状态等;各类木材和制品必须 有防雨、防火措施,并整齐堆放,不得超高;
9、埋件按规格类型堆放;
10、材料应分类集中堆放成垛,边用边清理; 11、料堆放不得占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等; 12、材料加工机械设备操作必须由专人持证上岗; 13、材料加工场地必须保持清洁、整齐、材料合理堆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