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那么
为确保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平安,特制定本细那么。 1检查应完成的准备工作及具备的文件和资料
1.1应完成的准备工作 1.1.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1.1.2建〔构〕筑物根底中间交工验收;对根底轴线、标高进行交接和复核。
1.1.3调查场地内地下及地上管线,地下建〔构〕筑物及障碍物,钢结构制作安装的施工场地安排是否有影响。
1.1.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5场地平整,排水通畅,坡度不大于1%,其通道设材料、构件堆场的承压能力应满足运输、吊机等机械设备的稳定要求。
1.1.6供电、供水、道路、排水、照明、临时房屋等满足施工要求。 1.1.7检查施工单位资质,质量平安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人员是否到位。 1.1.8向施工操作人员进行质量与技术平安交底。
1.1.9检查施工单位的计量工具是否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 1.2应具备的文件和资料 1.2.1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
1.2.2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审批纪要,要有构件堆放布置和吊机行走路线图.
1.2.3加工制作设备、吊装机械的技术性能资料,能否满足制作安装要求。
1.2.4施工单位应具备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资料,施工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平安管理体系及有关管理制度等文件。 2施工机具、材料进场监控
2.1进场的钢结构加工机具,包括钢材切割机、剪冲机、冲压机、矫正机、弯曲机、平板机、刨边机、钻床、铣床、构件在连接处接触面的处理机械以及相应的计量器具的技术性能能否满足加工制作需要。
2.2进场的钢结构焊接、拼装机具,包括各类焊机、扭矩扳手、各种夹具、拉紧器具、相应的胎具和组装工作平台能否满足构件焊接、拼装的设计要求和施工需要。
2.3钢构件外表处理设备,包括喷砂〔丸〕机、抛丸机的技术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需要。
2.4进场钢结构吊装机械性能、数量能否满足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年审合格。
2.5钢材进场的品种、规格性能、数量应提供生产厂的质量合格证明书,如属国外进口钢材、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必须按规定抽样复验,待取得合格报告并经进场报验后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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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2.6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按要求办理进场验收签证〔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后使用。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后使用。
2.7连接用紧固件,包括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或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进场的连接用紧固件应按标准规定抽样送检,取得合格结果报告,经报验后才允许使用。
2.8金属压型钢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应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9钢结构使用的涂装材料,包括防腐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防火涂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应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10钢结构用橡胶垫及其他特殊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应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11监督钢材进场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安排场地分类堆放,场地应考虑便于运输、堆放稳定、提取方便、防锈防变形,并设置明显标牌和编号。 3钢结构加工前监控
3.1检查施工单位提出的详图设计是否满足设计单位提出的技术设计图纸的要求。 3.2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提料方案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如提出材料代用,必须按程序报批后,由设计下发变更通知后提料。
3.3检查进场钢材、连接材料是否按要求进行抽样复验,并具有合格报告。
3.4检查工艺试验,包括焊接试验、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工艺性试验方案安排。检查钢结构施工工艺规程能否满足设计和质量标准标准,采用的加工设备和工艺装备是否到位。
3.5检查加工场地、设备布置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有关要求进行。 3.6检查加工方案安排是否满足安装方案和总工期要求。 3.7检查加工场地是否符合平安、文明施工规定。 4钢结构零部件加工制作过程监控
4.1检查加工制作工艺流程与方案安排是否符合技术资料要求。
4.2巡查钢结构零件放样、号料、下料、平直矫正、边缘加工、滚圆与弯曲成型、制孔等工序质量是否符合设计与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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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钢结构焊接工程质量监控
4.3.1复查焊接材料是否符合设计与国家现行行业标准规定,检查焊接材料使用前是否按产品说明和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4.3.2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上岗施焊。 4.3.3按设计焊缝等级进行外观检查和规定的探伤检查;检查探伤记录未到达标准质量要求的焊缝,按要求应返工处理后复查,合格后才能交付安装。
4.3.4焊接工程完工后应填写报验申请表〔GD2202104〕,附【焊缝外观质量检查记录表】〔GD2301057〕和【钢结构制作〔安装〕焊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GD2401062〕,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
4.4钢结构紧固件连接工程质量监控 4.4.1抽查普通紧固件连接质量:
1.普通螺栓,如设计有要求或对其质量有疑义时,应进行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荷载复验,永久性普通螺栓紧固应牢固、可靠,外露丝扣不应小于2扣。
2.自攻钉、拉铆钉、射钉等其规格尺寸应与被连接钢板相匹配,其间距、边距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与连接钢板应紧固密贴,外观排列整齐。
4.4.2抽查高强度螺栓连接质量:
1.检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2.对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后,48h内应进行终拧扭矩检查。 3.对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抽查节点中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全数进行终拧扭矩检查。
4.检查扭矩扳手标定记录和螺栓施工记录。
5.高强度螺栓应自由穿入螺栓孔,不应采用气割扩孔。如需扩孔其数量应征得设计同意,扩孔后的孔径不应超过1.2d 〔d为螺栓直径〕。 5钢构件预拼装工程质量监控
5.1进行预拼装的钢构件,其质量应符合设计及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的规定。
5.2采用试孔器检查高强度螺栓和普通螺栓连接的多层板叠螺栓孔。当采用比公称直径1.0㎜的试孔器检查时,每组孔通过率不应小于85%;当采用比螺栓公称直径大0.3㎜的试孔器检查时,通过率应为100%。 6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监控
6.1钢结构安装前应制定安装施工工艺或方案,并经审批。
6.2钢结构安装应在构件进场验收和焊接、紧固件连接、制作等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根底上进行。
6.3复查建筑物的定位轴线、根底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的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4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见表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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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1 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 工程 支承面 地脚螺栓〔锚栓〕 预留孔中心偏移 6.5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见表6-2 表6-2 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 工程 顶面标高 水平度 位置 注:l—支承面或座浆垫板的长度。
6.6杯口尺寸的允许偏差见表6-3 表6-3 杯口尺寸的允许偏差 工程 底面标高 杯口深度H 杯口垂直度 位置 注:H—柱高度。
6.7地脚螺栓〔锚栓〕尺寸的允许偏差见表6-4 表6-4 地脚螺栓〔锚栓〕尺寸的允许偏差 工程 螺栓〔锚栓〕露出长度 允许偏差〔㎜〕 +30.0 0.0 +30.0 0.0 允许偏差(㎜) -0.0 ±3.0 允许偏差(㎜) -0.0 标高 水平度 螺栓中心偏移 允许偏差(㎜) ±3.0 l/1000 5.0 10.0 l/1000 20.0 H/100,且不应大于10.0 10.0 螺纹长度 6.8钢构件在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 6.9用钢尺和塞尺检查设计要求顶紧的节点,接触面不应少于70%紧贴,且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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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钢屋〔托〕架、桁架、梁及受压杆件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标准中表10.3.3的规定。
6.11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标准中表10.3.4的规定,并应在结构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和连接固定后进行检测。
6.12在形成空间单层后,应及时对柱底板和根底顶面的空隙进行二次灌浆。 7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监控
7.1钢结构安装前应制定安装施工工艺或方案,并经审批。
7.2钢结构安装应在构件进场验收和焊接连接、紧固件连接、制作等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根底上进行。
7.3复查建筑物的定位轴线、根底上柱的定位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锚栓〕的规格和位置、地脚螺栓〔锚栓〕紧固应符合设计要求。
7.4检查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座浆垫板、杯口尺寸、地脚螺栓〔锚栓〕尺寸的允许偏差,如不符合标准要求即通知处理,合格后才允许进行构件安装。
7.5钢构件进场后检查在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变形及涂层脱落,要求进行矫正和修补。
7.6用钢尺和塞尺抽查设计要求顶紧的节点,接触面不应少天70%紧贴,且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0.8㎜。
7.7安装过程中,检查柱子定位轴线与主体结构安装垂直度与平面弯曲,如超过允许误差,通知施工进行校正后。
7.8按施工进度检查钢结构安装质量,并同步办理施工过程记录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签证。如发现上一道工序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坚持要求施工处理并复查合格签证后,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
8压型金属钢板工程施工质量监控
8.1进场压型金属钢板,安装前检材料规格、尺寸、形状、颜色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必须经过进场验收合格后才允许安装。
8.2按工程变形缝、楼层、施工段或屋面、墙面、楼面等划分检验批与安装同步进行验收签证。
8.3检查压型金属板安装的搭接长度、固定质量要求、观感如达不到设计与标准要求,及时通知施工暂停并处理,合格后继续施工。
8.4压型金属板安装过程中,催促施工单位同步进行技术资料填报并办理验收签证。 9钢结构涂装工程施工质量监控
9.1普通涂料涂装工程应在钢结构构件组装、预拼装或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的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工程应在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和钢结构普通涂料涂装检验批的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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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如遇雨天不得进行涂装施工,涂装后4h内要求防雨淋措施。
9.3审查批准涂装施工工艺及保证质量平安措施,涂装施工过程中严格对质量进行监控。 9.4检查涂装施工场地是否具备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的操作环境,操作工人应有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良好的通风防尘防毒设施。
9.5抽查涂装遍数是否到达设计要求,检查涂层厚度是否符合设计与允许偏差的要求,否那么必须进行补刷直至到达合格要求为止。
9.6防火涂料涂装前钢材外表除锈及防锈底漆涂装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才能进行涂装施工。
9.7检查防火涂料涂装层厚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否那么必须补刷合格。 9.8涂装完成后催促施工及时办理涂装工程检验批验收签证。 10钢结构工程施工平安监控
10.1钢结构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审核批准,重点检查平安保证措施的内容是否符合施工作业环境,高温、雷雨、大风季性措施是否完善。
10.2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编写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满足有关规程标准要求。 10.3检查钢结构制作、安装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垂直运输水平运输、起吊设备、施工机具等是否满足工程施工平安要求。
10.4检查安装过程中采用的脚手架搭设是否满足建筑施工平安标准。
10.5定期或按施工阶段按照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进行检查评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如拒不整改的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1钢结构工程安装完毕,催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分部(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11.1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及应附的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11.2当原材料、成品质量及分项工程质量、隐蔽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文件,均应附处理结果或设计审核处理文件,并经签证。
11.3由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在上级质监部门监督下进行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并及时办理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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