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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doc

来源:九壹网
吉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为鼓励我校教师潜心教学、立德树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表彰广大教师中教书育人的典型和先进,营造有利于教师自身发展和提高的良好氛围,实现学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两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校,乐于奉献,团结协作,服从大局,谦虚谨慎,作风正派。

(2)为人师表,举止端庄,言传身教,热爱学生,不辱骂、讽刺、体罚或歧视学生,家长口碑和社会声誉良好。

(3)正直守信,清正廉洁,无有偿补课或辅导行为,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收授礼品、钱物等。

2.业务过硬

(1)治学严谨,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2)能积极参加并按时完成各项教学安排和教学任务,作业布置认真、批改及时,无机械、重复或超量作业。

(3)领导、同行和学生评教满意度在90%以上。 3.教研积极

(1)按时参加各项教研活动,积极听课观摩,善于交流研讨,听课记录详实,教学心得具体,课后反思有效。

(2)重视科研工作,了解学术动态,积极改革创新,积累一定成果,并公开发表或进行会议交流。

4.出勤良好

(1)坚守岗位,遵守校规校纪,无迟到、早退,旷课、旷工等行为。 (2)病、事假一学年累计不超过5天。

(3)无因个人言行不当给学校或他人造成损失、或导致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

三、评选时间

每学年评选一次,于教师节公布评选结果并表彰,各种数据以上一学年内的统计结果为准。

四、评选程序

以教师个人申报、校评审小组评审通过为准。 五、表彰奖励

评选结果经校评审小组审议通过后,授予年度校级优秀教师称号,并颁发奖金和证书。

吉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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