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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纲要

来源:九壹网


三明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纲要

一、生态市建设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一)有利条件

1.自然条件优越,资源优势明显。三明地处闽江上游,福建省最大的河流闽江源头位于建宁县境内,境内闽江流域面积22405平方公里,占闽江流域面积36.8%,在全省生态环境建设中具有突出地位。一是气候条件优越。三明地处副热带南部,属中亚热带海洋性气候,温暖湿润,雨水充沛,光照充足,冬短夏长,四季分明,立体气候明显,生态系统具有较高的生产力。二是部分资源总量和人均拥有量位居全省前列。水资源年平均总量213.39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7989立方米;可开发的水力资源170万千瓦。有林地面积达176.3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6.8%,活立木蓄积量1.15亿立方米,居全省第2位。矿产资源总量占全省第二位,目前已探明储量的矿种有49种,大宗的有:煤、铁、钨、铅、锌、锰、重晶石、石灰石、大理石、蓝宝石等,其中钨、蓝宝石、重晶石等在全国有一定位置。三是生物物种多样性分布区域广。野生植物物种3443种,其中木本植物1200种,共有8个森林植被类型,93个群系,126个典型群丛;野生动物有1044种,约占全省的89.5%;国家Ⅰ、Ⅱ级保护野生植物27种、野生动物91种。

2.生态建设稳步推进,环境整治成效明显。一是林业生态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划定生态公益林面积48.57万公顷;江堤沿岸绿化148公里;公路绿化1586公里,占应绿化里程的7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5%,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7.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85平方米;10个县(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30%,小城镇绿化覆盖率11.5%。二是环境质量有一定程度的好转。到2005年底,全市地表水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所占比例为90.5%,永安市和9个县城的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

准,三明市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9.6%。三是各类保护区、示范区建设进展较快。到2005年底,全市共有特殊区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32个,面积12.8万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11个,面积7.78万公顷;森林公园14个,面积1.83万公顷;风景名胜区7个,面积3.22万公顷。另有自然保护小区1060个,面积9.52万公顷。国家优秀旅游城市2个、园林城市1个。全市市级以上生态示范区10个,其中: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3个(建宁县已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验收,泰宁县、明溪正在实施),获准建设省级生态示范区试点5个(清流县龙津镇、将乐县余坊乡、安仁乡、明溪县翰仙镇、尤溪县汤川乡),正在建设市级生态示范区2个(梅列区洋溪乡、三元区中村乡)。四是生态经济已经起步。全市已建立绿色食品基地2200公顷,有绿色食品标志产品25个;有9家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保产业年产值22.59亿元;旅游区条件不断改善,生态旅游逐步成为旅游业的新亮点。

3.经济社会较快发展,为生态市建设奠定基础。一是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2001—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1%,2005年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4909元。二是科技实力明显提高。2005年全市R&D和教育经费占GDP比重的2.85%,科技成果转化率达73%。三是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迅速。全市参保养老保险职工有16.34万人,城乡9.92万人享受低保。城市医疗防疫保健网络比较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基本建成。

4.领导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已形成共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在全省率先以设区市为单元编制了《三明市生态农业发展规划》,把可持续发展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级人民政府把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和耕地保护等有关指标列入目标管理,并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二)存在主要问题

1.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全市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容易产生旱涝、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相当部分森林为低效天然次生林,造林树种单一,森林病虫害隐患较大。紫色页岩发育的紫色土抗物理风化能力差,易造成表土冲刷、风化,加上个别地方矿产资源的无序开发和固体废弃物的随意排放,造成局部地区水土流失,河道有效库容减少,洪涝灾害频繁。

2.污染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传统工业行业污染问题仍然突出,2005年三明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仅占全省的4.6%,但工业废水排放量和废气排放量分别占全省的20.98%和12.85%,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粉尘、烟尘、二氧化硫分别占全省的22.52%、27.88%、37.32%、17.50%和18.32%。从排放强度看,全市污染物排放强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05年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0.99千克/万元,位居全省首位;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2千克/万元,居全省第二,两者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3倍和2倍。农村面源污染渐趋突出,养殖业、农药、化肥、化学洗涤剂的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水利基础设施老化落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医疗废弃物、电子废弃产品、噪声、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问题仍较为突出。重开发轻保护、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仍然存在,部分地区人为造成的生态破坏问题依然严重。

3.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受区位条件限制和传统观念等诸多因素影响,经济发展的速度与沿海相比差距不断扩大,GDP占全省的比重逐渐下降,到2005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392.8亿元,仅为全省的5.98%。受经济发展的限制,环保投入资金有限。生态经济刚刚起步,环保产业发展缓慢,生态环境建设进程受到制约。

4.技术标准和政策措施有待完善。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与标准体系尚未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与手段较为落后,地方性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还不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有待加强,资源与环境保护执法尚不到位,公众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有待提高,部门、

地区之间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性不够。

二、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海西建设大局和构建和谐社会,从我市现有生态环境和经济基础条件出发,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污染整治力度,增强资源保障能力,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和实现更大跨越。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改变粗放的资源利用方式,推广低能耗、集约型和循环经济模式,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经济,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环境、资源协调发展。

2.坚持体制创新的原则,处理好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的关系。合理区分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明晰产权、合理补偿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类经济主体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建立生态建设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形成一套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发展新机制。

3.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处理好近期、中期和长期的关系。既要明确生态市建设中长期目标,使之与全市中长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又要突出近期工作重点,优先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生态工程的建设,解决当前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使生态建设在近期内取得较明显的成效。

4.坚持因地制宜整体推进的原则,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制定各县(市、区)、各部门、各重点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形成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所制定的目标要符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立足于现有生态环境和经济基础条件,经过努力奋斗,把三明建设成为生态效益型经济较发达、城乡人居环境清洁安静舒适、自然资源永续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经济繁荣、山川秀美、绿水长流、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闽西北内陆地区。

2.分阶段目标

(1)近期目标(2006—2010年)。“十一五”期间,生态市建设全面推进,建成一批生态工程,并逐步产生综合效益,生态效益型经济形成规模,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和生态复合系统向良性循环转变。

——生态效益型经济基本形成规模。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生态农业基地、生态工业园区、生态旅游基地建设取得较大成效。在全市重点乡镇农贸市场推广农畜水产品质量监测

系统,基本消除所有食品“餐桌污染”。环保产业得到较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比重进一步提高,全市工业企业基本实现清洁生产,规模以上企业全部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生态效益型经济占全市经济的比重进一步加大。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10年,全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和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分别达到70%和90%,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白色污染”得到治理,基本消除机动车尾气污染;95%的主要溪河水质达到功能分区水质标准,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相应功能区的水环境质量标准。

——人居环境初步达到优美舒适的要求。生态型社区和生态型村镇建设成效明显,各县县城所在地都有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县级以上医院医疗废弃物污染得到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控制。到2010年,农村“脏、乱、差”问题基本解决,规模化养殖场废弃物无害化或资源化处理率达8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基数内,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为70%和60%以上。

——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生态公益林林分状况明显改善,森林生态功能有所增强。自然保护区数量增加、质量提高,森林、土地、水、矿产资源等得到有效开发和合理保护,重点水土流失区基本得到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重下降到2.91%以下。

——生态文化建设成效明显。生态文化蓬勃发展,内涵更加丰富,生态环境教育科研中心发挥较大作用,社会生态文化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成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拥护者和实践者。

(2)远期目标(2011—2020年)。生态市建设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六大支撑体系

建设趋于完善,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进入生态良性循环,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发展阶段。

——基本建成生态效益型经济体系。全市经济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生态效益型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基本实现农业生态化、工业生产清洁化、第三产业优质化。

——生态环境质量进入全省先进行列。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和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分别达到80%和95%以上,各类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功能分区的环境质量标准,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保护,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比重下降至3%以内。

——基本建成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建成一批生态型社区及生态型村镇,大多数城镇住户拥有一套使用功能比较齐全的住宅,城镇供水、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与绿色系统比较完善,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和90%;规模化养殖场废弃物无害化或资源化处理率达95%以上,农村住宅区环境清洁、优美,空气清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生态文化发展繁荣。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较高,生态文化广泛普及,全民形成较强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成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四)评价指标体系

为客观评价、动态跟踪、综合考核全市与各县(市、区)、各部门生态建设的进程,参照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指标体系,结合我市生态建设六大体系建设主要任务,从经济发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社会进步等方面,选取具有代表性的22项指标,构成

三明生态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为分层次动态地评估生态建设的进展情况,在全市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还要根据各行业、县(市、区)以及示范区的实际情况与建设要求,研究制定不同层次的评价指标体系,用于测评考核县(市、区)或示范区生态建设情况,为生态建设决策提供依据。

三、生态市建设的任务和重点

(一)构建协调发展的生态效益型经济体系

1.生态农业。发挥农业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按“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则,全面规划,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通过物质循环和能量多层次综合利用,维护生态平衡,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性。“十一五”期间,大力推广农业生产的规范化栽培技术,全市农产品基本实现无公害化生产,新增有机食品5—10个,新增绿色食品20—30个,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生态农业示范区初具规模。

(1)武夷山东坡南侧生态农业区(Ι区)。包括宁化、建宁、泰宁、清流四个县以及明溪县的枫溪、夏坊、盖洋等乡镇和将乐县万安镇以北的乡镇。主要推广烟(莲、种)—稻—菜粮经高效种植模式;山垅区域综合开发,山地林粮、林药立体种植;建立果—草—牧—菌—沼良性循环的生态果园,大力发展早熟优质梨为主的落叶果树;开展基本农业田建设与保护工程、农牧结合生态农业建设工程、生态林业工程等工程建设;发展休闲观光生态农业。

(2)沙溪河谷(金溪中下游)生态农业区(Ц区)。包括三元、梅列区,永安市、沙县,以及明溪县瀚仙、沙溪、夏阳和将乐县南部乡镇。主要推广粮经结合多熟高产栽培的

种植模式,生态果园综合利用建设,生物物质多层次循环利用等生态农业建设模式。开展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工程、生态果园建设工程、水体立体养殖工程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建设。采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发挥示范与辐射功能。

(3)戴云山西北麓生态农业区(Ш)区。包括大田、尤溪两县,主要推广粮经结合,多熟栽培高产高效种植模式,旱地立体结构,生态果园建设等模式,开展山垅区域综合开发,生态果茶园综合开发建设,草山草坡发展草食动物,食用菌可持续发展示范工程建设,尤溪上游水源涵养林建设。利用好资源优势,搞好矿产资源、水利资源开发,加快农副产品加工业,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2.生态效益型工业

(1)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环保技术改造传统企业。抓好现有产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按照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要求,引进、吸收与推广高新技术成果,嫁接、发展技术含量相对较高并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兴产业,逐步形成具有三明特色的产业结构体系。

——化工行业:推进信息技术在化学工业中的应用,骨干企业和主要化工产品基本实现生产过程的优化控制,大中型企业管理基本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积极推广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开发高效低毒杀虫剂、新型合成氨催化剂技术及纳米钙应用工业化生产技术。

——钢铁行业:继续推进以微电子技术为中心的信息技术改造。骨干企业实现基础级、过程级计算机控制,推进洁净钢生产、节能降耗、污染治理与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主要工艺装备水平、技术经济指标和产品实物质量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机械行业: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机械制造企业的生产过程,提升企业管理和产品技术创新水平,逐步从以产品为中心、以生产规模和成本为竞争点的模式,向以客户为中心、以优化供应链为竞争点的模式转化,从关注企业内部管理向关注企业内、外部环境相结合的管理转化,提高企业生产和服务的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水平。

——轻工行业:造纸、食品、塑料制品行业在生产技术、装备、品种、质量和整体效益上达到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中期水平。研究、推广、应用高得率竹浆爆破技术,充分利用本地的竹资源。

——纺织行业:应用信息技术、机电一体化、在线检测、自动控制等先进技术,提高整体装备水平。开发生产差别化、功能化及新型化学纤维。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其中棉纺印染行业和毛纺染整分别提高到20%和30%。

——医药行业: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和具有竞争优势的化学药、中成药。开发重要原料药的生产技术,应用现代技术提高抗生素菌种发酵水平,实现抗生素发酵等生产过程的计算机自动控制,建立医药企业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水泥行业:以节能、环保为目标,应用电子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水泥生产工艺进行改造、升级。到“十一五”末,新型干法水泥比例提高到70%,水泥散装率达到3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0%以上。

——煤炭行业:应用电子信息等先进技术加快煤加工企业装备更新升级速度。加强安全措施改造、建设和管理,有效控制煤矿重大恶性事故。重点企业建立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管理自动化。

(2)发展壮大环保产业。研究开发一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环保技术和产品,巩固和提高具有一定比较优势、市场需求量大的环保技术和产品。重点发展燃煤电厂和钢铁企业烟气脱硫除尘、城市污水处理、汽车尾气催化净化器等技术和装备。结合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组织实施一批环保产业化示范工程,培育扶持一批具有本市特色和优势的环保产业园区、企业、高新技术设备和产品,力争环保产业成为我市新兴产业集群。

(3)建立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真执行《三明市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意见》,努力构建清洁生产示范城市。完善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制定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方案,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基本形成适应循环经济建设要求的清洁生产技术咨询网络;加强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发展环境友好型企业;把推行清洁生产与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相结合,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实现污染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提高农业清洁生产水平。到2010年主要工业企业普遍实行清洁生产,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达80%以上,规模以上重点骨干企业全部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所有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其污染物排放稳定控制在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内。

(4)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大力推进节约降耗工作,在生产、建设、流通和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建立综合经济能耗指标统计,加强对经济活动中的循环经济指标的动态监测,建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统计、监测和管理体系。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资源开采环节。要统筹规划矿产资源开发,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开采利用水平,推进综合开发利用。

——资源消耗环节。要大力推进原材料节约,加强钢铁、有色金属、火电、煤炭、石化、建材、轻工、纺织、农业等重点行业的资源消耗管理,实施主要资源消耗定额标准,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和使用再生材料,努力降低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

——废物产生环节。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推进生产方式转变,推动不同行业合理延伸产业链,加强循环利用,实现企业循环式生产。加强对冶金、化工、火电等行业产生的废物综合利用,推广大掺量和高附加值利废建材技术,发展规模化和产品多元化的利废建材企业;鼓励规范发展与资源总量相匹配的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鼓励发展电厂脱硫石膏、化工磷石膏等合成石膏替代天然石膏的资源化利用。

——再生资源产生环节。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以报废机动车、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等为重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强再生资源加工设施建设,加快产业化进程,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的产业链。

3.生态旅游

(1)提升五大旅游功能区的生态品位。发挥生态旅游资源优势,以“泰宁世界地质公园”为龙头,打造“中国绿都”整体形象,培育“三明生态文化旅游节”节庆品牌,建设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和国家旅游度假区。沙溪滨河城市休闲旅游带,着力巩固三明及永安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成果,完善城市旅游基础设施和城市旅游服务与集散功能,把三明建成“山水生态文化名城”。北部山湖洞生态度假旅游区,以泰宁世界地质公园综合开发带动相关景区点及特色农业、乡村民俗、红色文化、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建成在全国乃至世界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生态旅游度假区。西部客家苏区文化体验旅游区,充分发挥石壁客家祖地对世界客属的吸引力,加快构建客家文化体系,加强红色旅游资源开发

建设。对接省会福州的尤溪窗口,以朱子文化旅游为主线,综合开发水、林及农业旅游资源,建成省会的后花园。对接闽南金三角的大田窗口,以温泉地热资源、大谷山、一顶尖、八闽中心点为开发重点,建成具备商贸流通、疗养度假功能的基地。

(2)开发系列生态旅游产品。着力度假旅游项目的策划和建设,促进我市观光型旅游产品向观光度假休闲型旅游产品过渡。以青山峡谷地文景观、河川湖泊水域风光为主体,开发自然风光观光旅游产品。以地热和冷泉资源为主体,开发具有生态疗养健身功能的温泉度假旅游产品。以保护、开发和建设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为重点,开发森林生态旅游产品,力争到2010年建成森林公园20处。利用山区农业资源、田园风光、乡村民俗,组织农业生态旅游产品,到2010年,全市建成国家级农业生态旅游示范区5个,省级农业生态旅游示范区7个。利用大中型厂矿企业资源,开发具有观光游览、科技普及和宣传企业三重功能的工业生态旅游产品。

(3)坚持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大旅游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旅游者和景区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文明旅游意识。加强专业培训,建设一支既有旅游管理和服务素质,又具备生态专业知识的旅游人才队伍。建立旅游容量和客源调节、生态和文化保护、旅游市场维护管理等支持保障体系。旅游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必要的设施建设,突出生态保护功能,保持原始风貌和环境。旅游区(点)使用环保型交通工具等设备设施,建立污水、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旅游全行业推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现环境管理与国际标准接轨。旅游企业实行“绿色经营”,旅行社推出环保旅游、生态旅游产品,旅游饭店争创“绿色饭店”。

4.绿色消费

(1)倡导绿色消费。提高全民绿色消费意识,鼓励全社会使用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

水认证产品、环境标识产品、绿色标志食品和有机标志食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鼓励使用再生产品和环境友好产品,增进反复利用意识和正确消费意识,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消费品的使用。禁止买卖和食用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严格控制烟草广告,禁止公共场所吸烟,逐步降低烟民比例。推行绿色采购制度,把节能产品和环境友好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制定政府机构节约资源的工作方案,倡导办公用品的高利用率和资源化。

(2)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合理利用水力发电、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做好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示范工作。拓宽太阳能开发和应用领域,加快新建住宅楼太阳能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引导农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力争到2010农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占农户数的4%,到2020年占农户数的30%以上。推进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结合流域综合治理、生态农业发展、工业有机废水处理等,引进农村沼气建设新技术,大力推广普及发展农村沼气,到2010年底,全市规划拥有农村户用沼气8万口,到2020年力争使农村沼气覆盖率占全市农户数的40%左右,即全市拥有农村户用沼气20万户左右。以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为指导,合理开发建设中小水电项目;逐步提高水电在农村中能源比重,力争在2010年水电占农村能源的比例30%左右。加快福建LNG总体项目二期工程三明相关项目的前期工作。力争到2010年清洁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到50%。

(3)治理“白色污染”。按属地管理原则,以交通干线、城市、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全面治理“白色污染”。严格控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农用薄膜等塑料制品。加强不可降解农用薄膜回收和综合利用。

(4)治理“餐桌污染”。继续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工作,突出农产品种养、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生产、流通、标准与认证、检测预警、

企业信用和法制保障“六大”体系,实现对食用农产品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安全监控。逐步推行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即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

(二)构建永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

1.森林资源合理开发与保护。通过优化林业产业结构,降低资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实现我市森林资源状况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至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76.8%以上,有林地面积稳定在176.37万公顷以上,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保持在48.57万公顷以上;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小区面积1797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

(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及其配套改革。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重点推进“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规范林木林地产权流转,拓宽农村投融资渠道,放宽放活商品林经营,创新林业‘三防’体系,创建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等六项配套改革,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顺畅,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2)加快推进森林资源培育。落实迹地更新造林与林木采伐审批挂钩和迹地更新造林保证金制度,确保完成每年的更新造林任务。以基地建设为载体,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走速生丰产优质的发展路子。加快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加快抚育间伐和低产、低效林分改造,加快高优竹林基地培育。

(3)加快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坚持森林资源的培育与保护并重,积极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新体制,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和林区稳定。强化对生态公益林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管理。以保护闽江源为重点,对沙溪、金溪和尤溪流域一重山的

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综合保护。抓好建宁闽江源、永安天宝岩等新建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防盗等林业“三防”体系建设。

(4)加快推进产业集群建设。通过改造提升以木竹加工、林产化工、制浆造纸为主的第二产业,促进以森林资源培育为主的第一产业,带动以森林生态旅游、现代物流配送为主的第三产业,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类型多样、资源节约、效益良好的林业产业集群。

2.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和各行业用地要求,科学配置土地资源。节约和集约用地,合理控制新增用地规模,盘活存量用地,挖掘低效用地潜力,优化土地结构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1)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加大土地整理投资量,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使更多的耕地质量不断提升、防洪抗旱能力得到加强、生产能力有较大提高。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保持在245万亩以上。“十一五”期间,对30-35万亩耕地进行整理。

(2)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做大做强中心城市规模,适度加大县域中心、次中心城镇建设规模。搬迁整合、退宅复垦,村镇建设用地总量与农村人口增长、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根据区域资源状况,调整、优化产业用地布局,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

3.水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

(1)合理确定初始水权。按照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引导水权交易和市场的建立。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排污许可、排污总量控制、饮用水源保护、地下水控采等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建设节水型社会,建立节水促进补偿

机制,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实施开发建设项目管理、采砂许可、占用水域与水利工程补偿等制度,保障资源的水利功能。

(2)加强水资源保护。根据《福建水(环境)功能区划》,严格实施水(环境)功能区监督管理,改善水资源质量和水生态环境。全面完成水环境功能区的确界立碑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功能区管理制度,加强和完善水质监测。建立健全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制度,根据水资源条件和保护要求,确定各功能区的纳污能力和纳污总量控制指标。建立入河排污口登记、审批和监管制度,对重要水功能区和重要入河排污口进行实时监控。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科学确定重要水源地的范围及其水源涵养范围,明确水质水量的目标要求和对社会经济活动和管理要求,强化监管和保护力度,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编制全市地下水保护规划,划定禁采区、限采区,统筹地表水和地下水,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4.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与保护

(1)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分区制度。推进科学管理,对主要矿产资源划定为可采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全市共划出可采区15处,总面积803.44平方公里,占陆地面积的3.5%;限采区10处,总面积748.25平方公里,占陆地面积的3.26%;禁采区44处,总面积1136.62平方公里,占陆地面积的4.96%。除已划分的禁止开采区外,凡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重点生态公益林区,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重要风景旅游区、重点保护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及军事禁区、重点水库、重要水源地的范围内均为禁采区。

(2)调整优化矿业结构。根据矿区资源情况、矿石品位、选冶加工技术性能和矿山开采条件等实际,严格执行不同矿种矿山最小开采规模标准,鼓励矿山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力求使矿山开采规模与矿产储量规模相适应。调整与优化组织结构,调整大、中、

小型矿山比例,加强对小矿山的治理整顿,逐步实现精、深加工综合开发、规模化、集约型的矿业开发格局。到2010年,全市矿山减少100个以上。调整与优化产品结构,加强矿业合理布局,进一步优化、延长矿业产业链,提高矿产品附加值,着力发展精、深加工产品。调整与优化技术结构,推广先进、适用的采选技术和工艺,提高采选回收及矿产品质量。

(3)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保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鼓励开采市场需求的紧缺矿产;限制开采供过于求和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矿产;对重晶石、萤石等出口优势矿产及蓝宝石特色矿种,实行品牌战略,限产保值。严格控制建筑用粘土,鼓励采用新型材料替代品。鼓励发展高岭土、钾长石、石英等非金属矿产深加工企业。

(4)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在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中,对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共生、伴生矿必须统一规划、综合勘探、评价、开采、利用。地质勘查部门在地质勘探报告中应有资源综合利用的章节。矿山设计部门在确定主采矿种开采方案的同时,应提出可行性的共生、伴生矿及尾矿综合利用方案。

5.加强动物物种保护。重点保护与恢复槐猪、闽北花猪、武夷黑猪、戴云山羊、福建黑兔、金湖乌凤鸡和沙溪黄尾密鲴等地方畜禽水产品种,建立畜禽水产保种场和种源保护区,有效拯救与保护珍贵濒危优良地方畜禽及鱼类品种。到2010年,力争有2个地方畜禽良种列入省级保护区建设项目,划定和建设市级地方畜禽良种保护区4个,建立和完善畜禽保种场4个,对珍贵濒危的动物物种实施保护。

(三)构建自然和谐的城镇人居环境体系

1.创建生态型城市

(1)巩固和发展国家园林城成果。按照生态城市的标准要求,修编和实施城市绿地系统总体规划,编制城市规划区内植物种类多样性保护规划。突出抓好城市中心绿地和大型公园绿地建设,提倡多种乡土树种,形成具有山区特色、建筑风格明快、轮廓分明的城市整体生态环境景观。精心实施园林工程,市区重点抓好沙溪河两岸绿地拓展和周山植被改造,使三明市周边群山及沿河坡岸绿化覆盖率达到95%以上。至2010年,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35 %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43.5 %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加强城市重要地段、历史街区的城市设计工作,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资源。

(2)整治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力争到2010年,全市主要流域的县城都要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和一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污水处理率达到50%。逐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使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至2010年,市区垃圾分类收集比例达到20%,垃圾清运率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永安市和有条件的县也必须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对医疗废弃物、电子垃圾等按国家规定集中统一处理。抓好全市民用燃气工程建设,到2010年,全市实现燃气普及率90%,其中市区燃气普及率95%。

(3)加快建设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制定公交优先政策,适度发展小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改善公共交通整体运营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公交运输的良性循环。至2010年,全市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到6.5标台,其中:市区万人公交车拥有量10标台,营运线路长度180公里。争取在三明市区内的公交车、出租车推广使用CNG车用压缩天然气清洁燃料,并逐步建设汽车加气站。

(4)推进市政公用事业资源节约。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征收制度。制定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资源利用技术政策,推进中水回用、污泥利用,城市绿化用水、马路洒水等逐步限制使用自来水、鼓励使用中水。

2.建设生态型社区

(1)创造和谐的人居环境。加强社区绿化工作,新建社区绿地率不低于30%,旧城改造片区绿地率不低于25%。健全社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噪声、油烟、光污染的治理工作。加强社区公共卫生管理,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系统。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整治乱贴标语广告、乱倒垃圾、占道摆摊等问题。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有效控制粉尘、废水、废气、废物以及振动、噪声等污染。

(2)开展生态社区试点建设。市区和各县(市)要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群众参与热情高、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示范性社区作为典型,开展生态(绿色)社区试点,形成建设生态社区的示范效应。至2010年,30%以上的社区达到生态社区标准。

3.发展生态型村镇

(1)加强村镇规划管理。要按照规划层次、程序组织编制、公布、实施、变更乡镇体系总体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建立健全乡村建设管理机制,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强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邮电通讯、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城乡衔接,促进城乡产业融合、资源共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至2010年,力争全市农村村级通水普及率达85%,卫生公厕比例达70%,道路硬化率60%,垃圾处理率达到50%以上。有条件的小城镇要抓紧编制村镇绿地系统规划,规划要突出生态内容。村镇建设目标责任制要有生态建设年度目标。至2010年,全市80%的小城镇规划得到修

编,省级试点村镇住宅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达到生态村镇标准。

(2)加强农业资源保护。把农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搞好水土保持和环境整治,维护生态平衡。不断改善村镇环境,治理“脏、乱、差”。重点加大对村镇水、大气、垃圾、声的治理力度。特别注重对规划区内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点的保护,严格控制在村镇的上风向和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内建设有污染的项目。严格限制发展污染环境的企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3)开展生态型村镇试点建设。每个县(市、区)应选择1—2个村镇作为生态型村镇试点,试点村镇要编制实施建设环境规划。加大小城镇污水、垃圾、河流污染治理力度,有条件的试点小城镇建设污水处理厂,不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试点小城镇充分利用闲置地建设集中式绿地、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建立立体种植群落和富有特色的绿化系统。进行村镇统建房试点,推广使用环保建材,至2010年,小城镇建房统建率达35%以上,建成一批示范生态型村镇,积极创建省级优秀村镇住宅小区。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到2010年,各县(市、区)有1—2个乡镇达到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到2020年各县(市、区)所辖80%的乡镇达到环境优美乡镇的标准。

(四)构建良性循环的农村生态环境体系

1.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的综合防治

(1)加强种植业污染治理。在推广经济绿肥、增施有机肥的基础上,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十一五”期间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650万亩,肥料利用率提高5~10个百分点。加强农用薄膜的回收,大力推广可降解农膜。加强农业有害生物预警监控体系建

设,指导生产者开展有害生物的综合治理,提高农药使用效益,减少农药使用量。大力推广应用适宜当地农业生产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药械,严格限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销售和使用范围,控制高毒农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甲胺磷、久效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磷胺五种高毒农药和高毒农药在瓜果蔬菜上的使用。

(2)综合整治养殖业污染。编制《三明市畜禽养殖发展规划》、《三明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重新调整划定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禁建禁养区,按照环境容量,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2010年前全面完成农村农户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加快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处理工程建设,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推进畜禽粪便、污水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病死畜禽处理无害化。

(3)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整治。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实现全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全覆盖。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对有条件的农村铺设管道,将生活污水直接接入集污管网;对其他村落,通过培育自然或人工湿地、兴建沼气池等形式,进行生活污水处理。以村民集居地河道整治为重点,加大农村河道整治工作力度。

2.强化流域综合整治

(1)推进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全面实施沙溪、金溪、尤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以工业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业为重点,调整流域的产业结构,确保排放污染物稳定控制在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企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削减方案,并实行限产减污等强制性措施。

(2)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制定流域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加强

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和生态良好区的保护。加快流域源头天然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并逐步在干流、支流两侧建立100米左右的防护林带;对各流域上游源头区、中下游洪水调蓄区及两岸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作用的区域实施抢救性保护;禁止在流域沿岸山体一侧开山采石,对采矿、采石造成的严重水土流失区和裸露山体要限期实施植被恢复工程;加强流域范围内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3)提升流域环境综合管理水平。强化对全流域生态功能区划和流域各项规划的综合管理,建立行政区划交接断面水质目标责任制,确保各河段达到规定水质标准。

3.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在沙溪、金溪、尤溪的上游地带,主要以预防管护为主。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和水源地保护区及有关矿山开采区,主要以监督执法和依法防治为主。宁化东溪、西溪、清流罗口溪、大田均溪、文江溪等重点水土流失区,主要以综合治理为主。协同推进全省千万亩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实施严重水土流失区综合治理工程、示范小流域工程、水库库区重要水源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科教示范园和崩岗侵蚀治理工程,构建水土保持监督保护、监测评价、普及教育、科技推广体系。“十一五”期间,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万亩,建成1个水土保持示范城市、23条示范小流域、1个生态修复试点县、1个科教示范园、1个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水土保持示范区,完成4个水库库区重要水源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

(五)构建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1.洪涝干旱灾害防御工程。结合不同区域地理特征和水害特点,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完善全市洪涝干旱灾害防御体系。巩固提高流域防洪能力,继续推进沙溪、金溪、尤溪为重点的堤防工程建设和城区排涝工程建设,逐步健全防洪排涝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水资源时空分配不均、水资源短缺和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

载能力不匹配等问题。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合理布局建设控制性枢纽工程,提高对洪水的调控能力。开展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山洪灾害的防治,加强洪水预警系统建设及升级改造,推进小流域洪水预警报能力建设。

2.林业生态防护工程。分类管理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实行由政府统一规划并以宏观调控为主的事业化管理。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不得将已划定的公益林改变为商品林;落实管护责任制,确保公益林的安全。严禁商品性采伐公益林,更新或抚育性质的采伐应严格实行限额采伐管理。除实验区的毛竹外,一级保护公益林禁止一切形式的采伐。严格控制征占用公益林地,确因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征占用的,必须按“占一补一”要求和生态区位优先的原则,补充相应面积的生态公益林。鼓励全社会以认种、认管等方式参与公益林建设和保护。到2010年,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全市森林面积稳定在25%以上。商品林实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化管理。在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商品材放宽消耗结构管理和出材量控制;放宽毛竹限额采伐管理。

3.灾害性天气预警工程。继续完善和优化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三明分中心建设,加强区域自动气象站网建设和完善雷达探测系统。强化中尺度天气信息加工处理和应用,以及新一代天气雷达资料的分析处理能力,增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提高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候资源的利用率。拓展气象服务领域,推进地球环境预测及城市气象预报服务、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旅游气象服务。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健全人工影响天气队伍,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的能力。开展人工增雨防雹试验,建立以增雨防雹火箭发射系统为主要手段的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指挥系统。

加强雷电灾害防治。布设先进的雷电活动遥感探测设备,及时向公众发布雷灾预报;建设防雷信息数据库,实现闪电监测、科学检索、业务分析、工作流程控制、远程监控、雷灾环境评估等管理功能,使防雷减灾工作走向智能化、自动化、规范化。

4.农林水产疫病防治工程。种植业方面。完善三明市农业有害生物预警监控体系,建设三明市农业有害生物预警监控中心站及12个县级监测站(其中5个为部、省级预警监控区域站),全市设立病虫监测点50个、农区鼠情监测点2个,将我市主要农作物的主要有害生物和尚未发生的植物检疫对象全部纳入预警监控对象,及时掌握主要病虫发生消长动态,做好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建立重大突发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机制,加强疫情普查和疫情实时监控力度,积极应对突发性外来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传入和扩散。在迁飞性、突发性和流行性病虫频发区建立重大病虫综合防治示范区,开展农作物有害生物可持续性治理,重点开展稻瘿蚊、纹枯病、二化螟、柑桔螨类、实蝇等有害生物的综合控制技术研究与推广。

养殖业方面。建立健全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检疫监督系统,全面提高动物疫病有效预防、快速扑灭能力,保障动物生态安全。建设完善动物疫病预警系统,扩建大田、宁化县两个国家级动物疫情监测站和永安、沙县、泰宁3个省级动物疫情监测站,完善5个畜牧业生产重点县疫情测报站和10个乡镇动物疫情测报点。建设三明市及尤溪、大田、永安、沙县、明溪等5个省级畜牧业主产区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完善市、县动物疫病预防监督机构的基础设施,配备相应设备。建设动物防疫物资保障系统,完善市、县、乡疫苗冷链系统和重大动物疫情防治应急物资储备系统。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在市区建一个中型无害化处理场,5个省级畜牧业主产区所在县分别建成一个小型无害化处理场,每个规模饲养场建有一个无害化处理设施。

5.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完善地质灾害预警体系。依据地质灾害调查的成果资料,按照《三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列入市级规划的186处危险区(点)中,近期治理的灾害点共52处,近中期治理的灾害点56处,中远期治理的灾害点78处。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认真核实已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督促责任单位落实监测。在监测的基础上,自2006年开始,根据灾点的实际情况,按照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

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逐步实行强制性限期治理的原则,分期分批列入工程治理或搬迁计划并组织实施。治理经费原则上由受威胁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出资。

实施房前屋后滑坡崩塌专项治理工程。根据对全市房前屋后滑坡、崩塌点进行的全面普查,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2037处,其中潜在不稳定斜坡有201处。要结合村镇建设、造福工程、撤村并点等政策逐一制定防治方案,进行综合治理。特别对尤溪县、沙县、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等灾点较为集中的地方进行重点防治和连片整治。

6.地震灾害防治工程。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全面防御,完善防震减灾体系建设。通过全面扩建,确保每个县(市、区)都有一个数字地震烈度速报台;在市区和各县(市)建设十一个省级地震宏观观测网测报点,全面开展地震前兆宏观观测;完善我市的数字地震观测,在有效地提高区域地震监测能力的基础上,达到全市ML1.5级地震监控能力,使我市地震监测预报的科学水平和实际能力进一步提高;建成以地区为主的政府应急、抗震救灾指挥技术系统,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硬件和软件建设;建设地震应急快速响应和震情动态跟踪信息平台,提供地震信息网络服务,确保市级信息节点的连接。城市高层建筑、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等项目建设要做好建设场址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计,符合抗震设防标准。

(六)构建先进高效的科教支持与管理决策体系

1.加强生态市建设的科教支撑

(1)突破生态市建设发展的技术瓶颈。围绕生态市建设发展目标与任务,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思路,以解决重大环境问题为出发点,集中力量优先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控制、区域大气污染控制等关健领域的研究与开发,组织跨部门、跨学科、跨

地域的科技协作与攻关,尽快突破长期制约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的关键性科技难题。

(2)推广生态市建设发展所需的新技术新工艺。有针对性地遴选先进成熟的生态市建设发展所需的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重点是对影响我市生态市建设有重大作用的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处理与整治的关键技术的推广。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技术、受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及脆弱生态地区的综合整治技术的示范推广,建立不同生态区域及流域的技术示范。

(3)实施四大科技示范工程。针对我市城市大气S02含量超标、酸雨频繁、粉尘较多等突出问题,建设以大企业脱硫工程和粉尘减排工程为主的“蓝天科技示范工程”,重点控制S02和粉尘的排放量,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针对目前生产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部分区域水环境质量比较突出问题,建设“碧水科技示范工程”,重点以扩大城市污水处理范围、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场、“千里清水河道”整治、城市供水工程和流域治理工程等为主。结合城市绿化建设和生态环境绿化,以城区绿化、农村绿化和林业建设为重点,建设“绿色科技示范工程”,重点实施市区绿化工程、生态示范县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林业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林业生态经济开发工程、森林旅游开发建设工程等。以建设环境清洁安静,居住小区功能的完善的生态人居为目标,建设人居环境“洁净、清静科技示范工程”,重点建设中心城和城郊乡镇垃圾处理中心、各县(市、区)垃圾处理系统、城区噪声管理控制系统等。

2.建立健全生态市建设监测监管网络

(1)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快区域环境质量地面自动监测、预报与预警系统的建设。开展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究,重点开展水体富营养化控制方案、小水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生态恢复技术、种植和养殖业污染控制技术、区域性大气环境资源承载

能力和污染机制及综合控制措施、重点污染企业废水污染控制的技术研究和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监测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到2010年,市级环境监测站和80%的县级环境监测站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新建永安与三明、三明与沙县2个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有条件的县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全部酸雨监测点实现降水采样自动化。

(2)建立生态安全监测系统。完善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和跟踪评价水平。应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系统等技术,建设包括生物资源、农业资源、环境质量、水土保持、河道水质、地质环境、气象等内容的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建设“绿色三明”环境资源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监测资料综合集成。建立生态安全监测机制,在生态敏感地区建立固定观测点,长期跟踪生态质量变动状况。

(3)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医疗废物处置场以及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施在线监测监控。在市区重点区域建设噪声自动监控系统。

(4)建设环境安全应急处理体系。建立生态安全应急处理系统。制定针对突发性生态安全事件的应急措施、应急对策的决策、善后处理和影响评价,对重大生态安全事故做出应急处理、现场调查和技术指导。加快生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为各级生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构提供全过程、多层次的信息服务以及多种支持手段,提高生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系统的能力。加强潜在污染事故的污染源管理。调查掌握全市各地潜在的、可能对环境构成重大危害的污染源、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加强日常监测及监督管理。强化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建立以市站为中心,县级站为基础的全市应急监测网络、处置系统和污染事故现场信息传输系统。建立环境应急监测技术队伍。

(5)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辐射工作安全许可制度,对放射源实行终生唯

一的编码,建立放射源数据库,强化对放射性废物、社会闲置放射源依法送贮的监督。成立三明市和县、市、区的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开展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管理。

(6)提高环境监督执法装备水平。标准化配置环境执法部门人员和装备,其中,地市级装备一级、县级装备一级或二级。到2010年,全市80%的环境监察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到2020年,全市的环境监察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继续建设环境信息网络平台,提升环境信息网络的功能及应用水平。

3.建立和完善生态市建设的决策管理机制

(1)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建立以政府领导为总负责、有关部门领导参与的生态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统筹解决生态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依靠专家和社会各界力量,对生态市建设的规划、政策以及重点项目,进行深入评估、多方论证,形成政府、专家与社会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的民主决策机制。

(3)建立健全约束与激励机制。按照生态市建设规划,制定生态建设年度实施计划,落实责任单位,列入各级政府以及各部门的责任目标,并作为评价考核领导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生态建设“一票否决”制度。

(4)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明确的任务分工,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省、市生态建设规划,结合全市生态建设实际情况,按照各自职能,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方案,切实负起对本辖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

(5)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发挥各级人大及其代表的依法监督作用,把生态市建设实施情况作为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发挥各级政协参政、议政作用,对生态市建设建言献策,并按照程序进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群众的舆论监督作用,形成社会相互监督机制。

四、生态市建设的功能区划和重点区域

(一)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全省生态功能区划,将三明市划分2个生态区、5个生态亚区、29个生态功能区。为了满足宏观指导和分级管理的需要,在29个生态功能区划分的基础上,以主要生态系统类型和生态服务功能类型为依据,根据各区的结构特征、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和景观空间异质性,划分出126个生态功能小区(详见附件2)。

1.闽北闽西山地盆谷生态区。该区域共分为2个生态亚区(富屯溪流域亚区和沙溪流域亚区)、19个生态功能区、98个生态功能小区。包括金溪、沙溪全部。该区以湿润中亚热带为基带,盆谷地和山地相间分布,其中盆谷地和相对高度250米以下的丘陵地占50%以上,属典型的湿润中亚热带气候类型,土壤深厚肥沃,森林覆盖率高。

(1)生态功能及其意义。该区是闽江河源地和上游区,是闽江水文调控的关键区,对闽江水资源的涵养供给和调控,洪涝灾害的防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该区域土壤侵蚀直接影响水口水库的使用寿命和安全,影响下游航道和港口的可持续利用;该区保存了大面积的天然常绿阔叶林和丹霞地貌,有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泰宁世界地质公园,其保护具有国家和世界性意义;该区是省内最大的林业基地、商品粮基地,是矿产资源最丰富的集中区,也是福建内地最大的产业走廊带所在地,其生态环境的保育

和点、面污染源的控制直接关系福建的食品安全、林产业与工矿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闽江中下游地区地表水水质安全。

(2)发展和保护方向。闽江河源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河流中上游重要水库库区和库沿生态保护;主要盆谷平地以高效优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和农林牧复合经营为重点的生态农业建设;非河源山地丘陵区域的生态公益林和可持续林产业建设;永安—三明—沙县谷地的工业污染源防治及城市—城郊型生态建设。

2.闽东闽中中低山山原生态区

该区共分为3个生态亚区(闽江中游亚区、龙江—木兰溪—晋江上游亚区、九龙江上游亚区)、10个生态功能区、28个生态功能小区。包括闽江中游尤溪支流水系和九龙江上游流域部分。该区以湿润中亚热带为基带,中低山为主,海拔在500米以上的盆谷地和丘陵地面积占70%以上,河流湍急,水力资源丰富,具有典型的湿润和潮湿的中亚热带和北亚热带型气候,森林较为茂密。

(1)生态功能及其意义。该区域是九龙江河源地和闽江中游水系流域地区,其中闽江流域面积占闽江流域总面积的28%,其生态保育直接关系下游港口、航道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其水源涵养能力的维护关系到相关的城市和产业走廊带的供水安全和防洪能力。

(2)发展和保护方向。九龙江上游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山地生态恢复和生态公益林建设;水土流失重点监控和治理;古田—水口水库库区与库沿生态保护和建设;高位盆谷地和丘陵状山原地发展以茶叶、食用菌、反季节蔬菜、特种高地作物和温带型花卉为主的高效生态农业;加强区域内的城市生态建设。

(二)自然保护区

目前,全市有森林生态类型自然保护区11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省级自然保护区8处,面积77815公顷;自然保护小区1060处,面积95150公顷;已挂牌保护的古树名木1200处,4100株,折合面积106公顷。保护地总面积173071公顷,占三明国土总面积7.55%。

在稳定现有规模的基础上,重点抓好能力建设。优先保护中亚热带天然常绿阔叶林,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生态地理群,垂直带谱上分布的典型森林植物和野生动物群落,以及水禽集中分布的湿地等生态系统;优先保护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包括种、亚种、变种),国际公约保护和福建特有的生物物种以及家禽家畜和农作物的野生亲缘种,古树名木以及用以采集和培育优良种子的母树林、树木,有特殊保护价值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包括国防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等。至2010年,全市森林生态类型自然保护区数量保持11处,面积达到80317公顷;从现有省级自然保护区中,晋升1个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使国家级保护区总量达到4处,省级自然保护区保留7处,基本实现一县(市、区)有一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新增50个,达到1110个,面积达到99480公顷。古树名木挂牌新增1200株,达到5300株,新增面积32公顷,面积达到138 公顷。保护地总面积新增6864公顷,累计达到17993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85%。形成以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为骨架,以自然保护区小区和古树名木群为肌体的区域保护网络。有效保护境内90%类型生态系统、85%野生动植物物种。

(三)重点生态示范区

1.生态示范区建设。巩固和提高现有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县、省级生态示范乡镇,建设

不同生态示范典型,形成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户型生态示范体系。在大田、尤溪、宁化、清流建设以推广生态农业发展模式为重点的省级以上生态示范区;在永安—三明市区—沙县产业走廊带新建以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为重点的省级以上生态示范区;在将乐县新建以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的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旅游和有机食品生产为重点的生态建设示范区。到2015年,60%的县(市)、乡(镇)实现生态示范区,到2020年,80%的县(市)、乡(镇)、村达到生态区域标准。

加快工业园区整合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按照集中布局、集中控污的原则,整合、调整、提升现有工业园区,建立污染集中控制区,促进污染项目集中布点、集中治理、达标排放。依照循环经济模式对入园企业提出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污染物排放综合控制要求。结合“3+1”产业集群的产业布局,选择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开展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试点建设,推进集中供热、集中排放、集中治理,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

2.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突出重点,抓好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试点建设。水口库区尤溪片区要以试验、推广先进实用的污染治理技术为重点,抓好乡镇垃圾、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在维护库区生态良性循环前提下,引导库区合理布局,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十一五”期间,选择1—2个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市、县或建制镇,新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依靠科技进步、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探索不同类型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和模式。

(四)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在主要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的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监督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重要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逐步建立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制定和实施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加强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统一监管,对区域内的植被和生态系统严加保护。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内,停止一切

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其他人为破坏活动,停止一切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已经破坏的重要生态系统,采取生物和工程措施,开展生态恢复与重建工作,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生态功能继续退化。“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安砂水库、池塘水库、街面水库库沿生态保护和景观建设型生态功能保护区和闽江源生态功能保护区。

(五)生态脆弱区综合整治。对部分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和出现退化趋势的地区,采取标本兼治措施进行综合整治和生态重建。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实行限制开发;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与保育,逐步恢复生态平衡。在大田银顶格—川石片区、宁化东部湖村等重点矿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实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建设矿山生态恢复示范区;在宁化西部的石壁—淮土、永安东部槐南—清水、建宁客坊—黄埠等地区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农田林网改造,采取农地坡改梯、幼龄林封禁治理、发展生态农业等措施,建设生态脆弱地域生态保护示范区。

五、生态市建设的重点项目

要确保省里提出的生态省建设重点项目计划中涉及我市的重点项目任务的完成。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突出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结合《三明市“十一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有关内容,提出生态效益型经济建设、工业污染治理工程、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科教支持与管理决策建设等四类40个重点工程项目(详见附件3)。

六、生态市建设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应将生态市建设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每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工作目标和建设任务,将生态建设各项内容及重点项目分解落实到各级部门。按照资源管理与行业管理分离的原则,建立资源环境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在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规划、区域开发计划时,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和建设要求,进行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估,建立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二)加大监管力度

1.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全面实行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到201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总量指标内。

(1)巩固和深化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加快治理老污染,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无证或超总量排污,严格控制污染严重的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完善排污申报制度,对污染源排污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实施总量控制定期考核和公布制度。

(2)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建立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新建项目审批机制。严格执行工业类项目环境保护准入标准,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强制淘汰制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要求以及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3)优化城市工业布局。大力推进城市污染企业“退城进园”、“退二进三”。2010年前对市区污染严重的企业和工序实施搬迁。对市区污染严重企业,原则上不批准在原地技改扩建,新建项目选址要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

(4)加强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结合产业结构和工业结构调整,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坚决依法关闭、取缔“十五小”、“新五小”和能耗物耗高的重污染企业。以冶金、化工、建材、造纸、采选等行业为重点,不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并通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实现污染全过程控制,进一步降低单位产品的能耗、水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量。

工业废气治理重点:加强三钢、三化的大气污染防治,合理制定三钢、三化排放烟尘、粉尘和二氧化硫的总量控制计划和消减方案。实施烟气脱硫工程,2010年底前,全市燃煤电厂全部配套脱硫设施,并按照新建电厂的要求核定排放总量指标;中小型燃煤工业锅炉(产热量<20蒸吨/时)和窑炉应使用低硫煤和洗选后的动力煤,大中型燃煤工业锅炉(产热量≥20蒸吨/时)和窑炉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低硫煤替代、循环硫化床锅炉改造或采用烟气脱硫技术;建设烟气脱硫的企业,在脱硫设施未投入使用前,必须使用低硫煤。淘汰高能耗、重污染的工业锅炉和窑炉,关闭或改造布局不合理、煤烟污染严重的小企业。

工业废水治理重点:建立高耗水行业用水限额制度,淘汰高耗水、重污染的落后工艺和设备,鼓励企业进行工艺改造,提高工业用水利用率。建设工业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推广中水回用。有计划地搬迁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企业。

工业固废治理重点:大力推进固体废物重点产生行业实行清洁生产审计,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有利于产品废弃后回收利用的技术和工艺,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推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集中控制,提高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和综合利用率,重点提高煤矸石、

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尾矿等固废的回收和循环利用。

2.加强城市环境保护。修编完善城市环境规划,逐步解决城市功能区混杂问题。强化城市环境的综合治理,重点解决城市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垃圾污染。

(1)综合治理城市大气污染。实施能源结构调整,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重,至2010年三明市区、永安市区和有条件的县城区内取消燃煤锅炉。加强燃料含硫量的监管,燃煤及燃油含硫量控制在0.8%以内。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06年底,三明市区公交车必须达标排放;2007年底,永安市区公交车必须达标排放;2010年底,县城区公交车和城市其它机动车必须达标排放。

(2)集中力量解决城市水环境问题。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有关规定,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饮用水源安全。2007年底前完成建制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与保护,至2010年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9%以上。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完成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区防护栏和事故应急池建设,完善保护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好城市备用水源。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和水质月报发布制度。

突出抓好重点流域治理。落实《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保护规划》,重点抓好沙溪水污染防治。至2010年,三明辖区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至2020年,三明辖区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

(3)加强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经营许可证管理为核心,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切实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危险废物实行全过程管理,实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辖区医疗废物全部并入三明市医疗废物处理中

心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建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4)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控制。强化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和管理。在现有基础上适当扩大噪声达标区范围,逐步将噪声达标区的覆盖范围由各中心区向中心城镇发展。加强对社会生活、建筑施工、工业、道路交通等各类噪声源的防治工作,重点加强对娱乐场所、饮食业、宾馆、酒楼中央空调系统等噪声源的监督和管理。

(三)拓宽投入渠道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按照事权财权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生态环境建设资金。调整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和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把资源税费收入用于生态市建设。整合相关专项资金,保证生态市重点项目的资金需要。

2.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生态建设领域,保证对生态建设投入的合理回报。推进经营性生态项目的产业化进程,公司化改造能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生态建设项目。支持生态项目融资,支持企业申请各类贷款、发行企业债券、上市融资。抓好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产业化运作工作,对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出让其经营权和保洁权,促进产业化运作的发展。

3.完善管理体制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的原则,重点在水污染治理、林业生态、土地使用等方面,试行生态受益地区(受益者)向生态保护区、流域上游地区和生态项目建设者提供经济补偿办法,探索实行受益地区对保护地区的生态补偿制度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制度改革。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试行有偿排污(对生产有害于环境的产品的企业征收一定比例的环境补偿费)。健全资源有

偿使用制度,完善水资源费、土地使用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制度和矿业权有偿制度。征收的资源补偿资金要用于公共性生态环境项目建设。逐步实行环境资源市场化管理,改变无偿使用环境资源并将环境成本转嫁给社会的做法。

(四)优化人文环境

1.不断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在相关纪念日或活动日,结合实际,通过各种媒体,积极开展群众性生态科普教育活动,促进公众提高环保国策意识和生态文明程度。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生态文化教育,促进受教育对象传统价值观念的转型。

2.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参与的有效机制。健全政府政务信息披露机制,建立环境公共工程的公开招投标制度和公开论证制度,及时公布制造污染企业的行为。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全民义务植树、资源回收利用、环保志愿者行动等活动。推进绿色基地创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设立生态建设投诉中心和公众举报电话,鼓励检举揭发各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3.发展体现生态理念的企业文化。通过实施企业生态教育活动,推广ISO14000认证和清洁生产工艺,加强劳动安全防护,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作有效的企业生态文化建设体系。

4.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和技术交流,培养高层次生态市建设科技人才。落实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健全激励机制,吸引国内外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业领域专业人才到我市工作或业务指导,为生态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5.着力培育生态文化。通过加强生态文化设施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等,弘扬我市

历史文化,发展积极向上的生态文化,创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生态建设的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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