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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侯小学考试管理规定

2022-01-17 来源:九壹网
张侯小学考试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推进考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推动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小学考试有两种:学科单元考试和期末考试

二、小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查科目为科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改革考试形式,鼓励采用开卷考试、实验操作、听力测试、辩论、情景测验、成果展示、小论文以及面试答辩等多种考试、考查方式。重视过程诊断反馈与期末考试相结合;规定内容与自选内容相结合;书面测试与口头测试、动手测试相结合;学科测试与特长测试相结合;免考与重考相结合。

三、关于学科单元考试:

(1)单元测试卷由教导处集中保存,教师考试时需到教导处填写试卷集中管理表,填写相应事项。学科单元测验属于教学过程中的诊断性考试。由任课教师或教研组进行命题(也可采用学生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每个学科每个单元可进行一次测验。

(2)单元试题命制要结构合理、题型灵活、难易适中、分量适宜,杜绝偏题、怪题。各科所用试题题样送交教导处审验备案后方可使用。

(3)试卷评阅应坚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宽严适度,始终如一的原则。要加强对主观试题、开放性试题的阅卷质量管理,认真审查后,填写成绩栏,学科单元测验实行无分数评价,成绩栏不能与学生见面,根据成绩确定等次,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一般为A、B、C、D四个等级)。

(4)阅卷结束,学生须在试卷顶部填写试卷分析,教师须填写单元质量检测分析,送教导处抽查试卷,确定无误后,填写单元成绩册,并由教导处集中保存。

四、关于期末考试:

(1)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末放假前一周。试题由学校命制。如果上级教研部门命题,则使用上级教研部门的命题。

(2)考试前或考试期间,教师不能为了提高学生成绩给学生划范围,圈重点,在考前不得泄露考题,不得在考试中给学生以任何暗示。

(3)在考试期间,规范考试各环节管理。考试期间,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必须提

前20分钟到达考场办公室,负责组织、分发、领取试卷。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组织考生进场,宣读考场规则和考场纪律,并提前5分钟发放试卷。在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禁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发现学生作弊应立即制止,并取消考试资格,考试结束后立即报告学校按有关制度处理,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收齐试卷后应当按序清点,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一并送交教务处验收。

(4)实行集中阅卷制度。考试成绩评定要公正、客观,评分过程要严格按评分标准执行,不应受评分者的兴趣、爱好、情绪等因素的影响,评分结果力求真实可信。期末考试要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评分标准由任课教师提供,由教务处审核。在集中阅卷评分的过程中,教研组长组织、监督、抽查阅卷评分情况,教务处负责阅卷评分的复查工作。严禁在阅卷中舞弊。

(5)考试结束后,要组织任课教师作出简要的质量分析和制定改进措施。 五、考试结果运用

考试等次随时卷反馈给学生,并作为考察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依据,及时准确的记入学生成长(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对考试结果进行认真分析,了解学生知识掌握和能力发展情况,反思矫正日常教育教学的得失,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各任课教师、各班级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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