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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5 水利水电工程量计算规范

2022-11-06 来源:九壹网


1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各设计阶段的工程量,对于优选设计方案和准确预测各设计阶段的工程投资非常重要,是设计工作的重要成果和编制工程概预算的主要依据。工程量计算的准确与否,是衡量设计概预算质量好坏的重要标志之一。其中概预算人员除了具有本专业方面的知识外,还需要具有其他相关专业的知识,诸如水工、施工、机电、金属结构等专业。在编制概预算时,概预算人员应该认真查阅主要设计图纸,并对各专业提供的设计工程量逐次核对,凡不符合概预算编制要求的应该向设计人员及时提出修正,切忌盲目照抄使用,力求准确可靠。

水利水电工程量计算执行《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SL328-2005)。

1.1工程量计算原则 1.1.1项目划分

按照不同设计阶段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的要求,永久工程和主要施工临时工程的工程量,均应符合《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中工程项目划分的要求。

根据水利工程性质,其工程项目分别按枢纽工程、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划分,工程各部分下设一、二、三级项目。第二、三级项目中,仅列示了代表性子目,编制概预算时,二、三级项目可根据水利工程初步设计编制规程的工作深度要求和工程情况增减或再划分,以三级项目为例,如若详细划分,参见后面章节:

1.土方开挖工程,应将土方开挖与砂砾石开挖分列; 2.石方开挖工程,应将明挖与暗挖,平洞与斜井、竖井分列; 3.土石方回填工程,应将土方回填与石方回填分列;

4.混凝土工程,应将不同工程部位、不同标号、不同级配的混凝土分列; 5.模板工程,应将不同规格形状和材质的模板分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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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砌石工程,应将干砌石、浆砌石、抛石、铅丝(钢筋)笼块石等分列; 7.钻孔工程,应按使用不同钻孔机械及钻孔的不同用途分列; 8.灌浆工程,应按不同灌浆种类分列;

9.机电、金结设备及安装工程,应根据设计提供的设备清单,按分项要求逐一列出;

10.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中的钢管制作及安装工程,应将不同管径的一般钢管、叉管

1.1.2阶段系数

工程量按照建筑物或工程设计几何结构轮廓尺寸计算。各设计阶段计算的工程量乘以下表所列的阶段系数后,作为设计工程量提供给造价专业人员编制工程概(估)算。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阶段系数表 类别 设计阶段 土石 xx 挖工 程量 (万 m3) 混凝 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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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量 (万 m3) 土石 方填 筑砌 石工 程量 (万 m3)>500 500~200 200~50 <50 >300 300~100 100~50 <50 >500 500~200 200~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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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 钢材 模板

灌浆项目建议书 1.03~1.05 1.05~1.07 1.07~1.09 1.09~1.11 1.03~1.05 1.05~1.07 1.07~1.09 1.09~1.11 1.03~1.05 1.05~1.07 1.07~1.09 1.09~1.11 1.08 1.06 1.11

1.16永久建筑工程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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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03 1.03~1.04 1.04~1.06 1.06~1.08 1.02~1.03 1.03~1.04 1.04~1.06 1.06~1.08 1.02~1.03 1.03~1.04 1.04~1.06 1.06~1.08 1.06 1.05 1.08

1.15初步设计1.01~1.02 1.02~1.03 1.03~1.04 1.04~1.05 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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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03 1.03~1.04 1.04~1.05 1.01~1.02 1.02~1.03 1.03~1.04 1.04~1.05 1.03 1.03 1.05

1.10项目建议书1.05~1.07 1.07~1.10 1.10~1.12 1.12~1.15 1.05~1.07 1.07~1.10 1.10~1.12 1.12~1.15 1.05~1.07 1.0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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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2 1.12~1.15 1.10 1.10 1.12

1.18施工临时工程可行性研究 1.04~1.06 1.06~1.08 1.08~1.10 1.10~1.13 1.04~1.06 1.06~1.08 1.08~1.10 1.10~1.13 1.04~1.06 1.06~1.08 1.08~1.10 1.10~1.13 1.08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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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1.17初步设计 1.02~1.04 1.04~1.06 1.06~1.08 1.08~1.10 1.02~1.04 1.04~1.06 1.06~1.08 1.08~1.10 1.02~1.04 1.04~1.06 1.06~1.08 1.08~1.10 1.05 1.05 1.06

1.12注:①若采用砼立模面乘以砼工程量计算模板工程量,不应在考虑模板阶段系数;

②若采用砼含钢量乘以砼工程量计算钢筋工程量,不应再考虑钢筋阶段系数;③截流工程的工程量阶段系数可以取1.2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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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表中工程量系指工程总工程量;

⑤各设计阶段工程系数应在分项工程量(相当于概算编制的“三级项目”)中乘以阶段系数。

在总工程量中不再乘阶段系数,以免重复;

⑥土石坝填筑工程量系在已包括沉陷的基数中乘以阶段系数,沉陷量可取坝高的0.50%~1.00%;阶段系数为变幅值,可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和建筑物结构复杂程度选取,复杂的取大值,

主要工程项目的关系参照选取。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量阶段系数,可参照初步设计阶段的系数并适当缩小。

1.2永久工程建筑工程量计算

2.0.1土石方开挖工程量应按岩土分类级别计算,并将明挖、暗挖分开。明挖宜分一般、坑槽、基础、坡面等;暗挖宜分平洞、斜井、竖井和地下厂房等。

2.0.2土石方填(砌)筑工程工程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石方填筑工程量应根据建筑物设计断面中不同部位不同填筑材料的设计要求分别计算,以建筑物实体方计量。

2砌筑工程量应按不同砌筑材料、砌筑方式(干砌、浆砌等)和砌筑部位分别计算,以建筑物砌体方计量。

2.0.3疏浚与吹填工程的工程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疏浚工程量的计算,宜按设计水下方计量,开挖过程中的超挖及回淤量不应计入。

2吹填工程量计算,除考虑吹填区填筑量,还应考虑吹填土层固结沉降、吹填区地基沉降和施工期泥沙流失等因素。计量单位为水下方。

2.0.4土工合成材料工程量宜按设计铺设面积或长度计算,不应计入材料搭接及各种型式嵌固的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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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混凝土工程量计算应以成品实体方计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建议书阶段混凝土工程量宜按工程各建筑物分项、分强度、分级配计算。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混凝土工程量应根据设计图纸分部位、分强度、分级配计算。

2碾压混凝土宜提出工法,沥青混凝土宜提出开级配或密级配。

3钢筋混凝土的钢筋可按含钢率或含钢量计算。混凝土结构中的钢衬工程量应单独列出。

2.0.6混凝土立模面积应根据建筑物结构体形、施工分缝要求和使用模板的类型计算。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可参考《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部2002)116号)附录9,初步设计阶段可根据工程设计立模面积计算。

2.0.7钻孔灌浆工程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固结灌浆与帷幕灌浆的工程量,自起灌基面算起,钻孔长度自实际孔顶高程算起。单位计算。地下工程的固结灌浆,其钻孔和灌浆工程量根据设计要求以米计。

2回填灌浆工程量按设计的回填接触面积计算。 3接触灌浆和接缝灌浆的工程量,按设计所需面积计算。

2.0.8混凝土地下连续墙的成槽和混凝土浇筑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成槽工程量按不同墙厚、孔深和地层以面积计算。

2混凝土浇筑的工程量,按不同墙厚和地层以成墙面积计算。 2.0.9锚固工程量可按下列要求计算:

1锚杆支护工程量,按锚杆类型、长度、直径和支护部位及相应岩石级别以根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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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应力锚索的工程量按不同预应力等级、长度、型式及锚固对象以束计算。

2.0.10喷混凝土工程量应按喷射厚度、部位及有无钢筋以体积计,回弹量不应计入。

喷浆工程量应根据喷射对象以面积计。

2.0.11混凝土灌注桩的钻孔和灌筑混凝土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钻孔工程量按不同地层类别以钻孔长度计。

2灌筑混凝土工程量按不同桩径以桩长度计。

2.0.12枢纽工程对外公路工程量,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可根据~的地形图按设计推荐(或选定)的线路,分公路等级以长度计算工程量。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不小于的地形图按设计确定的公路等级提出长度或具体工程量。场内永久公路中主要交通道路,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根据~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按设计确定的公路等级以长度计算工程量。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按设计要求提出长度或具体工程量。

引(供)水、灌溉等工程的永久公路工程量可参照上述要求计算。 桥梁、涵洞按工程等级分别计算,提出延米或具体工程量。 永久供电线路工程量,按电压等级、回路数以长度计算。 1.3施工临时工程的工程量计算

3.0.1施工导流工程工程量计算要求与永久水工建筑物计算要求相同,其中永久与临时

临时工程计取。

3.0.3大型施工设施及施工机械布置所需土建工程量,按永久建筑物的要求计算工程量,阶段系数按施工临时工程计取。

3.0.4施工临时公路的工程量可根据相应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或设计提出的运输线路分等级计算公路长度或具体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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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施工供电线路工程量可按设计的线路走向、电压等级和回路数计算。 1.4金属结构工程量

4.0.1水工建筑物的各种钢闸门和拦污栅的工程量以吨计,项目建议书可按已建工程类比确定;可行性研究阶段可根据初选方案确定的类型和主要尺寸计算;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选定方案的设计尺寸和参数计算。各种闸门和拦污栅的埋件工程量计算均应与其主设备工程量计算精度一致。

4.0.2启闭设备工程量计算,宜与闸门和拦污栅工程量计算精度相适应,并分别列出设备重量(吨)和数量(台、套)。

4.0.3压力钢管工程量应按钢管型式(一般、叉管)、直径和壁厚分别计算,以吨为计量单位,不应计入钢管制作与安装的操作损耗量。

附件:

2《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SL328-2005 2.1总则

1.0.1水利水电工程各设计阶段的工程量,对优选设计方案和准确预测各设计阶段的工程投资非常重要。为统一和完善设计工程量的计算,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工程量计算。小型工程的设计工程量计算可参照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量阶段系数,可参照初步设计阶段的系数并适当缩小。

1.0.3不同设计阶段的工程量,其计算精度应与相应设计阶段编制规程的要求相适应,

三级项目的设计工程量乘以相应阶段系数后作为提供造价专业编制概(估)算的工程量。阶段系数为变幅值,可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和建筑物结构复杂程度等因素选取,复杂的取大值,简单的取小值。阶段系数表中只列出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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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的阶段系数,对其他工程项目,可依据与主要工程项目的关系参照选取。

1.0.5预算定额不包括施工中超挖、超填及施工附加量,因此,若有些项目概(估)算或工程标底采用预算定额编制,应考虑施工中超挖、超填及施工附加量等因素。

1.0.7列示引用的标准,但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有若干内容依据了《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暂行规定》(水规计[1996]608号文)和《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文)文件。

2.2永久工程建筑工程量

2.0.1对于土石方开挖工程,将类别和部位不同的土方、石方开挖工程量分别计列。

土类级别划分,除冻土外,均按土石十六级分类法的前Ⅰ~Ⅳ级划分土类级别。岩石级别划分,按土石十六级分类法的ⅤⅩ、Ⅵ级划分。

2.0.2对于土石方填筑工程,在概算定额相关子目说明中已规定如何考虑施工期沉陷量和施工附加量等因素,因此提供的设计工程量,只需按不同部位不同材料,考虑设计沉陷量后乘以阶段系数分别计算。

2.0.3对于疏浚与吹填工程,定额计量单位为水下方,提供造价专业疏浚与吹填工程的工程量计量单位均应为水下方。[具体计算公式和有关参考数值可参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手册》第2卷“土石方工程”中第九章“疏浚与吹填工程”(中国电力出版社,2002年12月第一版)]。

2.0.4土工合成材料应按不同材料和不同部位分别计算。

2.0.5对于混凝土工程,以成品实体方为计量单位,概算定额中已考虑拌制、运输、凿毛、干缩等损耗及施工超填量。初步设计阶段如采用特种混凝土时,其材料配合比需根据试验资料确定。钢筋制作与安装,概算定额中已包括加工损耗和施工架立筋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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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对于混凝土立模面积工程量,混凝土立模面积是指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其工程量计算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密切相关,尤其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工程混凝土浇筑分缝、分块、跳仓等实际情况计算立模面面积。定额中已考虑模板露明系数。支撑模板的立柱、围令、桁(排)架及铁件等已含在定额中,不再计算。各式隧洞衬砌模板及涵洞模板的堵头和

槽槽身)的模板,定额中只计算到支撑模板结构的承重梁为止,承重梁以下的支撑结构未包括在定额内。

2.0.7对于钻孔灌浆工程,概算定额中钻孔和灌浆各子目已包括检查孔钻孔和检查孔压水试验。钻机钻灌浆孔需明确钻孔部位岩石级别。

2.0.9对于锚固工程,锚杆(索)长度为嵌入岩石的设计有效长度,按规定应留的外露部分及加工损耗均已计入定额。

2.0.11混凝土灌注桩工程量计算应明确桩深。若为岩石地层,应明确岩石抗压强度。

2.0.12枢纽工程永久对外公路和场内永久公路中主要交通道路,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可按扩大指标进行计算。

2.3施工临时工程的工程量

3.0.1施工导流工程,与永久水工建筑物结合部分(如土石坝的上游围堰等)计入永久工程量中,不结合部分(如导流洞或底孔封堵、闸门等)计入施工临时工程。

3.0.2施工支洞工程量,计算时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0.3明确大型施工设施及施工机械布置所需土建工程量计算规定。 3.0.4场内临时公路,一般可根据有关参考资料按扩大指标进行计算。 3.0.5施工场外供电线路一般可根据有关参考资料按扩大指标进行计算。 2.4金属结构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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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水工建筑物各种钢闸门和拦污栅以及与其配套的启闭设备和埋件重量,可根据各设计阶段的要求,按参考资料进行类比或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计算。

4.0.2压力钢管工程量,可根据各设计阶段的要求,按参考资料进行类比或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计算。一般钢管工程量的计算应包括直管、弯管、渐变管和伸缩节等钢管本体和加劲环、支承环的用量,叉管工程量仅计算叉管段中叉管及方渐变管管节部分的工程量,叉管段中其他管节部分应按一般钢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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