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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工作职责和相关制度综述

2020-02-20 来源:九壹网
目 录

1.办公室工作职责··1—1 2.财务股工作职责··2—2 3.整理股工作职责··3—3 4.开发股工作职责··4—4 5、复垦股工作职责··5—5 6.综合技术股工作职责··6—6 7.考勤制度··7—8 8.财务制度··9—10 9.内务管理制度··11—14 10.项目工程管理制度··15—16 11.廉政制度··17—17

各股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各项工作计划、总结、汇报以及其它材料的起草和编制工作; 2.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有关数据的统计和报表工作; 3.报刊杂志订阅工作;

4.公务用车安排、登记、费用报销等工作;

5.公务接待安排、费用报销,建立接待登记台帐等工作; 6.公务购物申报、执行工作;

7.办公设备和用品的登记建档、报损维修等工作; 8.各种会议和活动的准备、组织、安排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9.筹划和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种集体活动;

10.负责安排好办公室和责任卫生区的打扫和检查工作; 11.考勤的实施和落实工作;

12.做好中心上下级、各部门之间的上传下达、沟通协调工作; 13.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衔接、沟通和协调工作; 14.服从统一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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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股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各项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 2.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综合整治等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调度、拨付和工程结算等工作;

3.负责监管中心财务日常收支业务,做好月、季、年度中心财务决算报表,为领导和上级部门提供会计信息,当好财务工作参谋;

4.负责中心现金、转账支票等各类票据的购置、收发、使用、核销和管理工作;

5.负责审核中心各项费用开支范围,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确保资金安全,实现增收节支;

6.根据国家规定负责做好中心人员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养老保险的代扣代缴工作;

7.做好会计档案归档和管理工作; 8.负责中心会计核算工作;

9.配合办公室做好购物、公务接待等工作,建立公务接待管理台帐;

10.负责做好与局机关和上级对口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工作; 11.服从统一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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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理股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土地整理、综合整治项目立项选址工作; 2.负责全县土地整理、综合整治项目前期测量、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工作;

3.负责对全县土地整理、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的全程监管、工程签证等工作;

4.负责全县土地整理、综合整治项目竣工测量、工程量现场计量和核实工作,负责组织做好迎接项目初验和验收的相关工作;

5.负责全县土地整理、综合整治项目各类文字、数据、影像、图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建立全县土地整理、综合整治项目台帐。 7.服从统一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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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发股工作职责

1.负责省、市、县级土地开发项目立项选址工作;

2.负责土地开发项目前期测量、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工作; 3.负责土地开发项目的实施的全程监管、工程签证等工作; 4.负责土地开发项目竣工测量、工程量现场计量和核实工作,负责组织做好迎接项目初验和验收的相关工作;

5.负责土地开发项目各类文字、数据、影像、图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建立全县土地开发项目台帐;

7.服从统一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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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复垦股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增减挂钩、灾毁项目的立项选址工作;

2.负责全县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增减挂钩、灾毁项目前期测量、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工作;

3.负责全县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增减挂钩、灾毁项目的实施的全程监管、工程签证等工作;

4.负责全县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增减挂钩、灾毁项目竣工测量、工程量现场计量和核实工作,负责组织做好迎接项目初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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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的相关工作;

5.负责全县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增减挂钩、灾毁项目各类文字、数据、影像、图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建立全县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增减挂钩、灾毁项目台帐; 7.服从统一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综合技术股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所有土地开发、整理、综合整治、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增减挂钩、农土资金、灾毁项目的工程技术支持、指导和监管工作;

2.负责对全县所有土地开发、整理、综合整治、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增减挂钩、农土资金、灾毁项目的工程签证的监管工作;

3.负责全县农土资金项目的立项选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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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全县农土资金项目前期测量、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工作;

5.负责全县农土资金项目的实施的全程监管、工程签证等工作; 6.负责全县农土资金项目竣工测量、工程量现场计量和核实工作,负责组织做好迎接项目初验和验收的相关工作;

7.负责全县农土资金项目各类文字、数据、影像、图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建立全县农土资金项目台帐;

9.服从统一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考 勤 制 度

一、严格执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打卡时间为上午8:00—8:15,下午3:00-3:15(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超过规定时间指纹打卡视为迟到,迟到1次扣工资5元。每月旷工在3天以内的旷工1天扣工资50元,超过3天每天扣工资100元。指纹打卡每缺2次视为旷工1天。

二、全体干部职工除在项目施工期间设立工程指挥部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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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一律要求上班指纹打卡后再外出办事或下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由各股室负责填写外出、出差派遣单,写明外出时间、事由。凡外出、出差、请假一天的,应经分管内务主任同意报中心主任批准;外出、出差、请假二天的,应经中心主任同意报分管局长批准;外出、出差、请假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经分管局长同意报局长批准,并由办公室统一登记报局纪检监察室备案。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旷工。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写明请假事由、时间。请假条须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一般干部职工请假首先报告所在股室股长、再报告分管副主任同意,由分管内务的负责人审批;股长及副主任请假由主任审批,请假条统一交由办公室登记、备案。假期结束,请假人要及时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确需延长假期的,应填写续假条,并写明续假事由、时间,续假审批程序按照请假程序办理,每月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除家中红白喜事、重大事件或本人罹患疾病外。病假需住院的凭医院相关证明办理休假手续。

四、中心考勤情况由办公室每半个月公布一次,公布时间为每个月的16日、30(31)日,以接受监督。对公布结果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五、项目工程实施期间,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考勤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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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组织,办公室不再进行考勤。人员考勤表经指挥部指挥长审核签字后,于每周一报送至中心办公室汇总、备案。指挥部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将直接与个人下乡、电话费和伙食费补助挂钩。

六、考勤情况将作为组织和个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将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者,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报请局党组严肃处理。

七、中心人员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认真填写派遣单和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他人代签。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给予严厉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纲: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实现增收节支,确保中心财务正常、有效运转,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二、中心所有资金必须实行统一管理,不得分散和多头管理。 三、严格按照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财务制度及政策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专帐管理,并根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规定按程序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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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工程款。

四、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支付现金,严禁公款私存。加强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五、严格开支审批程序。中心一切财务开支,必须由经手人填写报销单据、由财务人员审核,分管内务的书记或副主任同意,报主任批准,再报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

六、严格禁止和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实行开源节流和增收节支,凡是未经中心统一安排和超标准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对于内容不具体、手续不全、超过有效期的发票及白纸收据等非正规发票,一律不得报销入帐。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批发票,即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据,写明列支内容,由所在股股长和分管副主任签证,由办公室登记开支台帐,报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核后,再报主任和上级领导审批。

七、财务人员应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严格按照会计稽查制度进行会计业务处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帐证相符、帐实相符,每个月初及时向中心分管内务的书记或副主任、主任和局分管领导上交上个月财务报表。

八、严格财务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有关审批程序和权限审批各项行政费用和拨付项目工程价款,未经此审批的,财务人员不得入账,否则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九、严禁个人借支公款,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要借支公款的,应由当事人填写借款单,写明事由和数额,经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核,报主任审批后方能借支。因公出差的借支,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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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销费用结清借支,特殊情况的借支必须按规定期限还款,否则在次月起从当事人工资中扣回。

十、严格财务印鉴和有价证券及票据的管理,杜绝一切不良行为的发生,对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直接责任人负责照价赔偿。

十一、各项补助发放制度:

1.项目工程指挥部车费实行包干,发放到各个项目工程指挥部; 2.项目工程指挥部伙食费补助:按各个项目工程指挥部人员和实际下乡天数计算,发放到各个项目工程指挥部;

3.项目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下乡补助:按我县既定标准,根据各个项目工程指挥部人员实际考勤情况,据实发放到个人;

十二、财务人员必须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管好会计档案,及时建立好财务管理台账:工程款拨付台帐、农土资金支付台帐、灾毁资金支付台帐、固定资产登记台帐、耕地开垦费拨付台帐。

内务管理制度

一、接待用餐制度

1.严格限定接待用餐范围,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方可接待用餐:

①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来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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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县四大家领导和县直机关各相关单位因工作需要来中心的; ③乡(镇)、村相关领导和人员因工作需要来中心的; ④局机关领导和相关股室因工作需要来中心的。

3.公务接待用餐由分管内务的书记或副主任统一安排,并指派相关人员陪同。

4.严禁在饭店、宾馆、商场及娱乐场所签单、挂帐。各种接待一律由接待人员现金结账,开支发票必须在一周内进行审批。

5.接待开支的发票,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及程序进行报批。

6.接待所用烟、酒原则上必须批量进购,由中心办公室统一负责保管和登记。从严控制使用高档烟酒的数量,会议及集体活动用酒控制在200元以内,原则上接待不发盒装烟,如需安排,必须经分管内务的书记或副主任和主任审批,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7.省、市国土主管部门公务接待工作由办公室、财务股共同负责,每次接待的开支必须在事后7天以内结账。

二、公务用车制度

1.中心因工作需要用车,由分管内务的负责人统一安排,由办公室进行登记。登记时必须注明用车时间、用车人员、事由、起止地点、租用车辆号码和车型,并由用车当事人签名。

2.在实施中的开发、整理、复垦、综合整治等项目的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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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费一律实行分项目总体包干,中心不另安排用车。

3.租车费限额

①三菱车:全天360元,半天240元; ②轿车型:全天300元,半天200元; ③微型面的车:全天240元,半天140元。

4.报销租车费,应由车主填好报销凭证,由办公室人员根据用车登记簿核实后,按程序审批。

5.不论是在建的项目工程指挥部包干用车还是中心日常用车,所租用的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有足额保险,否则,如出现交通事故由调车人负责一切行政和经济上的损失。

三、购物和物品管理制度

1.中心内部所需购置的办公用品和购置项目工程指挥部办公、生活用品,必须由办公室和财务室根据工作需要填写购物申报单,经分管内务的书记或副主任和主任审批后,再集中购置。

2.所购置的物品由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登记发放和管理,尤其是有关贵重设备和物品(如照相机、摄影机、水准仪、电脑、侧轮等),必须实行严格的使用登记。

3.购物开支的发票,严格按财务审批制度进行报批,报批时间不得超过7天。

4.所有办公用品和设备由使用人员负责保管,如需维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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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由分管内务的书记或副主任统一安排,如因人为的损坏和遗失,由使用者根据物品和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四、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明确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所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资料信息。

2.各项目的资料由对应的股室负责安排专人管理,文件、文书资料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管理,财务资料由财务股管理,各股室负责人为档案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3.档案资料管理人员要坚持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借阅登记工作。

4.本单位工作人员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实行先登记后查阅的制度;外单位需要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中心主任同意后,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

5.档案资料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的,必须报主任批准同意后,由管理人员办理好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并限期归还。

6.查、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自觉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撕毁、折卷、标记、涂改和剪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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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如有工作异动时,必须办理好档案资料移交手续。

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一、项目工程管理实行工程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对项目工程实施进度、质量、资金的控制负责。

二、项目工程施工应严格尊重原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承包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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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约定,严格按图施工。

三、工程变更实行逐级限额管理制度。即,需变更的单项工程造价在5千元以内的,由股长现场核实后报告指挥长批复;需变更的单项工程造价在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由指挥长现场核实后报告中心主任批复;需变更的单项工程造价超过2万元的,由指挥长报告中心主任,主任组织召开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议定。

四、隐蔽工程签证实行现场签证的管理制度。项目隐蔽工程签证实行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三方现场签证,并且建设方工程指挥部现场签证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签证单一式二份,一份留项目工程指挥部保存,一份在签证完毕后10个工作日以内呈中心主任审阅后,交由中心办公室汇总、存档。

五、项目工程管理实行奖罚制度。即:项目每评选一个标段为优良工程的,奖励项目工程指挥部2000元,指挥长500元,股长300元,奖励由受奖的指挥部自行支配;项目整理工程质量差,工程进度缓慢,不能在合同工期内按时完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和行政责任,视情节扣发年度奖金。

六、项目工程管理试行“逢十”调度管理制度,即,由总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于每月10号、20号、30号组织召开所有项目工程指挥部指挥长、股长办公调度会议,由各项目工程指挥部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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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长或股长汇报项目工程进度、质量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呈报现场签证资料,再在会议上商议存在的问题的解决办法。

廉 政 制 度

一、不准违反上级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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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准擅自截留公家财物,严禁化公为私、以权谋私。 三、不准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严禁玩忽职守、监守自盗。

四、不准挪用公款办理私事和公车私用,严禁利用权力假公济私。

五、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参与项目工程招投标活动,严禁从事中介搭桥,从中牟利。

六、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 七、不准接受与权力有关的请吃、请喝。 八、不准超标准接待。

九、不准私设小金库,乱发奖金、补助和物资。

十、不准拉帮结派,变相受贿,严禁进酒店、宾馆、茶楼等娱乐休闲场所办公。

十一、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 十二、不准参与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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