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含总则、岗位责任、目标管理、奖罚等)
第一条 总则和目标
(一)总 则
1.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及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使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职责分明,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2. 当岗位人员发生变动时,接替人员为自然接任人,必须履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3.安全生产实行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职工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负其责,各尽其责”的原则,在各自的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5.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公司与各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其指标列入对全体职工年终考核。
6.本责任制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和全体职工(包括临时工)。
(二)目 标
1.杜绝一切违章作业; 2.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3.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第二条 岗位责任
(一)总经理职责
1. 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的领导责任。
2.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阅批、传达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接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发出的监察指令书后,在限期内妥善解决。
4. 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做到任务、时间、经费、措施四落实;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 建立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权、利一致,配备业务素质高、作风好、责任心强的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6.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初负责与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半年检查副职和中层管理人员,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7.审定公司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8.必须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要以身作则,带头学好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确保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9.经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坚持每季一次全公司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迅速地做好整改,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加强事故管理,严肃查处事故 。本公司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的各类事故,要直接主持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发生人员重伤以上事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不姑息、不迁就。
11.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习。 12. 安全生产要纳入有序轨道,实行科学管理 。对安全工作有功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敢于管理的安全工作人员要给予关心和支持。
(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
1.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2.协助总经理做好本公司的安全工作,主持本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3. 协助总经理召开和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制订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方案。
4.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5.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6. 负责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监督“三同时”的实施,负责监督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7.负责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8. 组织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在上报同时,应制定可靠的临时保护措施。
9.负责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开展职工“三级”安全教育。
10.及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领导、布置、检查、协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11.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后,应迅速赶赴事故发生地,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主持事故调查,并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三)副总经理职责
1.副总经理对与相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定。
3.根据“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各自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4.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动态,解决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5. 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各级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6. 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准备。
(四)工程师职责
1.工程师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等安全技术方面负领
导责任。
2.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负责审查各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 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储存和运输,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管理。
5.主持或参与每月一次的全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6. 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五)安全监管部经理职责
1.在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领导下,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的监督管理责任。
2.做好本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的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具体指导和支持公司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活动。
3.主持制订、修订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4.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监督“三同时”的实施,负责监督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5.组织人员开展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开展反“三违”活动,督促安全员按时上报落实整改措施。
6.参加总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并做好责任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8.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四不放过”原则,提出事故处理建议和意见。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人好事,提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罚意见。
10.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落实安全生产合同中的条款,并进行监督检查。
(六)人力资源部经理职责
1.人力资源部经理对公司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负责。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落实。
3.负责实施新职工公司级安全教育、指导各部门、班组开展教育,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行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4.负责对新职工录用健康状况审查,做到严格把关。 5.负责管理指导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工作。
6.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措施。
(七)财务部经理职责
1.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审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3.按照“三同时”规则审查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事故隐患。
4.审查各项安全罚款的出处,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法规。
5.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及时到位。
6.参与分管范围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八)部长职责
1.部长对本部门及业务相关的人员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在本部门贯彻执行,把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摆在重要地位。
3.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落实工作。
4.开展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 、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定期组织考核,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活动,及时听取职工提出的建议,负责对新职工、转、复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5.组织职工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报公司备案。 6.督促职工妥善保养、维护安全设施,教育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7.组织制定本部门负责的临时任务检修的安全措施,经有关人员审查后执行,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8.按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9.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10.做好女工和未成年的特殊保护工作。
11.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九)部门技术人员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技术培训与工程技术的统一,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都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经常对生产操作人员,检修作业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4.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措施予以排除,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停止作业,并要采取可靠措施保证整改过程中的安全。
5.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演,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6.积极参与对职工的岗位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指导。
(十)安全员职责
1.安全员对班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
2.负责班组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
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帮助制订 、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搞好班组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指导及考核工作,组织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组织参与班组的安全检查等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7.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及时处理各类故障,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及时向部长汇报。
8.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
(十一)班组(室)长职责
1.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模范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本 班组人员严格执行。
3.在安排工作时,要布置安全防范措施,并负责实施对本班组难以解决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安排解决。
4.定期组织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和工具设备、安全措施、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岗位的不安全因素。
5.负责对新工人、换(复) 岗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和看护,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6.加强班组的现场管理,严禁违章指挥,教育职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7.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班前班中要经常检查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8.积极参加事故救援工作。
(十二)职工安全职责
1.职工对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擅自拆卸安全防护装置及不按要求使用劳保用品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2.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止他人违章作业。
3.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4.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自觉接受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所伤害。
5.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的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严格保护现场,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6.爱护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设施,做好设备的保养和作业环境的整洁工作。
7.爱护机器、设备、工具,不擅自动用不是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不擅自串岗和换岗。
8.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9.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在无安全保障的作业条件下操作。
(十三)门卫职责
1.负责检查人员出入情况,做好来人来车登记,末经同意不准进入本单位。
2.交接班必须在接班人员到岗后方能离开,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须事先征得领导同意。
3.值班人员当班期间困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4.做好门口卫生保洁工作。 5.禁止车辆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
第三条 安全生产检查
1.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2.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包括安全巡检)、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3.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在每天操作前对自己操作的设备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如下:
3.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3.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3.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可靠。 3.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4.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负责人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项:
4.1是否有员工反映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4.2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5.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电梯、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等分别进行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另见相关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规定。
第四条 安全奖励与处罚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如下:
2.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人人参与”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2.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2.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消除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2.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3.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条件如下:
3.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3.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5.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6.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还要对事故单位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7.对事故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由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附 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所有。
2.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若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发布及生效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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