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幼儿园教育教学的需要,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和幼儿素质的全面提高,板桥镇竹坪中心小学临时聘请幼儿园任课教师(兼保育员),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任课教师(保育员)的责任: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全面履行教师职责。
2、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勤奋工作,促进幼儿全面素质的提高。
3、负责幼儿的安全,做好幼儿保育工作,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4、合同期满,与幼儿园自行解除聘用合同,不与单位发生任何纠纷(包括保险和工资待遇等)。
二、板桥镇竹坪中心小学责任:
1、按实际工作时间(每月25天),每天40元,每月支付给聘请教师(保育员)1000元劳务费(含“五金”),即每学期5000.00元。
2、为聘请教师提供基本的住宿条件。
本聘请合同为期为一学期,根据需要,以后还需聘请,续签合同,若因国家政策等原因造成幼儿园不收费用或生源锐减,合同一并解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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