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__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__〕11号),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__〕15号)相关规定,决定于20__年4月24日、4月30日至5月4日、5月7日,对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做出以下调整:
1.本市机动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2.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不受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以及9时至17时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__年4月19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