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吉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应急指挥部机构设置和责任分工的通知》(吉县新冠指字〔20xx〕5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领导、分类储备、协同保障、科学高效”的医疗物资保障原则,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医疗物资的保障工作,规范、有序做好医疗物资保供,做到有备无患。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物资保障组。
组长:肖柏林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小强,县工信局局长
副组长:汪麋,县工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肖丹,县卫健委工委委员
李勇,县市监局副局长
吴振达,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
成员:尹万强,吉安高新区管委会科发局副局长
李金苹,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袁振斌,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书记
梁向阳,县发改委重点工程中心七级职员
罗建美,县民政局三级主任科员
彭卫彪,县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赖文华,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肖珑娇,县商务局副局长
刘冬根,县文广新旅局二级主任科员
罗欢,县医保局医保中心主任
吴浩志,县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肖爱华,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娟,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胡锦禄,江西长运公司吉安分公司副经理
刘婷敦,镇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曾艳金,永阳镇副镇长
张斌,天河镇副镇长、
谢观英,万福镇人大副主席
严昊峰,固江镇人大副主席
余世平,横江镇副镇长
徐丽荷,永和镇副镇长
杜必玉,桐坪镇党委委员、组宣委员
黄洁,油田镇副镇长
王昭辉,凤凰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沈程,敖城镇副镇长
伍婷,梅塘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梦薇,浬田镇副镇长
毛珺北,源乡副乡长
李玉芹,大冲乡副乡长
刘雨玮,登龙乡副乡长
吕添丞,安塘乡人大主席
刘云飞,官田乡副乡长
刘欢,指阳乡副乡长
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王小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麋同志、肖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调度工作。县工信局、县卫健委、县市监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各抽调一名同志组成工作专班,收集汇总各类信息,通报相关工作情况,汇报需要协调解决事项。
三、职责分工
县工信局:总牵头负责全县疫情防控医疗物资的筹集、储备、调配工作。按照县卫健委提供的采购清单,按相关程序依法依规及时完成采购,若遇紧急情况,做好向上级和其它兄弟县(市、区)申请紧急救援的准备;负责医疗物资的储备、发放工作,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确保物资随时调配到位。
县卫健委:牵头负责提出医疗物资需求清单、分配清单。对各网格区及医疗机构提出的物资需求进行梳理汇总审核,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轻重缓急,向办公室提报需求清单、采购清单、分配清单。
县市监局:负责所采购医疗物资的质量监管,做好医疗物资储备的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管;负责监测医疗物资的市场动态,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公司、江西长运公司吉安分公司:负责筹备一定应急运力,保障应急防疫物资的运输工作,建立紧急状态下疫情防控医疗物资运输绿色通道。
县财政局、县医保局:负责医疗物资应急储备采购资金保障工作,指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涉及资金保障和使用的指导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医疗物资采购价格的指导工作,做好防疫物资的稳物价工作。
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配合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做好物资调配、分发工作。
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负责紧急情况下,组织社会捐赠,联系国内外红十字会,利用有关渠道筹措应急医疗物资。
吉安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紧急情况下,组织园区内有条件的企业生产应急医疗物资。
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医疗物资的申领、转运、调配、统计等工作。
各牵头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需其他单位配合落实的具体事项,各单位要及时响应,积极主动做好协助工作。各牵头部门在物资筹集和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医疗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及时协调处理。
四、工作流程
1.提出需求。由县卫健委统计一轮县域全员核酸检测所需物资清单;多轮核酸检测或者突发疫情时,由县卫健委每天统计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各医疗单位物资需求,并整理成需求清单,提报办公室。
2.组织筹集。由县工信局牵头,根据物资库存情况和县卫健委提出的需求清单,经请示工作组组长同意后,启动采购程序并依规快速完成采购。紧急情况下,若遇到采购难以满足需求,及时向上级和兄弟县(市区)请求支援或接受社会捐赠。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政府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物资(如口罩等),由各单位、各乡镇自行采购保障。
3.科学调配。启动第一轮区域核酸检测时,由县工信局负责,对照县卫健委提供的需求清单和采样台物资准备清单进行分拣包装,由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按照网格区检测点数量统一定量领取并调配使用。若启动多轮检测和发生突发疫情,由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根据前一轮物资剩余情况和实际需要,填写物资申领单(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并报办公室同意后,到物资仓库领取。
4.快速转运。按照谁领取谁运输的原则,由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负责所需防疫物资的转运工作。如遇突发疫情等特殊情况,县交通运输局筹备一定应急车辆用于紧急转运。
5.有序回收。本着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的原则,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在一轮核酸检测结束后,要将剩余物资,特别是非一次性使用物资,包括带“生物危害”标识样品转运箱、医疗废物转运箱、大号收纳箱、垃圾桶、喷壶、高音喇叭、额温枪、剪刀、帐篷等,进行消杀后统一收集,妥善保管,以备后续使用。启动新一轮核酸检测时,同一网格区内的采样点上,以上物资原则上不予重复发放。
五、有关要求
一是强化沟通协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物资保障工作由县工信局牵头抓总,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区域核酸检测或突发疫情时,县工信局要每日报告出入库及物资库存情况,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原则上要每日会商,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相关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工作组组长。
二是强化快速响应。区域核酸检测或突发疫情期间,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作战要求,全力构建快速响应机制,相关工作人员应保持24小时在线,确保电话畅通;物资仓库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物资调配到位。特殊情况下,物资调配可由值班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员临机决断,调配手续事后补充完善。
三是强化纪律要求。医疗物资保障工作十分重要,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服从指挥调度,严格工作纪律,在物资需求、筹集和分配等工作中,不得违反有关廉政纪律,不得推诿和拖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