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是第XX个“国际残疾人日”,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切实营造助残扶残氛围。现将开展第XX个“国际残疾人日”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加强宣传,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国际残疾人日”
1992年10月14日,联合国第47届大会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国际残疾人日”的确立,说明在世界范围内,残疾人事业日益引起广泛关注,不同种族的人们都开始形成一个共识,残疾人事业是人道主义的事业,是一项崇高而又光荣的事业,是人类进步和正义的'事业。各镇(街道)要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掀起助残扶残热潮。
二、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的活动,让残疾人感受节日、参与节日
(一)积极宣传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和我市创建“XX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等主要工作。
(二)组织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
(三)召开小型座谈会、群众性文体活动等。
(四)发动各村(社区)残协开展活动。
各镇(街道)接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并及时总结,12月8日前把有关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残联组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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