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我市建筑工地防台防汛工作,提高应对灾害天气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因台风、暴雨等造成各种重大紧急情况,避免或减少台风、暴雨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临海市处置洪涝和台灾重大应急情况工作预案》、《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城市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结合建筑工程实际,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建筑工地对台风、汛期暴雨灾害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协调,快速反应。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市建筑业管理局成立建筑工地防台防汛工作指挥部,负责我市建筑工地防台防汛工作。
总指挥:王黎明
副总指挥:李春
成员:单勇、叶青、黄平、余杰柳、许志斌、林星友、蔡才广、蒋法兴、许凌云、柳宇鸿、陈允炜、方柏林
指挥中心设在建设大楼20楼会议室,值班电话:,传真:。
2.2主要职责
(1)发布启动本预案的命令;
(2)全面协调和指导在建工地防台防汛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
(3)及时掌握因台风、洪涝等灾害造成设施损坏、行业相关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4)及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报告灾情、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等,组织开展灾后自救;
(5)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应急办事机构
根据防台防汛及抢险救灾工作要求,当确定为Ⅰ级和Ⅱ级预警时,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
(一)抢险救灾组: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灾车辆、机械设备、人员的落实和调配;指导或帮助企业组织施工现场物资的抢修,危险部位应急加固;指导和组织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撤离;配合市民政局做好避灾点有关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防台防汛值班人员和抢险救灾人员后勤生活保障工作。
(三)信息综合组:
主要职责:掌握灾情动态,综合情况,宣传报道,发布台风灾害信息,汇总、核实、上报灾情数据,及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及有关部门上报有关情况,协调各科室的工作。
3.汛台分级
分级参照《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有关标准,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3.1特别重大(Ⅰ级)
省气象台和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登陆并严重影响我市。
3.2重大(Ⅱ级)
省气象台和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我省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相邻附近省(市)登陆,严重影响我市。
3.3较大(Ⅲ级)
省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我市范围较小或预计影响程度不重。
3.4一般(Ⅳ级)
省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对我省影响较小。
4.应急响应
4.1Ⅳ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报告进入Ⅳ级响应阶段。密切关注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路径和发展趋势。
(2)发布台风消息,督促企业做好防台防汛工作检查,消除在建工地安全隐患。
4.2Ⅲ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Ⅲ级响应阶段。
(2)局里召开防台防汛工作指挥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市建设规划局防台防汛工作要求,立即部署防台防汛各项工作。
(3)局防指下设总值班室,成员由综合科、质安科、企管科、市监科人员组成。值班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指示精神送交局指挥部领导批阅,并将局领导批示下传各单位。并收集好各科室实时工作情况汇报。
(4)组织相关人员对在建工地防台防汛安全开展检查,落实加固预防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5)组织有严重安全隐患的临时工棚人员撤离工作,做好其余撤离人员的撤离准备。
4.3Ⅱ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II级响应阶段。局值班室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由综合科负责协调组织。
(2)各科室相应安排人员值班,与总值班室保持联系。晚上安排中层干部在办公室轮流值班,以便及时将局指挥部有关防台防汛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随时向局指挥部汇报工作情况,并及时处理群众投诉的应急事件。
(3)局设立后勤保障组。成员由各科室抽调,负责准备防台防洪中必要的设施保障。
(4)在台风洪涝发生前,要按照上级指示和职能要求,按时完成各项防台防汛检查准备工作,并将进展完成情况向局值班室汇报。
(5)组织施工工地临时工棚人员撤离和物资转移工作。
(6)核实、确认抢险救援组人员到位、到岗情况,确认事故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地点及联系方法。
4.4Ⅰ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Ⅰ级响应阶段。
(2)全局所有人员进岗,局领导现场坐阵指挥。局指挥部根据市防汛抗灾总指挥部和市建设规划局的部署,随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3)局防指下设的信息综合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的`全体人员,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4)确保施工工地临时工棚人员撤离和物资转移完毕。
(5)确保抢险救援组人员到位、到岗,确保抢险救援中设备、器材、物料到位。
(6)发生下列险情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当施工现场发生房屋倒塌引起人员伤亡时,指挥部迅速派出抢险救灾组,一方面到现场了解情况,制定解决办法;另一方面从下属公司抽调人员、施工机械进场清理,减少损失。
②当发生大型施工机械和脚手架倒塌影响道路畅通和群众安全时,由指挥部立即派人进行清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市管理正常秩序。
5.灾后自救阶段
(1)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损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尽快恢复运行;指导项目部恢复施工。
(2)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受灾的临时设施和建筑材料,严防出现次生灾害;
(3)做好损坏情况统计,综合科将建筑工程损失情况汇总上报市建设规划局。
(4)及时补充抢险救灾消耗的物资和装备。
(5)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预案。
6.工作制度
6.1请示汇报制度
在防台防洪中,出现较大灾情和工程出险时,及时向局指挥部请示报告,由局指挥部统一向市建设规划局请示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6.2值班制度
各科室要合理安排好防台防汛值班,中层领导要自觉带头参与,并做好与局值班室联系。
6.3安全检查制度
台风洪涝发生前,根据局防指的统一安排开展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协调处理,重点加强防范深基坑、塔吊、人货电梯、井架式物料提升机、脚手架、高耸大型桩机等安全稳定。台风洪涝过后,要对所有在建工地的安全及临时工棚的安全进行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而不产生安全隐患。对渡汛有问题工程,应登记列册,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6.4人员安全转移制度
对因受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袭击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危险区域的人员,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转移方案和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的安全。
6.5灾害统计报告制度
灾害发生后,要立即调查灾情。根据要求和程序按时汇总到综合科统一上报。
6.6工作总结制度
做好防台防汛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记录台风、洪涝和灾情发生的特点,并加以分析和比较,留作资料查证。注意总结防台防汛中取得的经验,并对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进行表彰。
7.附则
7.1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建筑业管理局制定与解释。
7.1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建筑业管理局负责管理与更新。
7.2实施与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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