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的石材委托乙方供应,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概况
(1) 交货时间:甲方发出定货单后 个工作日内。
(2) 交货地点:甲方施工现场库房。
(3)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施工现场,乙方负责卸货。
第二条: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见双方签字附表。
第三条:付款方式
按乙方发货清单由甲方指定的人签字核准作为结算依据、货物到工地甲方验收后支付货款。安装完成后甲方按进度支付乙方施工费用。
经四条:质量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的《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GB/T18601-20xx)标准和《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JC/T79-20xx)标准以及《异型装饰石材》(JC/T847.1-JC/T847.3-1999)
4.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加工通知单进行加工,做到同一面无色差,相邻面色调基本一致。
第五条: 交货时间
5.1合同签订甲方提供货单后 工作日交第一批货;
5.2以后按计划分批交货;
5.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双方另行协商
(2)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六条 : 验收
6.1验收地点设在甲方施工现场,以甲方指派的人验收签字后作为收货依据。
6.2应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加工单的要求加工,验收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
6.3乙方将石材加工好后,应在加工厂内进行大面积的预拼,并将合格品集中编号后发货,保证每张版面有编号,且包装完好后装箱运输到甲方施工现场。
6.4乙方供应的石材色泽、花纹、材质应与样板基本一致.
第七条 :合同履行期内,甲方负有如下责任和义务
7.1货到工地,甲方即安排卸货,乙方负责卸货费用,卸货及安装过程中造成石材损坏的,责任由乙方负责,货到工地甲乙双方清点好数量,检查破损情况,验收时发现破损由乙方负责
7.2按合同付款条款向乙方及时支付货款。
第八条 乙方负有如下责任和义务
8.1保证其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复检资料齐全、完整、清晰、可靠
8.2在运输过程中石材损坏,乙方应无条件更换石材(甲方自提货除外)。
8.3积极配合甲方及业主、监理对石材的验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协助甲方对石材进行位置定位
8.4不得损坏现场临设建筑物
8.5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甲方现场石材排版提货。
8.6必须按照甲方签字认可的排版图生产石材
第九条: 违约条款
9.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及时支付款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给乙方,违约金按合同总价*10%计算。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加工清单、大样图有错误,导致乙方错误的安排生产,属甲方责任,甲方应根据具体情况补偿乙方的重复加工及材料杂费等费用以及工期损耗补偿金额期双方协定。
9.2乙方违约责任
(1)延误工期:
乙方供货延误,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合同总价*10%计算。
(2)质量不合格,因乙方供货原因,致使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供货,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到货,总供货期不予顺延。
(3)除此之外本合同第五条5.4项外,乙方供货进度延误超过合同签订10天的,而又未书面征得甲方同意的,则视为乙方违约单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另定供货单位,同时乙方须向甲方赔偿相关损失。
第十条:其它
10.1凡属有关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人民法院进行仲裁。
10.2本合同的有效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责任履行完毕后本合同条款自动终止。
10.3本合同任何内容的修改,须由甲乙方双方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书面文件,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或相关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甲方任何双方未取得对方同意不得将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转给第三方。
10.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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