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经公司领导研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拟订本方案。
一、值班人员的范围及形式:
1.值班人员范围为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女性除外);
2.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采取每人一周、循环进行。
二、值班时间:
夜间值班时间为20:00至次日凌晨8:00
三、值班干部的主要职责
值班领导的主要职责是对全公司的安全及治安保卫等情况进行认真巡查,去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如遇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应对。值班干部在值班期间须保证在岗,并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十二小时开机)。
1.公司领导随时抽查值班干部值班情况,并在突发事件中领导组织各项应急工作。
2.中层值班干部对值班期间全公司的安全及治安保卫情况进行巡查,期间巡查不得少于一次(具体时间可自由安排),并对巡查结果及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值班记录放于门卫室),如遇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处理,必要时报告相关领导。
3.中层值班干部晚上接班后,首先检查前一天干部值班时是否发现问题、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解决落实,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记录。
4.行政部于每日9:00前检查上日值班记录情况,并首先就值班干部记录的问题于中午十二点之前向有关负责人汇报,有关负责人须对值班干部发现的问题填报处理意见,行政部根据处理意见对问题的处理进行监督落实。对上日无值班记录的,行政部须于中午十二点前通知相关领导。
四、监督检查
1.公司行政部于每月最后一天根据干部值班记录检查汇总值班情况,并对值班情况进行通报。
2.值班干部因出差或有事请假后,可自行与其他干部换班,换班情况需报行政部备案,换班无备案者,扣本人1分。
3.值班干部值班迟到、早退、中途缺岗者,或在值期间全面巡查少于1次的,扣本人1分,对缺勤者,扣本人5分。
4.因缺值发生安全或偷盗事件未及时组织处理或处理造成损失的,扣本人5分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脱岗责任。
5.值班期间对突发事件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严重不当者,视情况扣本人1~5分罚款,情节严重的视情况处理。
6.值班干部未根据相关负责人的处理意见对前一天值班干部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记录者,扣本人1分。
7.如行政部未将干部缺值情况通知领导或未将值班干部发现的问题于次日交相关负责人处理的,每次扣相关责任人1分。
8.如相关部门未对行政部呈报的值班干部发现的问题按相关负责人填报的处理意见进行落实的,根据具体情况处相关负责人扣5分。
9.行政部负责本规定的监督执行,并根据有关领导和值班干部的通知开具罚款单,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值班干部夜间津贴
公司实行夜间领导干部值班制,对公司领导夜间值班实行夜班津贴补助,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
六、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成都金山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二Oxx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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